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关于丽江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关于丽江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年2月3日在丽江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丽江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丽江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多,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601万元,下降5%,其中:税收收入274,468万元,下降4.7%,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6%;非税收入157,033万元,下降5.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4%。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6,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9.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6,276万元,增长1.5%。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1,501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203,2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613万元,调入资金125,362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0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12,365万元,收入总计1,888,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56,032万元,上解省级支出43,007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6,1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1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969万元,支出总计1,888,023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7%,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594万元,下降9.1%;支出315,8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3.2%,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7.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9,983万元,下降3.1%。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5,348万元,省级各项补助收入169,54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33万元,调入资金25,24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8,82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61,620万元,收入总计422,3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5,88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47,197万元,上解省级支出13,955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35,02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8,043万元,支出总计422,317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9,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992万元,增长13.4%。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72,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0.5%,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41,932万元,增长164%。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69,43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7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0,42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728,200万元,收入总计980,77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872,407万元,调出资金94,604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9,50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4,261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88万元,下降14.1%;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24,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2,687万元,增长672%。平衡情况是:基金预算收入15,72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1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2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02,000万元,收入总计333,812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24,753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795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2,050万元,调出资金3,183万元,支出总计333,781万元。收支相抵,基金结余3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0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84万元,增长202.7%。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9万元,增长32.5%。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4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36万元,收入总计7,47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04万元,结转下年15万元,调出资金7,060万元,支出总计7,479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7,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037万元,增长220.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4%,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305.2%。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32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8万元,调出资金7,06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69,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155万元,下降4.4%。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34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328万元,增长0.7%。当年收支结余27,01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30,996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00,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2%,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939万元,下降11.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87,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比上年决算数减少3,794万元,下降2%。当年收支结余12,46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58,394万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2019年末,我市政府债务余额148.22亿元。2020年,新增债券75.5亿元,再融资债券8.56亿元,偿还政府债务8.62亿元。截至2020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23.65亿元,其中,市级政府债务余额87.87亿元(一般债务52.18亿元,专项债务35.69亿元)。2020年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关于收回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财预〔2020〕152号)要求收回丽江市部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9.6亿元后,全市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37.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9.18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7.97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债务限额以内。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详见《丽江市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且均为快报数,待省财政厅批复丽江市2020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20年,市政府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面对多重困难和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迎难而上、积极应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着力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一是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改善。2020年,全市税收收入占比达63.6%,收入质量创近年来新高。二是向上争取工作取得新突破。2020年,全市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128.37亿元,增长6.3%;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5.5亿元,增长172.6%。三是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以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市级部门公用经费压减10%,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着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支持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全力以赴支持脱贫攻坚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2020年,全市共筹措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41亿元,增长4.8%,支出率94.9%,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二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和限额管理,建立健全“借、用、管、还”闭环管理机制,压实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责任,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年度政府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争取政府债券再融资置换额度8.56亿元,延长还款期限、降低融资成本,切实减轻还债压力,确保全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坚决遏制涉众型、风险型经济案件频发势头,妥善做好重点案件处置及后续维稳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阶段性成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把丽江建成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建设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工作目标,争取并下达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3.37亿元、环保专项资金8.16亿元,发行泸沽湖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专项债券3亿元,全力支持以程海、泸沽湖、拉市海为重点的湖泊保护治理和生态保护体系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
