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2〕32号)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2〕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阜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9月7日
阜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指导全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程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85号)及《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阜城主城区范围内建成运行并完善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厨余垃圾处理系统;颍泉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颍州区、颍东区至少一个街道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3年底,阜阳中心城区(包括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城市建成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基本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力争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城市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分类设施建设和布局
1.合理设置分类投放设施。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合理布局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站点等设施设备。加快推进居民小区和公共机构“撤桶并点”工作,设置垃圾分类引导指示牌。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的规定,统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做到标识正确规范、醒目清晰、协调美观。(市城管执法局、市管处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以下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市城南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不再列出。)
2.构建垃圾分类回收体系。积极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转型升级,统筹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品交投网点建设,规划建设一批集中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分类收集设施建设。修订完善《阜阳城区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办法》。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和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相关规划,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加强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使其兼具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功能。(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配备满足“四分类”需求、密闭性良好、标识正确规范、节能环保的专用运输车辆,建立与分类投放、无害化处理相衔接的运输体系。淘汰敞开式收运设备和车辆,杜绝收集运输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现象。(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统筹推进分类处理设施建设。规划“邻避产业园区”或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优化技术工艺,分类处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到2023年底,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大幅提升,五县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进一步完善。统筹推进大件垃圾、建筑垃圾等处理设施建设,补齐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全链条管理
1.推进源头减量。推动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鼓励生产企业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逐步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应当严格执行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加强各类产品包装回收处置,减少二次包装。依法禁止或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鼓励和引导减少使用、积极回收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广应用环保布袋、纸袋等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推行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产生量。提倡绿色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快推动无纸化办公。(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菜篮子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管处、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规范分类投放和收集。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设置投放站点值守岗,做好现场引导,纠正不规范投放行为。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确保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单独投放,实现四类垃圾有效分开。鼓励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回收模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水平。打通生活垃圾回收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通道,实现“两网融合”。公开各类垃圾收运时间、作业规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分类运输。严格落实垃圾分类运输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垃圾收运台账管理制度,科学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段和路线,加强对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等的动态监控。指导物业公司等管理责任人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服务合同,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规范分类处理。加强已分类生活垃圾的处理,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化回收中心进行回收利用,有害垃圾由具备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至具备专业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规范处理,厨余垃圾24小时之内及时清运并密闭运输至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直接运输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就地处置居民区和单位厨余垃圾的做法。(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资源化利用。探索并推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式,研究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产品应用,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打通产品出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的低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全民参与
1.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和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有关政策法规,提高社会认知水平,激发群众自觉参与。督促公共媒体和户外广告按照有关要求,在重要版面和黄金时段进行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注重正面引导、选树典型,客观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措施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统筹居(村)委会、物业单位、业主委员会各方力量,定期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听取居民意见,逐步提高居民分类意识并转化为自觉行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先行先试,组织干部职工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等工作,推动全员共同参与。(市城管执法局、市管处、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构建以单位、社区基层党组织为核心,以垃圾分类为载体,通过分片包干、“路长制”等模式,探索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发动群众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将垃圾分类纳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内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强化教育阵地。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理论课等相关学科和主题班会、队会中加强垃圾分类教育,培养青少年文明习惯。鼓励编写地方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依托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微宣讲”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孩子、家庭共同参与,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良好社会效应。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就地就近开展活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发挥示范作用。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开展垃圾强制分类,不断巩固提升分类成效,经常开展宣传培训,定期组织自查评估,对不正确分类的行为及时督促提醒。开展全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志愿者活动,举办多种形式培训,通过志愿者在单位和家庭带头践行生活垃圾分类,带动养成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选树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提高工作成效。(市管处、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5.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相关产业发展。鼓励采用“积分兑换”、“绿色账户”、荣誉奖励等激励形式引导居民实施分类投放。(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管处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农村群众转变生产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模式,推进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建立以乡镇为基础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配套政策
