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办法(修订)》的通知
九龙坡残联〔2024〕44号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现将《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
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办法
(修订)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渝府发〔2015〕16号)精神,按照精准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为切实解决我区农村贫困残疾人的住房困难,制定本办法。
一、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农村低保残疾人。
二、农村低保户残疾人危房改造范围
经认定为危房且改造面积达到40平方米以上。
三、补贴标准
补贴以户为单位(以户口薄为准),符合补贴条件的每户补贴10000元。
四、补贴申请程序
(一)申请。符合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范围的农村低保残疾人申请危房改造补贴时,需由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下列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均为一式两份):1.残疾人本人或监护人填写《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申请表》。2.申请人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户口薄、低保证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村委会,镇残联出据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要出据危房的照片一张(6寸),并将照片附在申请表后。4.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书、《申请表》经(社区)初审后,在村(社区)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各镇政府复审。
(二)初核。村(社区)接到危房改造补贴申请后,对申请人所提供的有关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入户调查人员应在2人以上),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将调查核实情况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补贴的原因。
(三)复核。镇政府在收到村(社区)上报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社区访察等方式,对上报材料进行再次核实,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申请对象,要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完成申请人“个人一卡通”账号的登记工作并将申请人的“一卡通”个人账号和经镇政府复审通过的资料(《申请表》(一式两份))上报至区残联;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要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补贴的原因。
(四)审批。区残联在接到镇政府上报齐备的审批材料后,研究决定补贴金额,并将研究决定后的补贴金额转入申请人“个人一卡通”账号。
五、经费管理
补贴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对有虚报、套取、贪污、挪用专项补贴资金等行为的组织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查处。
六、组织验收
1.危房改造完成后,区残联、区财政、相关镇政府共同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的,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金由区残联转入申请人“个人一卡通”账号。
2.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重建,重建不达标的将不予以划拨补贴经费。
七、其他
本《补贴办法》由区残联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补贴办法》(九龙坡残联〔2011〕42号)文件同时作废。
附件:1.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申请表
2.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验收表
3.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汇总表
附件1
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申请表
镇 村委会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相片 | |||||
残 疾 类 别 |
| 残疾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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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住址 |
| 联系 电话 |
| 是否为本区户籍农村低保残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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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补贴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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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 会审 核意 见 | 建议按补贴金额(大写): 元进行申报。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镇政府审核 意见 | 同意按补贴金额(大写): 元进行申报。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残联 审 核 意 见 |
经审核,建议拨付补贴金额(大写): 元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研究,同意拨付补贴金额(大写): 元
盖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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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两份,由区残联和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附件2
九龙坡区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验收表
镇 村委会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日期 |
| 相片 | |
残 疾 类 别 |
| 残疾 证号 |
| ||||
家庭 住址 |
| 联系 电话 |
| 是否为本区户籍农村低保残疾人 |
| ||
危房改造及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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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镇政府 验收 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区残疾人服务中心 区残联 验收 意见 |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备
注 |
| ||||||
注:本表一式两份,由区残联和镇人民政府各执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