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山口镇公共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等规定,现就青田县山口镇山口村乡村公益性墓地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墓穴使用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
1.单穴基准价:一类19005元、二类21305元。双穴基准价:一类26571元、二类29736元、三类36134元。
经营单位可根据经营成本等因素,在基准价的基础上按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合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以上标准含一个使用周期内15%预留维护经费。
2.根据《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公墓单位应当维护墓区秩序,保持墓区宁静、清洁,负责维修墓穴和墓区其他设施。骨灰公墓单位应当将不低于15%的出售收入预留作为售出墓穴在其使用期内的维护经费,单独建账,预留维护经费不足的,骨灰公墓单位应当予以补足。
二、公墓基本服务收费
1.进(退)穴费 200元、墓碑刻字服务200元。
公墓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经营单位可根据经营成本等因素确定下浮幅度,下浮不限。
2.公墓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公墓单位与丧户协议约定。具体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见《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丽民〔2020〕36号)。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6年1月4日起执行。公墓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田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