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各管线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拱墅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
2025年12月18日
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
为积极推进我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21〕32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1〕71号)、《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杭房局〔2024〕94号)、《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拱政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
一、适用范围
我区的国有土地上的四层(含)以上的非单一产权的老旧小区住宅,其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的补助标准、补助方法、管理要求等按本办法执行。
二、补助原则
财政补助资金遵循事后审核、一次性拨付的原则。
三、补助标准
1、项目补助。加装电梯所需的建设、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由相关业主共同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政府给予最高20万元/台的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2、管线补助。实行定额补助,市财政安排5万元/台的补助,区财政安排3万元/台的定额补助,具体为:电力4万元/台,水务1万元/台,燃气1万元/台,弱电2万元/台(由杭州市地下管道公司统筹弱电综合管沟建设及该部分资金安排,详见本办法中其它规定的第2条)。另区财政安排2万元/台用于预留管线迁移“一事一议”补贴及工程管理、文保审批等费用,当年预留费用统筹使用。
3、社区补助。每完成一台电梯加装,给予社区8000元/台的资金补助,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该费用用于加装电梯社区与帮帮团的工作经费,如宣传培训、动员指导、摸底调查、民意协调等。
四、补助程序
(一)补助申请条件
申请补助资金的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国有土地上、四层(含)以上的老旧小区住宅;
2、具有合法的非单一产权证明;
3、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或计划;
4、项目通过区住建局组织的联合审查;
5、项目竣工验收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对于暂未办理房屋权属证明的安置房、军队经济适用住房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房产等特殊房产,除提供前述常规审批资料外,还应符合《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杭房局〔2024〕94号)相关规定。
(二)补助申请程序
在加装电梯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后,由属地街道填写《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资金补助申请明细表》(附件1)和《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市级资金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将上述表格与该项目属于国有土地相关证明、非单一产权相关证明、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及联合审查意见书一并报送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和财政局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杭房局〔2024〕94号)文件规定报送市住保房管局。
(三)审核拨付程序
经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审核后,拨付相应补助资金,其中项目及社区补助资金共28.8万元/台(含项目补助20万元、管线补助8万元、社区补助8000元),由区财政拨付至项目所在街道,由街道拨付至项目申请人、管线单位和所属社区。
五、其他规定
1、涉及管线迁移“一事一议”费用支付,由属地街道向区住建局提出申请,填写《拱墅区加装电梯管线迁移补助“一事一议”申请表》(附件3),区住建局组织相关街道、区财政等成员单位召开专班会议讨论确定,经通过后由属地街道与管线单位单独签订协议,并委托审计单位审计后支付,相关费用由区财政拨付至属地街道。
2、由杭州市地下管道公司统筹的弱电2万元/台费用,分为综合管沟建设费补助1万元/台,线路割接费用补助电信0.4万元/台、华数0.4万元/台、移动0.1万元/台、联通0.1万元/台。原则上每台加梯工程综合管沟建设由一家单位负责实施,由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明确,若加梯现场无需实施综合管沟建设,则该1万元/台的补助费用由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分别获得0.5万元/台资金补助。财政补助资金结算时,由杭州市地下管道开发有限公司统筹确认补助单位清单后,上报区住建局和属地街道,按程序进行拨付。
3、街道在收到加梯申请人的补助申请后应及时上报,在资金到位后及时将项目补助资金拨付至加梯申请人,完善资金台账和档案资料台账,并定期填写《街道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情况表》(详见附件4),每年3月15日、5月15日、7月15日和9月底上报当前季度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的拨付情况。
4、其他规定按《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与管线迁移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杭房局〔2024〕94号)文件执行,如市区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进行相应调整。
5、本办法自2026年1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办法施行前,本区已加装的电梯,未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可按照本办法申请。
6、鼓励加装电梯申请人参与资金公证监管并预留部分项目补助用于加装电梯的后续维护管理。
7、鼓励电梯使用单位联合或者单独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附件:
1、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明细表
2、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汇总表
3、拱墅区加装电梯管线迁移“一事一议”申请表
4、街道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情况表
附件1:
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资金补助申请明细表
街道(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序号 | 项目地址 | 所属街道、社区 | 竣工 时间 | 特种设备使用 登记证书编号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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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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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本表一式三份,街道、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2:
拱墅区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街道 填表人: 填表日期: | ||||
电梯数量(台) | 补助资金申请 总金额(万元) | |||
XX(本次申请资金的电梯总数) | XX.XX(取小数点后两位) | |||
管线“一事一议”项目 | 有□ 无□ | 结合旧改迁移管线项目 | 有□ 无□ | |
街道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住建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三份,街道、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3:
拱墅区加装电梯管线迁移补助“一事一议”申请表
街道(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加梯项目名称 | |||
“一事一议”项目 | 电力□ 燃气□ 给水□ 弱电管道□ 电信□ 华数□ 移动□ 联通□ 文保审批□ | 经审计预算金额 (万元) | |
管线单位意见 |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街道意见 |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区住建局意见 |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区财政局意见 |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
本表一式四份,管线单位、街道、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各执一份。
附件4:
街道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专项补助资金申请拨付情况表 | ||||||||||||||||||
序号 | 街道 | 社区 | 项目名称 | 项目竣工时间 | 申报情况 | 拨付情况 | ||||||||||||
区级 | 街道 | 社区 | 业主 | 管线单位 | ||||||||||||||
业主向街道(或社区)申请,街道受理时间 | 街道向区住建局申请,区住建局受理时间 | 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向市加梯办申请,市加梯办受理时间 | 区住建局收到市级审核通过时间 | 区住建局收到市级审核通过金额 | 街道收到市、区补助资金时间 | 街道收到市、区补助资金金额 | 社区收到市、区补助资金时间 | 社区收到市、区补助资金金额 | 业主收到市、区补助资金时间 | 业主收到市、区补助资金金额 | 收款业主姓名 | 管线单位收到市、区补助资金时间 | 管线单位收到市、区补助资金金额 | |||||
/ | / | / | / | 例如: | ||||||||||||||
备注:1、“项目竣工时间”填写该项目五方验收时间;2.多个管线单位的,请按单位逐一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