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滨湖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工作财政配套政策的若干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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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工作

财政配套政策的若干意见

锡滨政规发〔20224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强市的决策部署,加快全区工业园区改造提升,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面融入太湖湾科创带建设,根据《关于开展滨湖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滨委发〔202146号)相关要求,现就工业园区“六抓六促”工作财政配套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专项资金池设立的明确

为加快滨湖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专项工作的推进,确保园区改造提升所需资金的平衡,从2021年起,区级建立专项资金池,资金专项用于全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项目开发建设拆迁和地块整理、国投公司运营资金补足以及部分单位自行开发资金周转等内容。资金筹措主要为:

1.胡400亩经营性土地出让的封闭运作净收益,具体地块四至范围:东至环镇西路、南至环镇南路、西至钱胡路沪宜路、北至胡埭人民西路(注:净收益为土地出让收入剔除胡埭地块征收成本及共享收益10%部分);

2.收储地块后期出让的土地收益;

3.新项目引进板块应承担的收储成本收入;

4.区镇两级现代产业专项资金各统筹1%(即经营性土地收入集中2%部分),原则上自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六抓六促”的板块统筹;

5.其他收入,原则上从区本级每年集中的区级经营性土地收入中视资金池规模需求进行部分统筹。

自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六抓六促”的板块可参照设立镇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池,具体资金规模根据板块财力等综合情况确定。

二、收储地块土地收益分配政策的明确

在全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产业提升区域范围内,由国投公司实施收储的土地出让收益归属区本级;由板块组织实施收储的土地出让收益归属板块。同时,今后对自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六抓六促”的板块在土地结算体制调整中适当进行政策倾斜。

三、收储地块招商运营综合政策的明确

国投公司收储的地块由区级层面进行统筹招商开展提升改造,在收储范围内新引进的项目,实行收储成本与税收分成共担共享政策,即引进项目的板块需承担的部分收储成本(70万元/亩),项目今后实现的税收与胡各半分成。板块承担的收储成本由区财政将每年项目税收形成的财力在体制结算时对板块优先集中,不足部分由各板块视财力情况制定分年偿还计划,原则上五年内缴清,但每年需承担财务成本。若板块不承担的,则项目实现的税收由区本级与胡埭各半分成。自行组织实施工业园区“六抓六促”板块的收储地块,由板块负责招商开展提升改造,区级原则上不进行统筹。

四、民营企业参与提升扶持政策的明确

根据《滨湖区关于加快建设太湖湾科创带核心区的政策意见》文件精神,对参与全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提升改造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即通过拆旧建新建设多层工业楼宇提升容积率的,根据实际竣工验收的厂房建筑面积,经认定后给予不超过300/㎡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五、附则

本意见作为《关于开展滨湖区工业园区“六抓六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配套政策,由滨湖区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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