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高新区党政办关于做好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儿童福利院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1:32
收藏
详情

 

 

区党政办关于做好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儿童

福利院困境未成年人保障工作的通知

(苏高新办〔2022112号)

 

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科技城、苏州西部生态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综保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室局,各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 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4113号)、《关于落实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苏民事〔201811号)、《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民福〔20201号)等文件精神,保障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儿童福利院顺利运营,维护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保障职能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简称区儿童福利院)主要承担集中供养孤儿的养育照护、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等服务职能。有需求的其他困境儿童临时监护照料以及残疾儿童康复特教服务。同时协助政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儿童收养工作。

二、服务对象

(一)本区户籍困境未成年人

1.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儿童、贫困家庭儿童、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等)。

2.有康复和特教需求的残疾儿童。

(二)非本区户籍困境未成年人(流动儿童)

非虎丘区户籍,在虎丘区辖区内遭遇突发情况,需要区儿童福利院临时监护的未成年人。

三、服务对象类别

(一)长期监护类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满足如下条件:

1.查找不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2.监护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3.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4.人民法院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并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临时监护类

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满足如下条件:

1.未成年人流浪乞讨或者身份不明,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

2.监护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可以担任监护人的;

3.监护人因自身客观原因或者因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不能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

4.监护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导致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照料的状态的;

5.监护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未成年人需要被带离安置的;

6.未成年人遭受监护人严重伤害或者面临人身安全威胁,需要被紧急安置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保障标准

1.机构集中养育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为2750//月,每年根据苏州市标准同步调整。

2.本区户籍或者暂无户籍但父母至少有一方为本区户籍的困境未成年人在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照料的,参照机构集中养育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执行,临时照料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非本区户籍的困境未成年人在儿童福利机构临时照料的,参照机构集中养育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执行,临时照料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4.残疾儿童康复服务项目的补贴标准按照苏州市残联、苏州市财政局苏残字〔202027号文件执行,如有调整,根据苏州市相关文件同步调整。

五、资金来源

1.区儿童福利院内集中供养的本区户籍困境未成年人,其产生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经费由户籍所在地镇(街道)财政承担。弃婴经费由捡拾地镇(街道)财政负责。各类保障经费原则上镇(街道)财政一季度拨付一次。

2.儿童福利院内承担需要临时照料的非本区户籍困境未成年人(流动儿童)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按年度预算按实一季度拨付一次给区儿童福利院。

六、工作要求

1.强化资金保障。区镇(街道)两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保障责任,依法依规做好儿童福利院所需资金安排。

2.强化履职履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相关从事社会保护的成员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其中区社会事业局:负责儿童福利院日常工作的运营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机构的监督管理。区儿童福利院:做好院内未成年人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等工作。区教育局:落实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支持区儿童福利院开展特殊教育。区公安分局:做好非本地户籍困境未成年人(流动儿童)的查找,协助救助管理部门送返。区检察院:维护困境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区妇联:为有需要的儿童福利院服务对象提供关爱服务。

3.强化档案管理。区儿童福利院建立健全管理与运行制度,对儿童福利院提供服务的所有未成年人建档立册,详细记录活动情况,建立统一的电子档案和活动记录,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4.强化资源整合。引导社会爱心力量积极参与儿童福利院运行,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定向爱心基金,通过拓展合作范围,丰富区儿童福利院康复、特教,技能等特色项目,优化困境儿童服务质量,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

1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