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静海区重点区域道路通行秩序,减少津沧高速南段封闭修路车辆外溢带来的负面影响,扭转部分区域亡人事故高发的不利局面,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静海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公安静海分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牵头人,各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园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负责组织部署、统筹协调、督导推动等工作。各成员单位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任务、细化措施,专人负责、挂图作战,专班化、清单式推动工作落实。集中开展增设安全设施、交通隐患治理、迁移马路集市、宣传教育劝导、违法行为查处等专项整治,五月底前全面摸清情况,六月底前取得重大成效。
二、工作措施
(一)封闭道路冗余开口。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结合京岚线车流量及事故情况进行实地踏勘,以每村保留一处中央绿化带开口的标准,向区交通局提供中央绿化带冗余开口封闭方案;区交通局协调市交通运输委,依据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提供的方案,对京岚线冗余开口进行封闭;按照每村路两侧各保留不多于两处开口的标准,会同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实地踏查,制定方案,对京岚线、团大公路、团唐公路两侧入村、入田地路口进行封闭;在京岚线新增红绿灯路口加装机非隔离护栏。属地乡镇(街道)组织村街对入村、入田地路口进行重新规划,配合区交通局确定京岚线、团大公路、团唐公路两侧入村、入田地路口封闭方案;做好涉及村街的群众工作,争取村民支持,及时妥善处置引发的舆情及信访等情况;对无法封闭的入村、入田地路口,在路口内侧设置不少于三组减速垄等降速控速设施。
(二)增设交通安全设施。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按照前期对京岚线实地踏勘及区交通局封口情况,抓紧推进红绿灯和电子警察设施建设;尽快对团大公路、团唐公路进行踏勘,按照每4公里间隔安装一套防疲劳预警设备和一套假点测速设备的标准,推进团大公路、团唐公路防疲劳预警和假点测速设备建设。区财政局要全力提供资金保障,加快推进实施建设。区交通局负责补全静海区国省道重点路段道路照明设备,消除道路黑点;在团大公路陈官屯镇街里,加装中央隔离护栏和机非分隔护栏,降低隐患风险。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补全辖区内乡村道路照明设备;对辖区内主要道路黑点险段隐患开展细致排查,全力推进降速、防疲劳、支路哨兵等预警干预设施建设;对既有的“四个一”设备按照不少于每个月排查一遍的标准,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对损坏的设备随时发现随时修复,确保正常使用。属地乡镇(街道)、园区、电信公司要加快落实AI劝导预警设施建设,争取尽快投入使用。
同时,要按照学校路口及周边道路“五类设施”(学校区域警告标志、机动车限速标志、过街设施、信号灯、禁停网状线)标准,推进全区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城区外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区交通局负责国省道沿线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负责建成区(静海环线内)学校门前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三)严格公路安全保护。区交通局要严格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对团大公路、团王公路、团唐公路等重点道路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及道路开口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擅自开口等影响公路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处置。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对因侵占公路建筑控制区、擅自增设公路平交口等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依法定责,并转递区交通局严格依法处置。区交通局要牵头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园区推动团大公路、团王公路、团唐公路等国省县道沿线临路企业侵占公路建筑控制区、擅自开口等违法问题的自查整改,对经审批企业门前已经增设道路平交口的,要组织企业建设爆闪灯、标志牌、减速带、照明灯等“四个一”安全警示设施,防止进出企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
(四)加强停车隐患治理。属地乡镇(街道)、园区要拓宽资金来源,在国省道周边适宜场地建设货车停车休息区,结合具体情况,为货车司机提供停车、检修、住宿、餐饮等服务,确保广大货车司机安全驻车。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负责制定国省道违法停车治理工作方案,强化警力部署,设置国省道滚动巡逻勤务,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管控力度,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消除货车违停安全隐患。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局、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要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做好货车停车休息区的建设规划、手续审批等工作。
(五)推动马路集市迁移。团大路陈官屯镇大集、沿庄镇元蒙口大集、子牙镇子牙大集和静青路唐官屯镇大集等4个马路集市,摊贩人流集中在道路两侧,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陈官屯镇、沿庄镇、子牙镇、唐官屯镇要主动工作、合理选址,在一个月内将集市迁移到远离主干道等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其他乡镇(街道)也要对辖区内马路集市进行排查,取缔占路摆摊设点商贩,做好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净化道路交通秩序。公安静海分局对工作中发生的妨碍公务等案件要及时受案查处。区商务局要牵头组织交警、消防、城市管理、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结合农贸市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在6月中旬组成联合检查小组进行验收,相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报区委、区政府。
