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关于林芝市墨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墨脱县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林芝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墨脱县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聚焦聚力“四件大事”“四个确保”,奋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紧扣“11364”发展思路,着力打造“七个边境样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执行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执行情况。2022年度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10万元,较上年增加533万元,同比增长8.49%,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的101.46%。其中:
税收收入2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9.43%,较上年减少1100万元,同比下降35.44%。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1462万元、企业所得税 260万元、个人所得税96万元、资源税11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9万元、印花税17万元、契税36万元、环境保护税3万元。
非税收入48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70.57%,较上年增加1633万元,同比增长51.46%。 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296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3094万元、罚没收入13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77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10万元。
支出执行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6044万元,比上年增加31736万元,增长37.15%。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21890万元,较上年增加4448万元,同比增长25.5%。主要用于保障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工商联、群团组织等履行职能。
国防支出完成41万元,较上年减少174万元,同比下降77.47%,主要用于国防动员支出和其他国防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完成6657万元,较上年增加1259万元,同比增长53.32%,主要用于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方面。
教育支出完成13683万元,较上年增加3965万元,同比增长40.8%,主要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等方面。
科学技术支出完成115万元,较上年增长36万元,同比增长45.57%,主要用于支持科学技术普及与其他科学方面。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570万元,较上年增加2283万元,同比增长177.39%,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行政运行、艺术表演团体、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等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7857万元,较上年增加2197万元,同比增长38.82%,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劳动保障监察、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就业补助等方面。
卫生健康支出完成8798万元,较上年增加2442万元, 同比增长38.42%,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方面。
节能环保支出完成2081万元,较上年增加1510万元, 同比增长264.45%,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等方面。
城乡社区支出完成9517万元,较上年增加2858万元, 同比增长42.92%,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等方面。
农林水支出完成28866万元,比上年增加7382万元, 同比增长34.36%,主要用于保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普惠金融发展等方面。
交通运输支出完成719万元,较上年减少240万元, 同比下降25.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公路建设、公路养护等方面。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完成49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等方面。
住房保障支出完成6779万元,较上年增长4458万元,同比增长192.07%,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改革等方面。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完成74万元,较上年增加73万元, 同比增长7300%,主要用于粮油物资事务方面。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完成1603万元,比上年增加346万元,同比增长27.53%,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及消防事务方面。
其他支出完成3036万元,比上年减少1443万元,同比下降32.22%。
债务付息支出完成105万元,与去年持平。
2022年,我县共有财力196648.26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收入6810万元、转移性收入189838.26万元;县本级共计支出11604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75.83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3614.68万元、结转下一年16713.75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度我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1135万元,比上年增加870万元,增长328.3%,完成年初预算目标的22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837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较去年增加623万元,同比增长28.1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8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8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572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13万元。
(三)政府债券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券余额2127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300万元、专项债券6100万元、抗疫特别国债9873万元,均为上级财政部门的转贷债券。
2022年,全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券55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300万元,专项债券3200万元。
2022年,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债券情况,制定了还本付息计划,及时偿还了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共偿还一般债券本息104.8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本息113万元。
(四)落实人大决议及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严格落实县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和审议意见,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提质增效落实好各项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监管,以更大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持续加大改革开放先行区资金保障。安排资金100万元,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安排落实科技创新资金95.33万元,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安排企业扶持资金1603万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完成我县检、法两院财物统管改革,县(区)“两院”上划作为市一级预算单位。
2.支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加大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投入力度,安排78.4万元支持平安墨脱建设和各项维稳措施落实,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安排“雪亮工程”资金119万元,支持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安排民族团结创建专项经费118万元,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开展寺庙财税监管,重点寺庙实现全覆盖。
3.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保障。累计落实基建投资资金39684.5万元,保障农林水、教育体育、安置点等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456.63万元,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全力保障公路养护。落实资金13491.07万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落实资金256.8万元,支持学校供暖工程建设。
4.持续加大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保障。整合涉农资金16987.69万元,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巩固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岗位1265个,年人均劳动报酬3500元。落实资金7.57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资金731.53万元,支持畜牧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牧业生产防灾减灾、动物防疫补助、厕所革命等。
5.持续加大建设生态文明高地资金保障。不断加强生态建设和生态保护,安排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236.15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国土绿化等。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3749万元,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安排资金10万元,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安排资金369.6万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
