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实施“新长兴人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31日
长兴县实施“新长兴人计划”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坚持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紧扣省委、省政府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入实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24〕17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立足加快建设“富美长兴”目标,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进“新长兴人计划”,提升产业支撑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就业友好型城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产业工人等“新长兴人”群体“留得下、过得好、有发展”为核心,聚焦“人、城、房、企”四个关键维度,系统集成政策,优化服务供给,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全力构建“就业有保障、安居有品质、服务有温度、发展有空间”的全链条市民化支持体系,为长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支撑。
(二)总体目标。“新长兴人”主要指围绕长兴县现代产业体系的从业人员、来长创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及伴随落户的亲属人员等。到2028年底,基本形成与长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市民化政策体系和服务机制。市民就业更高质量,公共服务更均等,居住条件更优化,“新长兴人”的社会融入感和归属感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明显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1.高质量就业更充分:至2028年末,新增就业4.5万人以上,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以上。
2.公共服务更均等:至2028年末,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保持100%,卫生健康服务不断优化,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供给更加丰富便捷,落户政策全面放开。
3.居住保障更完善:至2028年末,累计筹集提供人才公寓、保障性住房等各类政策性住房1000套以上,优化住房供给结构,根据需求开发适配户型,满足各种类型的居住需求。
4.劳动关系更和谐:至2028年末,企业用工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主要任务与重点举措
围绕总体目标,未来三年重点实施四大行动,确保“新长兴人计划”系统推进、取得实效。
(一)聚焦“人”的发展,实施“才聚长兴”就业增收行动。
1.强化就业服务与技能培训。深化“浙里就业”综合服务站(点)功能,建立就业需求动态数据库,实现与企业岗位需求的精准匹配。常态化开展“月月有招聘、时时有服务”活动,每年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场,新增就业1.5万人以上。支持灵活就业和新业态就业,拓宽就业渠道,拓展就业新空间。深入开展“技能照亮前程”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行动,每年开展职业技能培训5000人次以上。大力实施“长兴长青”引育行动,深化产教融合,加大技能人才引育留用力度。(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
2.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强化创业政策支持,优化创业服务供给,为创业人员提供全方位支持,放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出台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激发创业热情。积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青创市场提供全链条服务,引育优质青创项目,带动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身份认同感。紧扣产业发展,在各行业中树立一批优秀产业建设者典型代表,让每一位产业建设者的付出被看见,荣誉被珍视。深入开展“长兴工匠”“劳动模范”“人才科技日”等活动,增强产业建设者的参与感、职业荣誉感和身份认同感。加大主流媒体对优秀产业建设者的宣传力度,营造与长兴共建共享、共同成长的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二)聚焦“城”的服务,实施“幸福长兴”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
4.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落实随迁子女入学“长幼随学”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100%入学。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大公办学位供给力度,保障其子女平等享有优质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配备责任医生,优化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按照社会保险的应保尽保、自愿参保原则,努力实现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基本养老、医保、失业、工伤等保险覆盖面,继续稳步提升社会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贯培训,推进医保服务下沉延伸,优化异地就医结算服务。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切实保障住房权益。建立困难职工动态摸排和精准帮扶机制,对困难职工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子女助学等救助。(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公积金分中心、县总工会)
6.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依托“才安长兴”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兴雁聚长”“长青汇”等相亲交友、文体团建活动。每年组织开展非遗体验、阅读分享等各类文体活动不少于100场。长兴文旅惠民卡办理享受折扣优惠。优化遴选一线职工免费疗休养活动,优惠开放工人文化宫运动场馆,免费开设公益课堂。构建“新长兴人”社区支持网络,在“新长兴人”聚居的社区、园区建立邻里互助组织、志愿者队伍。鼓励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深入基层,提供社会适应辅导、家庭关系调适、子女课后托管等社区支持服务。(责任单位:县文广旅体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长兴文旅集团)
7.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落户限制,简化落户办理流程,提供便捷服务。对在长兴就业的“新长兴人”实行“零门槛”落户政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聚焦“房”的保障,实施“宜居长兴”暖心安居行动。
8.优化购房支持举措。在房型面积、通勤时间、居住品质等方面,优化住房供给结构。加大住房支持力度,对在长稳定就业的人才,根据学历、技能等级、人才积分等给予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按最优惠政策执行,支持首付用公积金余额直接支付,降低贷款利率并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联合房产开发商探索推出企业职工团购商品房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县公积金分中心、县财政局、长兴城投集团)
9.完善多元租房保障体系。对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职工,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为首次来长求职青年提供“青年驿站”7天免费住宿。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按学历、技能等级发放租房补贴。对毕业五年内大学生来长就业推出人才公寓“优惠住”三年政策,助力初入职场的青年人才安稳扎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建设局、团县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长兴城投集团)
(四)聚焦“企”的支撑,实施“乐业长兴”和谐共富行动。
