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关于新增2个、撤销9个铜梁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
铜府发〔2025〕4号
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有效合理规划饮用水水源地,更好地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按照《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实施万州等区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函》(渝环函〔2025〕27号)要求,决定新增铜梁区安居镇涪江安居(新)泵站、福果镇同心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撤销围龙镇梅良寺水库等9个水源地保护区,现依法公布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铜梁区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新增、撤销
方案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