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促进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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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玄武区关于

促进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政策意见的通知

(玄政规〔20258号)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25324

 


玄武区关于促进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举措》(国办发﹝20252)、省《关于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展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苏财教﹝2024115)和《南京市进一步促进文商体旅展联动提振消费的若干举措》(宁财教﹝202516)等文件精神,推进玄武区数字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在文旅领域的应用与融合,加速总部集聚型数字文旅产业基地建设,以数字化激发文旅消费潜能,带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打造数字经济时代文旅新质生产力,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文旅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导,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顺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趋势,锚定“1+2+2”现代化都市型产业体系,实施文旅产业数字化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数字赋能、创新驱动,积极塑造文旅新质生产力。通过培育优质数字文旅企业、大力发展数字文旅新业态、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集群、挖掘数字文旅消费潜力;开发数字文旅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壮大数字文旅产业规模,扩大优质产品供给,努力把玄武打造为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旅大区。

二、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引导、精准服务、梯度培育,扶持一批具有自主品牌、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数字文旅企业。培育一批省级及以上数字文旅龙头企业、重点企业、独角兽企业等,落地若干数字文旅产业基地。一年内培育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不少于15家,落地项目不少于15个,产出不少于3亿元。

三、支持对象

支持实体运营的数字内容创作与分发、数字文旅平台、数字文旅体验、数字媒体技术研发、数字娱乐、元宇宙技术等新业态文旅企业、平台和项目。

四、重点任务

(一)培育优质数字文旅企业

1.培育优质数字文旅企业。支持引进实体运营的新业态文旅企业,鼓励数字文旅企业集群发展。聚焦文化旅游全产业链,培育一批大数据、人工智能、VR、元宇宙等具有突破性、带动性、示范性的文旅产业项目。(责任单位:区投促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文旅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2.壮大数字文旅企业阵容。鼓励数字文旅企业扩大年营业收入规模和提高营收增速。扶持中小数字文旅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引导有特色、成长性好的中小数字文旅企业实现规(限)下转规(限)上,壮大企业发展群体和规模总量。(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统计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二)大力发展数字文旅新业态

3.培育沉浸式文旅体验新产品。支持市场主体依托旅游景区、文博场馆、休闲街区、产业园区、工业遗产、重点文物资源等场所,运用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全息影像等数字技术和装置设备,重塑旅游体验新场景,打造一批独具玄武特色与文化底蕴,线上线下高流量、在线在场相融合的沉浸式数字文旅体验空间和消费产品。对优质数字文旅新场景、新产品、新活动等,根据营业收入、投资额、利润总额、游客接待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给予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4.推进文化生产和传播数字化。支持数字影视、数字游戏、数字阅读、数字音乐、数字动漫等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发挥玄武文旅资源禀赋优势,持续推进文物遗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献古籍、艺术作品等文旅资源数字化。支持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完善文化资源数据和文化数字内容的产权保护措施,加强数字文旅关键技术、数字产品、数字创意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数据要素对文旅产业的支撑作用,支持数字文旅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数据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三)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集群

5.支持数字文旅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园区、街区、楼宇等平台载体大力推动数字文旅产业集聚发展。培育“互联网+旅游”、数字文旅演艺等产业基地。对发展较好的数字文旅产业集聚区,根据是否入选市级以上服务业重点项目清单或数字文化产业园区、年度合计营业收入、年度合计利润总额、带动就业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对集聚区运营主体给予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6.支持文旅平台型企业做大做强。推进数字文旅产业的技术平台建设,为内容生产、内容创作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强化大模型框架软件和硬件相互适配、性能优化和应用推广,打造软硬件一体化数字文旅生态体系。对发展较好的文旅平台型企业,根据平台服务企业数量、平台运营主体年营收增长率、平台服务企业合计带动就业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给予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数据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四)挖掘数字化消费增长潜力

7.发展数字文旅首发经济。帮助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市场引领性的数字文旅展览、演出等活动落地。协调文商旅综合体、文化场馆、会展中心、商业广场等资源,为数字文旅“首展”“首演”活动提供免费或较低成本的场地支持。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新技术,进行数字文旅优质IP内容的发行。对优质数字文旅首展、首演等,根据营业收入、投资额、利润总额、游客接待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给予奖励或贷款贴息,支持总额每年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数据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8.提升文旅消费智能化。鼓励旅游景区、文博场馆、街区园区等利用数字技术手段,打造沉浸式游览等消费新场景,为游客提供智能导览、云旅游等多元化服务,创新开发沉浸感知、智能交互、虚拟景观等应用。支持玄武特色文旅IP资源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开发,拓展“文旅+数字”边界,将潮流娱乐形式与传统文旅项目深度融合,打造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的文旅消费产品。鼓励文旅企业与生活服务平台、社交媒体平台、营销平台等深度融合,开展智慧出行、智能导游、个性化定制等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消费体验。(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区数据局、各街道和徐庄高新区)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发挥文旅产业专班在培育数字文旅产业发展中的领导作用,强化各部门对数字文旅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支持数字文旅领域相关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产业资本等联合组建玄武区数字文旅产业联盟,探索和创新产学研联动模式,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跨界融合、产业共建和高效协同。

2.资金保障。出台数字文旅产业政策扶持资金实施细则,在强化优质企业培育、鼓励科技创新、鼓励平台载体建设、扶持数字文旅产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等方面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市场力量,鼓励股权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投资数字文旅产业全链条。

3.人才保障。健全人才培养机制,积极引育数字文旅领域高精尖人才和技能型人才,加大数字文旅产业人才引进、培养力度。用好产教融合平台,拓展和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搭建合作平台,支持存量数字文旅企业举(承)办包括行业峰会、论坛、产业联盟、沙龙、创新创业大赛、人才培训等数字文旅领域重要交流合作活动。

六、附则

1.本政策实施期间,企业所享受的支持政策与省、市及区级其他支持政策存在重复的,原则上按照“就高、不重复”执行,如遇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调整,则按新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2.徐庄高新区(核心区)参照本政策执行,资金来源由园区管委会自筹。

3.在本政策基础上出台奖补资金申报细则。试行一年,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本政策于2025324日实施,有效期至20263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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