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德宏州芒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芒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芒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芒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十三五”期间财政收支情况
“十三五”期间,财税部门坚持以依法科学理财为抓手,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按照有保有压,保障民生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财政改革,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完成财政总收入14.99亿元,比2015年的10.57亿元增加4.42亿元,增长41.8%,年均递增7.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亿元,比2015年的5.8亿元增加2.2亿元,增长37.9%,年均递增6.6%,其中:税收收入从2015年4.02亿元增加到4.89亿元,增长21.7%,年均递增4%,非税收入从2015年1.79亿元增加到3.11亿元,增长74.1%,年均递增11.7%。2020年共获得上级补助收入27.27亿元,比2015年的20.09亿元增长35.7%,年均递增6.3%。2020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亿元,比2015年的25.96亿元增长44.5%,年均递增7.6%。
二、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税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工作中心和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真抓实干,通过强化收入征管,整合财政资金,盘活资产资源、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情况。全市财政总收入149906万元,完成预算的112.4%,比2019年决算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或下降)16%,增收20664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14%,增收9831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975万元,完成预算的95.2%,完成调整预算的110%,增长14.9%,增支48550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02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9348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483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98万元,调入资金4145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1073万元(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上年结余5483万元,收入总计417295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4975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1073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529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2万元,支出总计41327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01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127万元,完成预算的124.8%,完成调整预算的121.1%,增长94.6%,增收44788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6%,完成调整预算的79.6%,增长125.9%,增支69687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127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3399万元(其中:抗疫特别国债1019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1753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49753万元,新增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2000万元),上年结余33135万元,收入总计230414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5021万元,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9753万元,上解支出5219万元,调出基金19700万元,支出总计19969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072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 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2. 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4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0%,完成调整预算的100%。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696万元,完成预算的89.2%,完成调整预算的100.8%,下降3.1%,减收1898万元。
2.支出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6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1.9%,完成调整预算的100.2%,增长7.3%,增支4700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869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21378万元,上年结余52683万元,收入总计132757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869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965万元,支出总计9166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1095万元。
三、2020年财政主要工作
(一)主动作为、倾力协作,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
面对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和疫情减收等因素的影响,财税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多措并举,挖存量、找增量,财政收入实现新突破,一是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8亿元大关,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89亿元,全年持续保持两位数增幅,做到逆势上扬;非税收入完成3.11亿元,提前两个月完成年度任务;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土地出让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年基金预算收入突破9亿元大关,完成9.21亿元,增收4.48亿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收入与全州各县市相比,绝对值均位居第2位。
(二)统筹兼顾、多措并举,财政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财政部门努力克服经济增速放缓、收支矛盾突出等不利因素,多方筹措、统筹调度资金,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一是加大民生领域投入,集中财力重点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脱贫攻坚、生态环保、公共安全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全年完成各类民生支出28.0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4.7%,增长10%,其中:扶贫涉农专项资金4.62亿元,拨付使用4.16亿元,使用率达到90.2%,提前1个月完成扶贫涉农资金“两率”年度目标,民生资金投入不断增加,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积极申报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获得工业园帕底片区标准化厂房和市职业教育中心建设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2亿元,同时将智慧停车、集镇供水、义务教育、城市旅游基础设施、环境整治等15个项目纳入省、州财政2021年新增债券发行储备库,总投资46.9亿元,其中申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0个项目20.66亿元,申请新增一般债券资金5个项目6.7亿元;三是全力加快疫情防控等直达资金支出进度,全年共收到上级直达资金7.46亿元,已支出6.86亿元,支出率92%,直达资金的有力兑付,为疫情防控和缓解基层财政支出压力奠定坚实基础。
(三)提前谋划、压实责任,债务化解目标顺利完成
按照《芒市2020年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和省州财政工作要求,全年债务化解目标为10.72亿元,其中:政府债务1.4亿元,隐性债务9.32亿元,通过锁定目标、任务分解,各级各部门主动作为、共同努力,采取纳入预算安排、合法核减核销、企业自主经营收入偿还等方式共化解债务10.8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的101.2%,顺利实现债务风险等级从“红色”降至“橙色”,退出“红色”预警地区,为今后顺利争取上级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奠定基础。
(四)强化管理、狠抓落实,财政改革有序推进
一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纵深改革,全面实施了国库支付电子化管理,实现了预算单位、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跨部门、跨系统的联网操作和“无纸化”办公,并根据省、州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全市139家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按时上线运行,为实现会计集中核算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奠定基础;二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时对外公开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信息部门共56个,公开率100%;三是继续推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采购”,全年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总额35385万元,节约采购资金1276万元,节约率3.6%;四是市属国有公司市场化转型工作稳步推进,将小、散的国有平台公司全部纳入重组目标,重新组建芒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配置国有优质资产资源,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充实完善;五是完成全市155个单位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闲置、抵押等行为清理清查工作,对存在的资产权属不清、交叉管理、未规范登记入账等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和建议,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奠定坚实基础。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财政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人员刚性支出和地方财政需配套高速公路、铁路等重大项目资金不断增加,预算支出缺口不断增大,财政压力进一步加剧;二是市级国库资金调度困难,欠拨专款数额较大,短期内难以消化,直接影响上级对芒市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三是化债任务艰巨,到期债务本息已进入偿还高峰期,债务风险进一步增大;四是当前财政预算监督、国有资产监督、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等工作与财税体制改革发展还有差距。
