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的通知
渝民规〔2025〕4号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重庆市民政领域行政裁量基准表》已经市民政局2025年第11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原《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重庆市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渝民发〔2023〕8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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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2025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