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深化与发展,对保护涵养水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指导意见》(水保〔2023〕35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流域为单元,以水系、村庄和城镇周边为重点,山水林田路村统一规划,治山、治水、治污协同推进,统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流域水系整治、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强化部门协同,合力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全面提升水土保持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实现山青、水净、村美、民富的目标,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提供有力支撑。
保护优先、系统治理。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把预防保护、自然修复放在首位,严格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充分发挥大自然自我修复能力。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治山保水、治河疏水、治污洁水、产业发展等。
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根据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各区和各乡镇产业、旅游、水系等相关工作内容,因地制宜,突出和保留流域特色,以村庄或城镇周边、水源地、自然资源禀赋条件较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的区域为重点,整体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精准施策、多措并举。结合流域特色精准施策,坚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特色产业相结合,推进水土保持、环境整治、农田防护、盐碱化治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多项举措综合施力,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独特优势。
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构建水务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联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共建共享的管理机制,形成共同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合力。
用5年时间,全市形成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的工作格局。结合天津市委“十项行动”总体安排部署、幸福河湖建设,以及《天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天津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2021~2025年)》等,综合分析各区的产业结构、资源现状、发展趋势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推动各区进行生态清洁小流域划分,形成全市生态清洁小流域网格,为今后的小流域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因地制宜建设一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后的小流域内水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流域水系通畅洁净,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水土资源利用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更相适配,乡村特色产业得到培育和发展,群众生态保护意识普遍增强。
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以小流域为单元,在山区一般应以面积为5-50km2的集水区为小流域,在平原地区可以自然或人工河渠为依托的一个或者几个行政村为小流域。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应根据其自然禀赋、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发展等条件,统筹水利、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行业,因地制宜进行规划和措施配置,协同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源污染防治、沟(河)道水系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特色产业发展等。
(一)总体布局
依据《天津市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天津市“十四五”水土保持规划(2021~2025年)》,以天津市水土保持区划为基础,综合各区水土流失状况及需求,提出“一山、一城、两带、四区、四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总体布局。
(二)建设内容
“一山”指的是蓟州北部山丘区。在现有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基础上,更新理念提升防治效果,依托蓟州区于桥水库、杨庄截潜水库水源地和蓟州区独有的旅游资源,以保护重要水源地、改善水质、发展生态旅游为目标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要考虑到立体和水平配置两个方面,在立体配置方面,应分为生态自然修复区、综合治理区、沟道及湖库周边整治区。根据小流域的地貌特征和水土流失规律,由分水岭至沟底分层设置防治保护、治理和修复的措施体系。在人类活动较少、林草植被较好的区域,以封育保护为主,依靠自然恢复防治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林草植被稀疏的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封禁、补植补种以及截、蓄、排等坡面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加强坡耕地等水土流失重点地块综合治理,开展退化林修复,提高山地林分质量,加强林下水土流失防治,提升区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在水平配置方面,以居民点为中心,道路为骨架,建立近、中、远环状结构的修复、治理和保护的配置模式;以面源污染为重点,山、水、田、林、路、村统一规划;拦、蓄、灌、排、节、治(污)综合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一城”指的是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城市群人居环境维护片以建设生态环境优美的宜居生态型城市为目标,依托环城四区城市建成区的优势,结合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周边河道水系,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绿化、美化市容市貌,恢复和保持城市河湖水面,搞好河流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维护河流湿地健康生命;减少生产、生活废弃物排放量;对城市废弃地和裸地进行生态修复;加强雨洪资源有效利用,建设海绵城市,有效保障生态用水需求。
“两带”指的是津西北平原防风固沙农田防护区中的风沙带和津东部沿海生态维护区的盐碱地带。津西北平原防风固沙带主要位于武清区西北部和宝坻区北部,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在现有防风固沙林基础上,实施防风蚀耕作措施,建设多功能多层次综合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灌排蓄兼用的干支渠等,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形成旱能浇、涝能排的灌排体系;在充分开展节水措施的基础上,开发再生水资源在工农业、生活上的应用以及生态用水、湿地用水的补充。津东部沿海生态维护区的盐碱地带防治重点主要为治理盐碱地,维护生态环境。水土保持的重点是大力推行盐碱地改造,合理保护和利用水土资源,减轻盐渍化对农田的影响,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保障农业生产;保护自然生态,维护生态环境,提高生物多样性,尽可能减小海风对平原粮食产区的影响;保护沿海防护林;加强区域水网改造和水美乡村建设;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结合滨海新区河道淤积、生态水量不均、流量不足、水系连通循环不畅的现状,通过治理断头河、死水河,扩大水生态环境容量,实施生态补水,建设水系连通工程等,打造生态清洁小流域。