6.持续加大固边兴边富民行动资金保障。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稳步推进边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45亿元支持兴开、康卓登、德尔贡三个抵边搬迁安置点项目,当年支出3845.78万元。投资2.79亿元支持西贡安置点民建项目开工建设,当年支出7842.07万元。严格落实边民补助政策和护边员补助机制,兑现边民补助2878.65万元、护边员(巡边员)补助503.8万元。
7.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资金保障。落实就业优先政策。累计安排各类就业补助资金1325.57万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大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本级财政对教育投入1569.25万元,占上年财政收入的25%;全县教育总支出全年完成13683万元,较上年增加3965万元,同比增长40.8%。强化卫生健康投入。安排疫情防控资金944.44万元,全面保障我县疫情防控经费需求。安排公共卫生资金356.34万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基层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和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累计投入660万元用于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特困人员救助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落实资金75.4万元,做好退役军人安置补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配套保障、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支持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文旅事业融合发展。安排资金45.26万元,支持村级文艺演出。安排资金179.96万元,用于县(区)艺术团场次补贴。安排资金25.16万元,支持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8.深入推进财政投资评审。坚持投资评审为服务财政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节约财政资金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出发点,不断规范评审程序,完善评审机制,出台了《墨脱县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四必须”和“十不准”》,对评审工作人员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转变了工作作风,提高了评审质量,服务满意度不断提升,财政评审公信力明显增强,工作上取得了扎实的成绩。截止2022年底,共完成财政预算审核674次,送审资金25648.99万元,审定资金23192.71万元,审减资金2456.28万元,审减率9.58%;完成竣工决(结)算项目评审32个,送审资金12696.32万元,审定资金12190.05万元,审减资金506.28万元,审减率为3.99%,上缴国库资金711.62万元。
9.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合理安排预算,实现收支平衡。统筹财力,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通过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或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补充财力等方式,努力弥补减收影响,确保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统一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办理支付业务。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持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建立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全面推广行政事业单位独立核算,有效增强预算约束力和执行力。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维护财政安全,严防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隐性债务为0这一工作成果。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依法接受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切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依法做好预算调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及时公开预决算。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关切。
总体来看,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成效,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也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表现在: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偏高,收入结构不合理;我县经济增长主要依赖投资拉动和旅游消费带动,新的经济增长点不足;产业经济总体层次低、总量小,内生发展动能不足,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受疫情防控、增值税留抵退税、稳经济措施等政策因素影响,财政增收压力较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滞后,预算执行偏慢,“资金等项目”的情况依然存在。我们将高度重视,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根据我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各方意见后,编制形成2023年预算(草案)。
(一)2023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形势看,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恢复仍不稳定不平衡,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结构性、体制性矛盾仍然突出。墨脱县属于典型的投资拉动型经济,受疫情冲击、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影响,固定资产投资下降,经济发展环境不确定性增加,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
从财政支出形势看,县财政全力保障“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以及“三保”等刚性支出,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新增支出需求很大,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农林水事务、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领域均需重点保障。
综合判断,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依然是紧平衡。
(二)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全会及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林芝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二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盯墨脱县第九次党代会和县委九届三次全会目标任务,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以林芝市创建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为引领,着力打造“七个边境样板”,围绕县政府“两全一美一融”重点工作思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重点和结构,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促进经济稳中向好、稳步提质。
(三)预算编制基本原则
1.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安排积极稳妥,确保财政可持续。坚持算政治账、长远账,坚决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2.紧盯形势,突出重点。立足墨脱发展定位,围绕县委打造“七个边境样板”工作部署,更大力度优化支出结构,为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确保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政府和县委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3.深化改革,突出绩效。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绩效约束,对绩效评价不合格、年度执行效果差的项目,大力压减或取消预算安排。
4.统筹财力,防范风险。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重点安排民生领域支出,不做脱离实际的承诺。加强风险防控,强化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金融风险。
(四)2023年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预计为171723.56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00万元(税收收入4270万元,非税收入273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3209.5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713.75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64800.26万元。根据上述规模,我县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共安排171723.5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7821.16万元,具体为:县本级基金收入3955万元(主要为土地出让价款收入),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18.9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747.18万元。根据上述规模,我县202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共安排7821.16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834.01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2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47.15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40万元。
(五)202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
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决策部署,重点支持以下领域工作:
1.建设全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方面。