1.加强法治保障。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治和政策制度建设,适时修订《阜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加强执法力度和执法检查。(市城管执法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技术装备研发,重点解决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工艺和技术问题,构建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市科技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健全收费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结合实际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修订《阜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逐步建立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制度,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高位推动,加强组织领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级负总责,各县(市、区)负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调整阜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强化市级统筹协调。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持续推进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成立专班,形成工作合力。加快成立市县(市、区)两级工作专班,专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市城管执法局要充分发挥阜阳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协调作用,其他部门按职责积极参与,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合力,推动公共服务、社会资源下沉到社区,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基层、深入群众。(市城管执法局、市财政局、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范畴,按照一定比例拨付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向颍泉区倾斜补助经费,向颍州区、颍东区适当补助经费。(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压实责任,严格绩效评估。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制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将各级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并作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无废城市等创建内容。具体考核办法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另行制定。(市城管执法局、市管处、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府督查考核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阜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阜阳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1
阜阳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玉杰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陈 东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段相霖 阜阳经开区管委会主任、颍州区区委书记
吴爱国 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孙存坤 市政府秘书长
王飞虎 市政府副秘书长
高文军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刘保刚 市委宣传部一级调研员
顾中伟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委编办主任
李 涛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魏宏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刘 铭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齐明砾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
徐云飞 市科技局局长
韩 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董 冰 市民政局局长
李方明 市司法局局长
笪乘胜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局长(主任)
杨增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姚晓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窦灿辉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振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臧振林 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周拥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翟奇志 市商务局局长
纪兰芳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党组书记
都凤仁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杜玉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常利华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王 磊 市房管局党组书记
张武军 市管处处长
刘 军 市供销社主任
乔印升 市菜篮子工程推进中心主任
汝 磊 团市委书记
郭 琳 市妇联主席
万传红 市公安局副局长
吴小文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 锋 市城南新区管委会主任
刘 峰 颍州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刘 健 颍东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时 新 颍泉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常利华兼任。办公室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科级干部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
附件2
阜阳市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间 | 牵头推进单位 | |
1 | 一、推进源头减量 | 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依法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推广使用清洁产品、用品。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管处、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发展改革委 |
2 | 减少或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在旅游、住宿、餐饮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 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 |
3 | 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有关规定,推行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减少厨余废弃物产生量。 |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管处、市商务局、市菜篮子中心、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 | |
4 | 倡导“绿色办公”,推动办公场所无纸化办公,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和一次性纸杯。 | 市管处、市财政局、市文明办、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管处 | |
5 | 实施邮政快递业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 | 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邮政管理局 | |
6 | 二、公共机构示范带头 | 细化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建立公共机构四分类垃圾收运台账及覆盖部门清单,确保分类准确、收运及时、处理得当,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 | 市管处、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管处 |
7 | 三、规范分类投放 | 建立街道、社区、小区、楼栋层层负责的“桶长制”管理体系,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 | 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颍泉区2022年底前完成;颍州区、颍东区2023年底前完成 | 市城管执法局 |
8 | 实行居民小区撤桶并点,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增设误时投放点或采取技术措施方便群众投放。 | 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城管执法局 | |
9 | 将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效果列入物业公司的考核评价体系;修订《阜阳城区新建住宅综合查验办法》,将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纳入全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规划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市城乡建设局、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10 | 垃圾分类投放点干净整洁、无异味,制定投放准确度的检查标准进行定期检查通报。组建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队伍,执行“桶边值守”制度。 | 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11 | 四、闭环分类清运 | 建设(升级改造)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分类投放点,确保居住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完备,完成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功能升级改造的分类投放收集点(站)数量占收集点(站)总量比例达到50%以上。 | 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12 | 健全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将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分拣中心、打包网点等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两网融合”。 | 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 |