“四区”指的是大黄堡-尔王庄湿地保护区、七里海湿地保护区、团泊洼湿地保护区、北大港湿地保护区。主要采用湿地生态修复模式,大面积实施封禁治理和管护,保护好现有植被和水利水保设施;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治理区域内的退化湿地;实施退耕还湿地措施;保护和改善湿地环境,恢复湿地的生态服务功能。
“四片”指的是蓟南平原农田防护片、津西北平原农田防护片、津东北平原农田防护片、津西南平原农田防护片。重点是维护水质、保护农田,培肥地力,维护和提高土地生产力,保障农业生产,并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围绕保护修复流域河湖水生态系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结合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连通工程、水美乡村建设、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湖管护以及生物过滤带、河岸绿化等,提升河湖及其周边生物多样性,维护河流健康生命,打造安全畅通的河湖水系和亲水宜人的水美景观;对沿河植物带进行抚育更新与改造,营造生态过滤带,防污减污,减轻下游防污压力,维护河流湿地健康生命;营建和改造农田防护林,防御自然灾害;重视节水灌溉建设,提高灌溉效率;结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流域内水污染治理、生活污水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乡村绿化美化,打造整洁优美、安全和谐的生态清洁小流域。
(三)建设类型及措施配置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依托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和乡土文化等优势条件,在全市实施“小流域+”,结合总体布局和主体功能区规划,因地制宜打造水源保护型、生态旅游型、和谐宜居型、休闲康养型、绿色产业型等特色小流域产业综合体。
(一)加强协同配合。依托河湖长制、水土保持议事协调机构等平台,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成果共享的原则,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相关项目实施。各区水务局要在区委和区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指导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所在的乡镇用好现行政策,做好乡镇建设规划,推进建设工作方案任务落实。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
(二)规范建设管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涉及水利、农业农村、林草、乡村振兴等相关行业项目,执行其行业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各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建设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编制相关项目实施方案并按程序审批实施。强化投资计划管理,规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涉及的项目要按照“谁审批、谁验收”的原则及时组织验收并完善档案资料。
(三)加强建后管护。完善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机制,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支持有条件地区通过设置公益性岗位或引入社会资本管理等方式落实管护主体。鼓励项目区群众优先参与管护。
(四)落实实施计划。市水务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等有关部门,推动全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各区水务局要用6个月时间划分形成生态清洁小流域网格,待各区小流域划分工作完成后,编制形成《天津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名录》,为今后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各区要编制2年实施期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方案,并同步实施小流域建设。目标期内,蓟州区每年至少建设6条生态清洁小流域,其他各涉农区每年至少建设2条生态清洁小流域。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相关部门要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本行业相关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市、区两级水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政策集成,形成工作合力。各区水务部门要向区委、区政府做好汇报,牵头编制建设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二)加强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推进全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工作,鼓励各区多渠道筹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资金,争取将生态清洁小流域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积极利用水土保持补偿费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区级可按规定统筹使用相关资金,用于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三)引导社会投入。建立健全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社会资本投入机制,用好耕地占补平衡、生态产品经营开发等产权激励政策。积极推行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建设模式,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和受益群众积极参与项目建设、运营和管护。进一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更多项目区群众分享产业增值收益。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纳入河湖长制工作督查激励、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示范作用明显的生态清洁小流域,依规推优申报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工程或生态清洁小流域工程。对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力度大,成效突出的区进行通报表扬。
(五)做好宣传推广。积极探索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模式,健全以信息化监管为主要手段的新型监管方式,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变化状况,科学评价建设成效。与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加强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边坡生态防护、高效水土保持植物选育与种植配置、生活污水处理等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深入宣传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加强成功案例推介,示范带动整体提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