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办法
(修订)》的通知
九龙坡残联〔2024〕4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现将《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
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办法(修订)
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结合我区实际,现对我区2011年出台的《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办法》(九龙坡残联〔2011〕18号)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扶残助学补贴申报程序,明确补贴范围,确保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学生及低保残疾人子女应享尽享扶残助学补贴,特对我区原《扶残助学补贴办法》修订如下:
一、补贴对象
具有九龙坡区户籍,持有效残疾证的残疾学生、低保残疾人子女(仅指父母与子女关系)。
二、补贴标准
(一)残疾学生当年考取大专学历的一次性补贴3000元,当年考取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一次性补贴5000元。(当年考取大专、本科学历仅指当年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取的学历,其他时间和方式取得的大专、本科学历不算作此补贴范围。)
(二)低保残疾学生当年考取中专、职高、技校或同等学历的一次性补贴2000元,当年考取高中学历的一次性补贴1200元。
(三)低保残疾人子女当年考取大专学历的一次性补贴1500元,当年考取本科及以上的一次性补贴2500元,当年考取中专、职高、技校或同等学历的一次性补贴1500元,当年考取高中学历的一次性补贴800元。(当年考取大专、本科学历仅指当年通过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考取的学历,其他时间和方式取得的大专、本科学历不算作此补贴范围。)
三、申报审核
(一)本人向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填写《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申请表》,经村(社区)初审,镇、街残联复审签字盖章后(未签字盖章视为无效),报送区残联残疾人服务中心。
(二)申请附件:残疾证、低保证、身份证、户口薄(户主页、人口增减页、本人页)、考生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负责审核),连同《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汇总表》由镇街残联负责填写后一并报区残联残疾人服务中心。
(三)每年7月15日起—9月30日止为申请时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区残联每年10月份审核无误后,将扶残助学补贴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直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中。
四、纪律要求
(一)各镇街残联要加强扶残助学补贴政策宣传,严格执行报批审核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二)扶残助学补贴为一次性补贴,当年考取当年申报发放补贴,区残联原则上不予补报补发,请各镇街、村社区做好审核申报工作,如因镇街、村社区两级对扶残助学政策宣传未到位造成残疾人不知晓补贴政策或因工作疏忽未能及时将残疾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上报给区残联的,由出现问题相应的镇街级或村社区级承担补贴责任。
本修订文件自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办法》(九龙坡残联〔2011〕18号)自本修订文件执行之日起自动废止,不再执行。
附件:1.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申请表(残疾学生含低保残疾学生填报用表)
2.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申请表(低保残疾人子女填报用表)
3.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汇总表(残疾学生含低保残疾学生汇总表)
4.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汇总表(低保残疾人子女汇总表)
附件1
______年九龙坡区扶残助学补贴申请表
(残疾学生含低保残疾学生填报用表)
街镇 村居委会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日期 |
| 贴照片(一寸免冠照片) |
残 疾 类 别 |
| 残疾 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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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 家 庭 住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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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考取的院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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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 补贴 理由 |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村居 委会 审核 意见 |
审核意见: 责任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街镇 残联 审核 意见 |
审核意见: 责任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残联 审核 意见 |
审核意见:经审核,应发放补贴金额为 元。 责任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