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核定辖区殡仪服务机构非基本服务项目
目录的通知
巴南民政发〔2025〕10号
辖区各殡仪服务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殡仪服务机构的延伸服务管理,根据《重庆市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12〕149号)有关规定,并参照《关于核定市石桥铺殡仪馆非基本服务项目的通知》(渝民〔2015〕200号)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区殡仪服务机构的实际运行情况,现就统一和公开非基本服务项目目录,为群众提供清晰的治丧收费参考依据,经专题研究,特制定《重庆市巴南区殡仪服务机构非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殡葬非基本服务项目,是指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之外,由群众按需自愿选择的其他服务项目,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凡未列入本目录的服务项目,一律不得收费。
二、各殡仪服务机构应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对本目录进行公示,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民政部门的管理监督,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殡仪服务机构非基本服务项目目录》
重庆市巴南区民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