支持改革开放和创新。安排资金409万元,支持特色产业技术攻关。安排科技资金100万元,推进科学技术普及,支持开展科技人员下基层服务行动。
深入推进创新驱动。继续落实减税降费、增值税留抵退税、稳经济措施等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持续抓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优化资金分配使用流程,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资金直达使用对象、直接惠企利民。
2.在着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工作中走在全区前列方面。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定不移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支持基层政法能力建设,支持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提升社会治安管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安排资金228.96万元,支持“雪亮”工程建设;安排资金202.92万元,支持社会局势持续和谐稳定。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增强驻村和寺管会干部、村(居)干部、“双联户”等基层管理力量。
奋力推进民族团结。支持开展民族团结、爱国主义、反分裂斗争、新旧西藏对比和马克思主义“五观”“两论”教育。安排资金100万元,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完善寺庙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寺庙财税监管全覆盖。安排资金116.5万元,推进公共服务进寺庙,全面落实在编僧尼免费健康体检等利寺惠僧政策、寺庙维修,不断改善僧尼生活条件,解决老弱病残僧尼生活困难。
3.在着力创建全国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工作中走在全区前列。
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安排资金265.47万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安排资金160万元,支持县级客运站运行维护。安排资金700万元,保障城市运行维护等。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含产业发展资金)20640.46万元,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持续加强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做好易地搬迁后续帮扶,重点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乡村振兴底子差的乡(镇)倾斜。支持推进农业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利和林业转移支付、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地力保护等,打牢农牧业现代化基础。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好村干部待遇。加强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
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围绕“优势产业提质增效”行动,完善特色优势产业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全县产业扩大规模,培育品牌,夯实财源税基。安排资金200万元,助力旅游产业发展。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安排就业创业扶持资金270万元,落实好就业扶持奖励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自主创业。加大有组织转移就业和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农牧民持续就业增收。强化困难群众就业援助,扎实抓好城镇困难人员、残疾人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
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安排教育配套及其附加资金1750.24万元,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支持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培养更多实用型人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支持深化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
加大卫生健康资金支持。安排资金2500万元,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安排资金1112万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均衡布局,巩固拓展医疗人才“组团式”援藏成果。实施先天性心脏病、大骨节病救治行动和遏制肺结核行动,推进实施妇女“两癌”筛查救治。推进藏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
优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安排资金1138万元,支持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安排资金90万元,用于县级艺术团场次补贴。安排资金27.2万元,支持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和利用,做好非遗申报工作。安排资金78万元,支持体育场(馆)建设并面向社会开放。
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安排资金76万元,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医疗保险。安排资金623.39万元,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残疾人、老年人“两项补贴”政策。
4.在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工作中走在全区前列方面。
支持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安排资金817.34万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促进节能减排,发展清洁能源,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运营,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支持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落实资金188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垃圾填埋场运行、厕所革命、国土绿化、污水处理等。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和生态就业岗位补贴政策。安排资金60万元,支持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污水处理厂运维。安排资金80万元,支持河湖长制工作开展。
5.在着力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工作中走在全区前列方面。
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边防建设,落实边境地区转移支付4190万元。严格落实边民补助和护边员政策,及时兑现边民补助和护边员补助。加大边境地区产业扶持力度,推动物防技防建设。支持抵边搬迁和边境村镇建设,补齐边境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短板。
三、2023年财政工作安排
2023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改革总体要求,坚决贯彻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持把各项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
(一)加快建立现代化财政制度。统筹推进“2+1”财政管理改革。推动形成财政、审计、预算单位多方联动的绩效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结果有效衔接机制。加强零基预算理念运用。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储备,严格项目入库审核。加强中期财政规划对年度预算的约束,完善项目预算分年度安排机制。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全面推广预算管理一体化。夯实项目库和业务管理“两个基础”,统一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开展预算编制,办理支付业务,实现预算管理、上下级财政、政府和部门单位预算“三个贯通”。
(二)坚决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项目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专项债券项目申报质量,为后期项目审核通过并发行成功后加速推进项目支出执行工作奠定基础。完善通报预警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债券项目使用进度慢的部门定期通报,督促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支出管理,切实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先预算再支出,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坚决禁止违反预算规定开口子。继续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强化跟踪问效。突出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切实压减低效无效支持,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实化存量盘活。完善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常态化清理机制,紧盯银行账户“沉睡资金”,加大结余资金收回和结转资金消化力度,精打细算统筹安排使用,避免资金沉淀闲置,有效缓解支出压力。
(四)全面提升管理监督能力。切实加强财政管理,规范收支行为,落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以可执行目标编实预算,把既定要做的工作全部纳入年初预算,不甩“硬缺口”。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禁擅自改变预算安排资金用途和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从严控制预算调剂。加大预算执行考核力度,完善挂牌督办、内部通报等方式,加强考核结果在奖惩机制中的具体运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新建扩建楼堂馆所和各种形式的铺张浪费。
(五)积极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回应人大代表关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更好服务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强化财政监督与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全面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打造“阳光财政”。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监督,虚心听取县政协的意见建议,埋头苦干、勇毅前行,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着力打造“七个边境样板”、实现墨脱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