各位代表,上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理性应对,并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经济发展,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资金监管,逐步加以解决和完善。
四、2021年预算(草案)
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0%的目标,结合试点县债务化解方案,综合分析和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编制财政三年中期规划如下: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2021年8.8亿元、2022年9.68亿元、2023年10.65亿元;
2.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别为:2021年37.1亿元、2022年39亿元、2023年42亿元。
为完成上述目标,2021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目标,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财政收支管理,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树牢过“紧日子”思想,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兜住基层“三保”底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建设可持续财政,更好的服务和保障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021年,全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为:
(一)一般公共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其中:税收收入54000万元,非税收入340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099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1%(若扣除上年一次性疫情特殊转移支付补助基数21711万元后增长5.5%)。
3.平衡情况。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000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1095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31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000万元,调入资金50800万元,上年结余4016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1000万元,收入总计412902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70992万元,加上解支出7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4910万元,支出总计412902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93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2.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8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610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200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433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6%。
3.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09300万元,加上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00万元,上年结余30721万元,再融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26000万元,收入总计270021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34334万元,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3068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00万元,支出总计270021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 收入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
2. 支出预算。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资金8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00%。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096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0.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76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385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9433万元。
2.支出预算。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54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9%。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45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83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7059万元。
3.平衡情况。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0966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4589万元,上年结余41095万元,收入总计156650万元;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54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678万元,支出总计11316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43487万元。
五、2021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强化征管抓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目标顺利实现
紧紧围绕“解放思想、跨越发展”大讨论成果和芒市经济发展三年目标定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系统谋划、精准施策,确保完成2021年财政各项收入目标。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生态田园城市建设为引领,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利用自贸区政策优势,围绕增强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引导效应,大力优化招商营商环境,做好精准招商引资工作,做大做强实体经济,努力培植和挖掘新的税源增长点,不断做大做实财政“蛋糕”;二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努力克服减税降费政策及疫情减收的影响,按照“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征管,充分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实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以“盘活存量、挖掘增量”为抓手,继续加大清理处置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力度,加强对预算单位房屋和商铺出租清理和日常监管,为财政增收创造条件;四是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快土地收储,盘活国有闲置土地,加大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力争实现土地出让收入10亿元以上。
(二)严格预算增财力,集中资金保障重点和民生支出
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统筹调度资金,集中财力和资金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需求。一是严格落实基层财政财力保障主体责任,全力做好“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工作,兜牢兜实财政“三保”底线;二是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按照一般性支出压减5%以上目标要求,降低行政成本,集中财力重点保障各项还本付息、乡村振兴及重点民生支出项目的资金需求;三是继续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通过建立健全“储备一批、争取一批、实施一批”的滚动项目库机制,力争全年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10亿元以上,切实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四是按照“早谋划、早实施、强监管、抓绩效”的原则,结合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2021年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年度“两率”目标如期完成。
(三)压实责任降风险,全力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
按照隐性债务化解试点县2019年至2023年5年时间将隐性债务清“零”,再用4年时间将地方政府债务率降至100%以下的总体目标,制定2021年度债务化解措施方案,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压实化债责任,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化债资金、大力盘活国有资产、出让国有土地等增加财政可用财力,计划全年化解债务12.22亿元,其中:隐性债务10.36亿元,存量债务1.86亿元,债务率明显下降,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四)深化改革谋发展,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继续加快国有公司市场化转型改革工作,围绕配置优质资产资源目标,将公租房经营管理权移交国有公司管理,积极与央企、国企和民营企业混改,依法经营采砂、采石、土地整治等项目增加公司收入和现金流,承接市级重点和民生项目,有效减轻地方财政压力、让市级财政回归主业,轻装上阵,切实做好“三保”和到期还本付息保障工作;二是加强预算信息公开考核管理机制,不断扩大预算公开内容和范围,拓宽预算公开的渠道,提高预算透明度;三是继续推进预算绩效改革,进一步明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增强预算管理约束力,加强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考评全过程监督运用机制和预算管理制度;四是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检查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高效、规范;五是继续推进乡镇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加快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进程,不断提升乡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坚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们一定能够以更加蓬勃向上的朝气、开拓进取的锐气和不畏艰难的勇气,进一步抢抓机遇,主动作为,为谱写好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篇章出谋划策,为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