10.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以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以就业质量提升促进产业升级。将就业优先导向融入产业发展体系,贯穿项目招引、产业培育等环节,推动产业发展与就业增收良性互动。每年新招引亿元以上项目和科技人才项目各100个以上,实施企业技改项目300个以上。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大力发展新业态、新经济,实现产业与就业的双向驱动、共同发展。(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商务局、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园区>)
11.发挥企业用人留人作用。强化企业在引人、用人、留人中的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家重视人才、关爱员工的意识。推动企业改善工作环境,优化薪酬福利体系,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畅通职工职业发展通道,增强企业职工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12.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全面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深入开展根治欠薪工作,全面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推动企业普遍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着力在技能要素参与分配(能级工资)方面取得突破。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总工会、县司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方案制定与体系构建阶段(2025年12月)。起草制订“新长兴人计划”三年行动方案,各责任单位根据本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建立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和数据共享平台。
(二)全面实施与深化落实阶段(2026年1月—2028年6月)。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强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聚焦就业技能、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关键环节,集中力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绩效评估,及时总结经验,优化政策。广泛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
(三)巩固提升与长效运行阶段(2028年7月—12月)。对三年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系统梳理成效与不足。固化经过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将其纳入常态化工作体系。研究制定新一轮深化改革政策措施,推动形成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将“新长兴人计划”行动方案纳入新型城镇化工作体系,建立健全产业、就业、建设等跨部门协调机制,打通引育留用全链条。
(二)强化政策协同。加强县人力社保局、建设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公安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总工会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整合各类资源,形成政策合力,避免政策碎片化和相互掣肘。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通过政策措施、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展现长兴爱才重才、开放包容的城市形象。提升全社会对“新长兴人”的认同,营造尊重、关爱、支持该群体的浓厚社会氛围。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附件:责任部门职责清单
附件
责任部门职责清单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新长兴人计划”工作,建立跨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地。
县委组织部(人才办):负责牵头制定人才项目引进培育政策,统筹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完善人才政策体系。
县委宣传部:负责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先进典型宣传报道,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
县发改局:负责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向精细化、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大服务业主体培育力度,有效促进产业工人高质量充分就业。
县经信局:负责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将就业吸纳能力纳入产业项目评价体系,引导企业提供优质就业岗位。
县教育局:负责全力保障产业工人随迁子女平等受教育权利,落实“长幼随学”政策,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教育。
县科技局:负责科技小微项目服务,强化科技小微企业培育壮大。
县公安局:负责实施外来产业工人“零门槛”落户政策,简化办理流程,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县司法局:负责为产业工人市民化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组织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保障产业工人合法权益,助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县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使用监管和绩效评估,抓好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就业促进、技能培训、劳动保障等,促进产业工人高质量充分就业,完善基本养老、工伤等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配合县政府办统筹协调“新长兴人计划”工作推进。
县建设局:负责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制定企业团购优惠购房政策,构建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农村劳动力向产业工人有序转移,引进现代农业企业项目,为一产产业工人开发就业岗位。
县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聚焦我县“142X”产业体系招引项目,开发就业岗位。
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统筹推进产业工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送文化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落实景区景点优惠政策,丰富文体活动供给,提升文旅惠民服务水平。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建立产业工人健康档案,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体检优惠政策。
县医疗保障局:负责保障医保待遇,优化异地就医结算,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县公积金中心:负责落实公积金优惠政策,提高贷款额度,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参缴。
县总工会:负责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提供困难帮扶服务。
团县委:负责青年产业工人服务工作,运营“青年驿站”,做好青年产业工人群体服务。
县妇联:负责维护女职工权益,组织交友相亲及健康筛查等活动。
县工商联:负责引导助推企业提升重视人才、关爱员工意识,推动企业改善工作环境。
长兴城投集团:负责运营人才公寓,提供人才引进配套服务。聚焦产业工人住房保障,做好集团旗下房产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开发和运营管理工作。
长兴文旅集团:负责落实文旅惠民政策,开发适合产业工人的文旅产品。
各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属地“新长兴人计划”落实推进工作,加大项目招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