(云南省)关于德宏州芒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芒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在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芒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芒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通过强化收入征管,整合财政资金,盘活资产资源、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156223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下降(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42.4%,减收115154万元,完成预算的86%,完成调整预算的115.3%。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91万元,下降42.9%,减收70654万元,完成预算的94.2%,完成调整预算的123.9%。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361万元,下降18.3%,减支71738万元,完成预算的73.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6%。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4191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83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920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7379万元,调入资金509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解基金309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0500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5692万元,收入总计407993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0361万元,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0897万元,上解支出11970万元,支出总计38322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76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08万元,下降15.1%,减收12974万元,完成预算的28.2%,完成调整预算的103.9%。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927万元,下降36.4%,减支57671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完成调整预算的83%。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2708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1900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221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余17890万元,收入总计36735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927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0710万元,上解支出4876万元,支出总计3465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084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99万元,增长537.4%,增收4299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099万元,增长537.4%,增收429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99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31万元,收入总计5150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509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万元,支出总计51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160万元,下降2.7%,减收2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8.4%。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499万元,增长7.2%,增支5344万元,完成预算的96.5%。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2160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6443万元,上年结余55687万元,收入总计17429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9499万元,上解支出41725万元,支出总计12122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3066万元。
(二)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
1.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
面对2022年财政收入下滑的严峻形势,财税部门全力以赴,想方设法,狠抓财政增收。一是制定《芒市2022年财政预算收入和增收目标工作方案》,组建23个保增收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细化增收措施,设定完成时限,通过实现公租房经营权出让收入和供水经营权出让收入等增收措施,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目标;二是制定《芒市重点税源调研工作实施方案》,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市房地产业、政府投资项目税收情况,为切实加强建筑行业税收征管,促进芒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每月定期组织召开财税工作联席会议,加强月份和季度组织收入分析,按月下达目标任务,通过密切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收入征管效率,确保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2022年,芒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与全州各县市相比,绝对值位居第一位。
2.多措并举抓好节支工作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和“节支也是增收”的思想和理念,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一是强化部门预算编制管理,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内容,按照“没有预算不得安排支出”原则,首次将部门和单位的其他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实现政府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脱钩”。二是优化支出结构,除政策性增加财政供养人员外,停止对增加临聘人员的审批,同时不再增加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压减人均公用经费支出标准20%,严控公务用车购置等“三公”经费支出,实现“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40.7%。三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约束,提升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水平,全年实际采购金额为24852万元,共节约资金883万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3.想方设法抓好债务化解
按照制定的《芒市2022年债务化解实施方案》,通过分解债务化解目标任务和明确债务化解单位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化解债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一是围绕债务化解目标,财政部门会同债务单位,形成合力,细化债务化解措施,实行月通报制度,采取预算安排、核销和盘活处置国有土地资源、资产等措施,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券和融资本息8.57亿元;二是提前谋划,年初制定分月和季应偿还省政府债券本息和融资到期本息计划,结合财政收入进度和国库资金调度进行分析研判,对存在逾期还款风险的,提前三个月以上与金融机构协调沟通,成功与债权人达成债务风险缓释四笔,共涉及金额4.6亿元,为防范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奠定基础。
4.统筹兼顾保障“三保”和民生支出
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经济增速放缓、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多方筹集、统筹调度,全力保障“三保”和教育、社保、农林水及疫情防控资金等民生领域支出。一是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集中财力和资金优先保障人员工资和民生领域支出资金,完成“三保”支出14.4亿元;二是不断加快涉农和衔接资金使用率,拨付2022年涉农和衔接资金2.16亿元,资金使用率分别达到81.4%和90.1%;三是加大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力度,累计收到各级财政疫情防控经费7.36亿元,已使用4.95亿元,资金使用率达到67.2%,为全市疫情防控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四是积极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获得芒市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三期)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专债资金5亿元,同时将调水工程、垃圾分类、自来水厂、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纳入2023年专项债券拟申报计划,总投资11.61亿元,申请专项债券资金6.31亿元。
5.主动作为加快推进财税改革步伐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先后制定出台组织保障、政策宣传、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等5个文件,完成本级增值税留抵退税11376万元,减免疫情期间经营性用房市场主体289户、租金243万元;二是积极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综合协调、税费清理规范、政府过紧日子等9个工作组通过自检自查专项整治,发现存在财经秩序不合规项共14项,其中,已完成整改11个,正在整改3个;三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取得新进展,通过公司整合重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国有企业市场化转型已初见成效,截至目前,市属一级企业4家,混改企业20家,已初步形成资本、资源资产和资金管理的市场化运作模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三保”缺口显现;二是保各项债务还本付息支出等刚性支出数额逐年增长,偿债压力持续加大;三是欠拨上级专款规模居高不下,上级直达资金、疫情防控资金等专项资金未能在当年完成预期目标;四是上级要求地方财政配套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学校建设、疫情防控等资金压力剧增,地方财政难以为继。
各位代表,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并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二、2023年预算(草案)及主要工作
(一)2023年预算(草案)
2023年市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完成2023年预算目标,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央、省、州、市关于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预算管理改革有关要求,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全力保障我市高质量跨越发展。