13 | 健全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出台专项文件,做到收集操作规范,贮存和运输等环节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律、规范要求。 | 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生态环境局 | |
14 | 健全厨余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建立密闭、高效的运输系统,做到分类收运、日产日清 。 | 市城管执法局、市管处、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 四、闭环分类清运 | 健全其他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逐步减少或取消沿街垃圾收集容器,在公交站台或十字路口等保留少量果皮箱。 | 市城管执法局、市管处、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16 | 健全建筑(装修)垃圾、大件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体系,由垃圾产生人或物业公司、社区、市场化运营公司等清运到指定场所。 | 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17 | 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分类运输能力要与四类垃圾分类收集量相匹配,统一运输车辆分类标识,制定合理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做到装载运输过程中无“抛洒滴漏”现象。 | 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房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18 | 五、完善末端处理 | 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过程监管,定期梳理汇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情况,确保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 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科技局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 |
19 | 建成并稳定运行有害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做好处置全过程监管,确保收运来的有害垃圾全部规范处置。 |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 市生态环境局 | |
20 | 推动阜阳市餐厨有机废弃物处置项目落地,继续实行集中或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厨余垃圾处理,做到厨余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到20%且全量分类处理。 |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持续推进,2022年底前建成 | 市城管执法局 | |
21 | 做到其他垃圾“零填埋”。以焚烧处理为主,确保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 市城管执法局 | 2022年9月底前完成 | 市城管执法局 | |
22 | 加快建设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综合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项目,尽快补齐末端处理设施短板。 | 市城管执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持续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23 | 六、坚持党建引领,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 |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市、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四级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开展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组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直机关工委 |
| 结合垃圾分类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和干部参与垃圾分类、有效服务群众。 | 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直机关工委 | |
25 | 以垃圾分类为抓手,积极推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将垃圾分类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定期开展民主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 | 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26 | 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选择城市社区开展“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并构建“共同缔造”长效机制。 | 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27 | 七、推进垃圾分类进校园 | 全面推进垃圾分类进学校、进课堂。编制幼儿园、小学、中学版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读本,开展校园知识普及和互动实践活动,将垃圾分类知识纳入课堂教学,确保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学校数量占学校总数量比例达到80%以上,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推动学校等教育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 市教育局、各中小学、幼儿园等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教育局 |
28 | 八、强化宣传全面参与 | 充分利用网站等媒体平台、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建筑工地围挡、LED电子屏、大型户外广告等载体,积极宣传垃圾分类。 |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 持续推进 | 市城管执法局 |
| 八、强化宣传全面参与 | 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季度一次),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推动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 | 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持续推进 | 市城管执法局 |
30 | 加强入户宣传,每季度入户宣传居民户数占城区居民总户数25%以上。 | 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31 | 采取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做到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0%以上、垃圾分类参与度达70%以上。 | 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32 | 将垃圾分类纳入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和乡村振兴等主题宣讲,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报道(每季度至少2次)。 | 市委宣传部、市城管执法局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33 | 九、推动文明习惯养成 | 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无废城市等创建工作,文明单位评选、先进典范选树等活动。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市文明办 |
34 | 开展全市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调动社区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市场主体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 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城管执法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管处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民政局 | |
35 | 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 | 落实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 市卫生健康委、各医院、体检中心、保健中心等医疗保健场所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卫生健康委 |
36 | 落实汽车站、公交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经营者和管理者的垃圾分类工作。 | 市交通运输局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交通运输局 | |
37 | 推动其他各行业、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各行业主管部门 | |
38 | 十一、落实保障措施 | 落实法治保障,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立法和修订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规章;加强相关法律宣传,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依法实施、规范实施轨递。 | 市司法局、市城管执法局 | 持续推进,2022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39 | 落实资金保障,市级财政统筹各类资金,积极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各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与垃圾分类 挂钩的收费制度。 |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文明办、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财政局 | |
40 | 落实人员保障,成立市区两级工作专班,保障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 | 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阜阳经开区管委会、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2022年9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 市城管执法局 | |
41 | 十二、强化科技支撑 | 支持和鼓励企业、高校院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技术研究,促进相关科技成果转化。 | 市科技局 | 持续推进 | 市科技局 |
42 | 十三、推动绿色发展 | 培育绿色设计产品,不断完善工业绿色制造体系,促进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培育废塑料、废纸等再生资源规范企业,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持续推进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43 | 十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 引导农民群众转变生活方式,探索具有农村特色的垃圾分类 方法。 | 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市城管执法局 | 持续推进 | 市农业农村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