(三)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一是疫情防控保障有力。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2020年全市共安排疫情防控资金2.83亿元,确保人民群众不因担心费用问题而不敢就诊、不因资金问题而影响医疗救治和疫情防控效果。二是教育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优先保障教育支出,全市教育支出29.36亿元,增长9.2%,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两免一补”和“营养餐”政策,支持市第二幼儿园、第二高级中学、职业教育园区等项目建设,补齐教育发展短板。三是支持补齐医疗卫生短板措施更加有力。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9.43亿元,增长4%,支持实施传染病、疾控体系建设和健康丽江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分配、管理、评价机制。四是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工作得到全面落实。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4亿元,增长15.6%。持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640元/人·月、每月增加3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4,575元/人·年、每年增加375元;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标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惠及全市城乡参保居民104.2万人。五是农村居住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全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19亿元,支持实施危房巩固提升1,212户、农房抗震安居工程5,122户、拆除危房18,065所。六是公共文化服务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力度,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5亿元,增长32.1%,支持实施市、县、乡文化馆(站)、图书馆和博物馆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推进金茂丽江创意文化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开展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创建及送戏下乡、农家书屋出版物更新等文化惠农工程。七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保障有力。全市科学技术支出6,746万元,统筹资金、资源支持“智慧丽江”建设和创新型丽江建设,市级财政安排双创工作经费1,000万元、人才工作经费2,000万元、智慧党建工作经费1,200万元,推动以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四)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一是全力保障居民就业。及时拨付就业补助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6亿元,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3.41亿元,向符合条件的932户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0.32亿元,惠及职工3.45万人次。二是“三保”责任落实较好。坚持财力下沉,争取并全额下达县(区)特殊转移支付资金8.25亿元,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三是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成效明显。坚决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进行跟踪督导,确保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直接惠企利民。2020年,中央、省级共下达直达资金31亿元,分配进度100%,支出进度95.6%。四是切实增加政府投资。以稳投资保稳增长、以稳增长促稳预期,统筹整合资金支持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市级财政统筹安排项目前期费0.59亿元,用足用好新增债券资金,争取抗疫特别国债基建类资金5.82亿元,及时拨付中央、省、市预算内投资8.86亿元,保障重大项目加快实施。五是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有效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全市新增减税降费8亿元以上、国有经营性房产及公房租金减免0.24亿元;加大扶持资金投入力度,2020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双创专项经费、国际航线培育专项补助资金等1.23亿元,争取并兑付省级旅游景区门票收入补助4,715万元、企业贷款贴息补助865万元,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产业发展,巩固支撑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五)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持续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标省级基本公共服务、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科技、教育等领域改革方案,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出台市与县、区改革方案,建立财政事权清单,细化支出责任划分比例,形成划分科学、权责对等、集散适度、调控有力的财政资源配置格局。二是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强化运用零基预算理念,打破“基数+增长”的传统预算编制模式,全面清理既有支出政策和项目,压减到期项目、一次性项目和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2020年共压减项目资金8,559万元。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大“三本”预算统筹力度,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政策体系,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提高到94.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统筹比例达到55.8%。四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强化预算执行绩效监控和结果运用,2020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运行监控实现全覆盖,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对财政资金提质增效的重要作用,着力提高财政资金安排精准度及使用效益。
2020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和全市各族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财政收入增收艰难。随着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经济秩序和生产活动逐步恢复,但受减税降费及疫情防控常态化影响,财政收入短期内难以实现恢复性增长,加之“十三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逐步收尾,新开工的重点项目对地方财政收入的拉动作用短期内难以显现。二是重点支出保障任务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抓好“六稳”“六保”工作、支持“十四五”开好局等重点刚性支出强度不减,财政支出压力前所未有。三是上级转移支付政策具有不确定性。全市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补助依赖度高,2020年中央财政采取提高赤字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等措施增加了财力总量,抬高了转移支付基数,随着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等特殊时期中央补助政策到期调整,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越来越困难。四是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全市已进入债务还本付息的高峰期,政府债务总量上升较快,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快速增长,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特别是隐性债务风险的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1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0周年,做好全年财政经济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要求,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巩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强化预算法定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全面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指导与政协、审计等监督。二是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把讲政治放在首位,注重以“政”领“财”,紧紧围绕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确定的“开启丽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目标任务,把准财政工作方向,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快推动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是服务好“六稳”“六保”工作大局。在保持财政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的政策取向不变、力度不减的同时,实事求是安排支出,不断提高政策精准性和有效性,保障全市经济发展实现量的增长和质的提升。四是坚决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厉行节约,坚决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执行经费开支标准,硬化预算约束,将“紧”的要求贯穿始终。五是聚焦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妥善处理好政府债务问题,抓实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同步做好债券申报发行准备工作,支持依法合规举债。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444,5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支出安排1,791,2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4,50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245,488万元,调入资金129,56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收入128,5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176万元,上年结转8,969万元,收入总计1,962,200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91,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7,4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8,5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5,100万元,支出总计1,962,200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65,0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2%;支出安排342,05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8.3%。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5,000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65,13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22万元,调入资金57,363万元,置换一般债券收入78,600万元,上年结转8,043万元,收入总计483,76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05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52,75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361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还本支出78,60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5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93万元,支出总计483,76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77,51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4.8%;支出安排128,768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85.2%。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7,51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616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转4,261万元,收入总计207,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8,768万元,置换专项债券还本支出4,5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还本支出1,900万元,调出资金72,723万元,支出总计207,891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01.1%;支出安排34,942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89.2%。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7,3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110万元,置换专项债券收入3,400万元,上年结转31万元,收入总计54,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942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15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400万元,调出资金13,390万元,支出总计54,891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88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4.7%,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万元,收入总计1,917万元。支出安排40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0.2%,调出资金1,514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1,794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75.5%。支出安排25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7.7%,补助下级支出27万元,调出资金1,514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402,21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59,66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1%。年终滚存结余491,310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5,655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7.8%;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2,46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6%。年终滚存结余312,576万元。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1年,市政府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牢固树立“财”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服务。