2023年,全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1.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2%,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非税收入460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7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0%。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000万元,加返还性收入12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952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调入资金36080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6000万元,上年结余24765万元,收入总计45432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17368万元,加上解支出62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757万元,支出总计45432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3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3.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140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48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10011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3.5%。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3700万元,加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余2084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5800万元,收入总计26484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14571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2530万元,上解支出3360万元,调出资金支出34380万元,支出总计26484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6.7%。
(2)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7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6.7%。
(3)平衡情况。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0万元,加上年结余5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0万元,收入总计1725万元;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17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万元,支出总计172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1725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0%。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894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781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38285万元,按可比口径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5.8%。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8916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36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1725万元,加上年结余53066万元,收入总计104791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828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66506万元。
(二)2023年财政重点工作
1.培植财源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围绕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效应,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精准招商引资工作,支持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减轻市场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和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不断做大做实财政“蛋糕”;二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抓住疫情影响消退,群众消费意愿复苏的关键期,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工作力度,加快河道治理及河砂处置,推行行政事业单位铺面、公租房租金市场化运行机制,为财政增收创造条件;四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土地收储,盘活国有闲置土地,加大土地性质变更、土地整治盈余用地指标和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2亿元目标任务。
2.严格预算控支出,集中资金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调度资金,集中财力和资金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需求。一是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法定预算,未经市人大批准的预算,一律不得纳入预算安排,从源头上杜绝无预算安排支出事项;二是严格落实基层财政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兜牢兜实财政“三保”底线;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压减6%以上目标要求,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各项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及重点民生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四是继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项目库机制,积极向上级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力争全年争取上级专项资金5亿元以上;五是按照“早谋划、早实施、强监管、抓绩效”的原则,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确保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及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两率”目标如期完成。
3.压实责任降风险,全力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政府投资条例》及债务管理规定,除规定限额内申请上级发行的政府债券外,杜绝自行实施无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着力构建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二是制定2023年度债务化解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压实化债责任,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大力盘活国有资产、出让国有土地等增加地方财政可用财力,计划全年化解债务4.15亿元,使政府综合债务率控制在300%以下,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三是提前谋划,统筹兼顾,在立足自身完成化债目标的基础上,争取疫情期间到期债务缓释政策,通过采取再融资和延期到期本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市级财政年度偿债压力和财力不足风险隐患,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可控。
4.政策引领增活力,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一是围绕配置优质资产、资源为抓手,继续将保障性住房、供排水、国有矿产、采石采砂等经营性优质资源资产注入国有公司,充分发挥国有公司资产资源效益最大化,通过承接市级重点和民生项目增强公司营收能力;二是根据国有企业未来发展规划和建设运营管理实际,积极引进熟悉投融资、市场营销、精通金融工具和金融创新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优化从业人员结构,提高国有企业专业化运作水平和能力,为国有企业提供人才保障;三是按照国有企业三年行动方案,制定市场化转型营收目标,力争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最大化,实现年初预定的上缴目标,为财政纾困解难提供资金支持;四是通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资本运作,进一步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坚持不缺位、不越位、科学管的原则,尽快建立完善芒市国资监管权责清单,紧紧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目标,通过“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大额资金监管、强化考核评估等分类完善监管体系,切实提高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管理水平。
5.创新思维,持续推进财政改革步伐
按照深化财政改革的总体要求,增强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和高效理财意识,不断提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的要求,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重心;二是进一步深化预算编审体系改革,加大财政资源统筹、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建设节约型财政、推进支出标准建设、提升绩效管理效能、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三是加强预算信息公开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扩大预算公开内容和范围,拓宽预算公开的渠道,提高预算透明度;四是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不断强化政府采购管理,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五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高效、规范;六是进一步强化预算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部流程控制,逐步实现内控风险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长效机制;七是全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加快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建设进程,不断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山不让尘,川不辞盈,行而不辍,未来可期。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克难奋进,共同为芒市财政早日脱困、渡过难关群策群力、出谋划策,在芒市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奋力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