(六)强化源头风险防范。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要制作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在全区党政机关、村街、企业、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播放,广泛宣传;在全区高速出入口、治超站向货运车辆驾驶人组织发放涵盖“切勿疲劳驾驶、超限超载、酒驾醉驾、违规停车和及时安装右转盲区预警设备”等警示宣传内容的《货运车辆安全提示卡》。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相关要求,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组织全体村民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村街积极采取“大喇叭”广播、发放明白纸等方式,针对“一老一小”两个重点群体,开展全覆盖、无死角宣传教育;加强“两站两员”建设,劝导未佩戴头盔骑行、不按信号灯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行为。区教育局对全区学生到校时间进行研判,合理规划学生最早到校时间,推动全区学校早开门,方便学生随来随进,防止在学校门前大量聚集,形成安全隐患;要组织各学校通过主题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开展全学段交通安全教育;组织各学校推动搭乘电动车上下学的学生购置佩戴安全头盔,动员学生家长正确佩戴头盔,不使用违规低速电动三、四轮车。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牵头组织属地乡镇(街道)、园区推动本领域、本辖区所属企业将职工上下班通勤安全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范畴,为驾驶电动车通勤的职工配齐头盔、反光背心、亮尾贴等劳保“三件套”;要联合属地交警责任区大队对企业职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督促企业对本单位职工上下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纠正,并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切实提升企业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公安静海分局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社区警格安全防范的重要内容,交警责任区大队警区警务队和派出所社区警务队要协同联动,共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区委宣传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区商务局要牵头组织开展文明行车宣传教育活动,协调餐饮场所张贴“拒绝酒驾”警示标语,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督促重要交通干线沿路小饭店、小餐馆悬挂提示牌,为往来外埠车辆发放提示单。区交通局要全面梳理在静货运企业和与静业务往来密切的外地货运企业,建立重点货运企业台账,搭建政企沟通对接平台,强化货运车辆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和隐患治理;要联合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持续加大客货运输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紧盯车辆安全状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行业行为规范落实等方面,结合“一案三查”机制,对全区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依法依规采取提示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七)深化低速电动车治理。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要全面掌握本领域本辖区低速电动三四轮车辆底数,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核清违规车和合规车,健全完善工作台账,落实车辆及驾驶人宣传教育,引导自觉淘汰违规低速电动车,引导合规的三轮电动车驾驶人考取普通三轮摩托车驾驶资质(准驾车型D),四轮车驾驶人考取小型汽车(准驾车型C1)或小型自动档汽车(准驾车型C2)驾驶资质,引导合规车辆所有人办理登记上牌。区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属地乡镇(街道)要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源头的明察暗访,发现线索要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静海分局进一步处置。区委宣传部要制定总体宣传工作方案,通过各类媒体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争取群众理解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要按照《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津市静海区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津静海政办发〔2024〕10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深化部门联动,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全方位整治违规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运输、使用等环节问题,持续推进控增量、减存量工作,推动形成不使用、不乘坐违规电动车的社会共识,确保至2027年4月30日过渡期结束时,全区违规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八)强化路面严管严控。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要强化主动警务、预防警务,持续加强路面巡查、秩序管控,不断提高路面见警率、管控率、查纠率;持续开展电动车行车秩序整治,紧盯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点位,严查各类电动车闯灯逆行、不戴头盔、非法改装、违规行驶等违法行为,不断扩大执法覆盖面,切实形成路面强力震慑效应;持续加强酒驾醉驾治理,进一步拓宽酒驾、醉驾查控范围,将查酒范围扩大延伸至乡村地区,在全区范围内定期开展午检、夜检等行动。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区交通局要开展夜间安全行驶联合执法,紧盯晚八时至次日凌晨事故高发时段,聚焦团大公路、团唐公路、港静线等重点道路,严查大货车“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问题,切实将夜间交通事故压降下来。属地乡镇(街道)要开展重点道路综合整治,督促用车企业和餐饮企业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门前停车秩序管理,有效预防车辆乱停乱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部署。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担当,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认真谋划,迅速行动,全面推进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导推动,提供业务支持。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机制要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逐项推进落实,对任务落实进展缓慢、工作滞后导致交通亡人事故依然多发频发的单位,视情向区政府提出问责建议。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加强与区交通局、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工作中可邀请有关单位业务专业人员加强技术指导,防止盲目建设,真正提升隐患治理水平。
(三)加强经验总结,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梳理工作进展,收集典型案例,总结亮点成效,形成常态长效治理机制。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协调机制将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听取阶段性进展情况汇报,推动重点工作。各责任单位于方案下发后三日内报送《静海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联络表》,每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6月30日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年底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请各单位通过政务网报区交安办邮箱。
附件:1.静海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专项工作联络表
2.静海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任务分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