(一)以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着力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一是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继续落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密切关注各行业税负变化,跟踪做好成效监测和分析研判,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帮助企业吃透用活惠企政策,着力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加大重点产业发展投入力度。把财政投入重点放在保障实体经济发展上,支持“1+7”千亿级百亿级产业发展,积极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支持打好“绿色食品牌”、“绿色能源牌”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提升品牌效应。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帮扶力度,实施重点企业培育工程,充分发挥丽江市金融服务中心作用,延续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努力培植骨干税源。三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创新创业财政扶持力度,支持实施“创新丽江”提升计划,支持创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打造一流的创新创业高地;多渠道筹措资金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大力推进“智慧丽江”项目建设和应用,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数字城市建设。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改善营商环境,推进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完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以大项目推动大发展为导向,着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持续优化投资结构。统筹项目前期经费,运用好产业发展资金、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TOT模式、PPP模式等,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支持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信息网络、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筑牢经济社会发展新支撑。抢抓政策机遇,推进国省干道网升级改造、农村公路网和县域高速“能通全通”“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支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夯实基础设施,破解制约发展难题。二是积极争取专项债券。积极争取2021年专项债券发行额度,研究吃透专项债券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有关政策,探索采取“专项债券+市场化融资”方式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认真做好新增专项债券资金争取、申报、发行工作,建立重大项目事前评审评估机制,坚决杜绝债券资金闲置、滞留。三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加强财政金融联动,服务和保障金融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围绕全市“十四五”规划加大增量贷款投放力度,推动条件较好的项目融资落地,扩大有效投资,拓展投资空间,拓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筹措渠道。
(三)以推动乡村振兴为导向,着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一是按照“四个不摘”要求,继续保持财政对脱贫攻坚投入力度。坚持过渡期内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保持扶贫资金投入总体稳定,全力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生态扶贫、乡村公共服务、相对贫困村基础设施、综合保障扶贫八大提升工程;积极支持脱贫出列村提升行动,注重扶贫产业长期培育,支撑稳定脱贫。二是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推进光伏提水、南瓜坪水库工程、五小水利工程等一批重大农业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继续支持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工作,加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稳定粮食生产。三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提升农村发展质量。积极支持玉龙、永胜、宁蒗3个脱贫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引导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切实发挥好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产业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和扶贫贷款保费补助三项政策措施的杠杆作用,落实好扶贫小额贷款担保和农业保险贴息政策,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推动形成一批特色优势明显、带动性强的主导产业。四是完善财政支农稳定投入机制,全面开启乡村振兴。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相统一,最大限度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乡村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快递物流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保障乡村建设行动顺利开展。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用于“三农”政策,拓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资金来源。
(四)以提升幸福感获得感为导向,着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足额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支持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继续支持实施健康丽江行动,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推动公共卫生特别是重大疫情防控救治能力全面提升。二是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有限的财力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继续支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落实覆盖各类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加快推进教育补短板工程建设;将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完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体系,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保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资金保障,健全城乡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强化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残疾人帮扶等综合保障措施,织密扎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巩固降低社保费率改革成果,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增强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支持四馆一中心项目建设及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和开发;保障平安丽江建设、常态化扫黑除恶、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三是继续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运行的背景下,认真总结归纳经验做法,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直达资金监督机制,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加强跨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管好用好直达资金。
(五)以推进绿色发展为导向,着力支持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是切实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力度。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健全生态保护长效投入机制,以“三湖”保护治理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草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二是积极支持绿色发展。研究制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财税政策措施,加强绿色发展财政保障,支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因地制宜发展,全面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支持打造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先行区。三是推动城乡环境明显改善。支持一批美丽湖泊、美丽河流、美丽县城、美丽乡村、美丽公路建设,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统筹资金支持“厕所革命”和“旅游厕所”建设,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保障全国文明城市、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卫生城市等创建工作,推进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市老旧小区及棚户区改造项目,不断提升城市品质。
(六)以提升管理效能为导向,着力加快建设现代财税体制。一是加强预算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继续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保障重点领域需求;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对结转两年以上和年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资金坚决予以收回,对结转满两年的中央和省级资金全部收回市级财政统筹使用。二是深入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构建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各县、区财政关系。密切关注中央、省级改革进程,积极研究国防、生态环境、公共文化、自然资源、应急救援等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现责、权、利相统一,使支出责任与财政事权相适应,形成更加合理的市与各县、区财力格局。三是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财政经济稳健运行、可持续。坚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确保基本民生足额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妥善处理好安全发展与举债融资的关系,重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健全地方政府偿债能力评估机制,加强风险评估预警结果应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完善常态化监控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确保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全力支持合规举债融资,加强重大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切实管好用好债券资金,确保债券资金发行后拨付及时、使用精准、安全高效。
各位代表,2021年财政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和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描绘好新时代丽江改革发展新画卷作出积极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