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长兴县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粉体行业布局优化与集约发展,提升行业环境治理水平,根据市、县关于环境质量攻坚提升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产业结构调优、工艺装备升级、污染治理提升、产业延链转型为主要抓手,分类推动全县粉体企业兼并重组、改造提升,力争到2026年底,全县粉体行业结构得到有效优化,全行业工艺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粉体企业家数减少1家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24年的基础上减少10%。
二、主要举措
(一)优化产业结构布局。
以矿产资源整合为切入点,稳步整合粉体行业产能。分类推动洪桥镇、李家巷镇粉体企业以工业平台为单位,实施企业间联合、重组。按照市场化和自愿原则,鼓励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收购等形式实施兼并重组,粉体企业家数减少1家以上。在调优产业结构布局的同时,提升行业集聚集约发展水平,行业能耗总量和单位能耗下降5%。
(二)推动工艺装备升级。
依托行业内专家,逐企开展工艺装备诊断服务。根据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要求,推动企业置换更新老旧球磨、立式磨等设备,引进高效低能耗设备,重点实施破碎、包装工艺改造。依托现有空间资源,优化企业工艺装备布局,实现破碎、研磨、包装等工艺相对隔离。
(三)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推进企业污染治理水平提升,开展企业污染物治理设施检查,采用脉冲式除尘等高效治理设施且有效运行,原料破碎、研磨、分级、提升、输送、下料包装等工序有效收集粉尘。企业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小于10 mg/m3,无组织厂界外监控浓度小于1.0mg/m3。物料运输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符合要求,进出厂区道路路面硬化,厂区内场地按规定硬化或绿化。危固废管理按规范要求执行。
(四)加快产业延链转型。
依托现有产业优势,推动保留提升企业深耕高目数重质碳酸钙、纳米活性钙、包覆材料等深加工领域,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增强行业竞争力。鼓励企业向下游进一步延伸产业链,积极开发高端功能性粉体与矿物复合新材料,环保吸附与催化材料,面向汽车、家电、可降解塑料、高端电线电缆等领域的专用填料等产品。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准备阶段(2025年12月底前)。
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开展全县粉体企业情况排查,明确行业提升方式、方向。2025年12月底前,完成相关方案、标准制定,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工作;启动洪桥镇粉体企业兼并重组资产评估等前期工作。
(二)改造提升阶段(2025年12月—2026年11月)。
2026年2月中旬前,明确兼并重组、关停淘汰企业清单。2026年4月底前,启动企业间兼并重组,完成拟改造提升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方案经审核通过后,组织企业对标对表实施改造。2026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拟保留企业改造提升。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6年12月)。
2026年12月底前,由县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发改局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改造提升企业开展现场验收。对达到改造提升标准的企业通过验收,并签订常态化贯标承诺书;对未通过验收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关停。完成拟关停企业设备淘汰、现场出清。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有关乡镇具体负责辖区内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工作,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县发改局、经信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督促指导,合力推动粉体行业改造提升。
(二)强化督查考核。将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工作纳入县对乡镇(街道、园区)、部门综合考核。相关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内容,定期督查通报工作进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强化部门、乡镇(街道、园区)服务职能,定期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改造、节能降碳、污染治理、职业健康保护等方面针对性指导服务。同时,在融资贷款、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多支持,助推粉体企业改造提升。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附件:1.长兴县粉体行业改造提升部门职责分工
2.长兴县粉体行业改造提升验收标准
附件1
长兴县粉体行业改造提升部门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粉体行业改造提升面上工作,为企业提供金融支持服务。
县发改局:负责新建项目备案,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用能有关标准、政策等,开展节能审查,推动企业采用高效节能机电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县经信局:负责粉体行业改造提升具体工作。负责技改项目备案,淘汰落后工艺装备,指导粉体企业开展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技术改造。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负责粉体企业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申领、注销等工作,指导企业开展环保设施改造提升,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履行改造提升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规范企业特种设备使用,指导企业落实现场管理相关标准要求。
附件2
长兴县粉体行业改造提升验收标准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验收内容 | 是否符合 | 认定部门 |
1 | 工艺装备升级 | 基本要求 | 项目环评、排污许可证等手续完备 |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 |
2 | 粉体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排放需遵守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标准 | ||||
3 | 绿色智造 | 企业工艺装备国内先进,布局合理、完整 | 县经信局 | ||
4 | 采用高效节能机电设备,未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 | 县发改局 | |||
5 | 破碎工艺布置在地下层,或采用半埋方式 | 县经信局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 |||
6 | 小包装产品采用自动化包装、码垛设备 | ||||
7 | 污染防治 措施 | 扬尘防控 | 采用密闭式生产方式。原料堆放区、生产区、下料包装区、成品区须分区建设;原料堆放区须与其他区域物理隔离,内部设置相应雾化喷淋装置,卸车及铲车倒料装卸时洒水抑尘;袋装成品区、下料包装区使用活动板房或简易栅栏分隔,并划设清晰标识线;车间进出口配备自动门 |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 |
8 | 采用脉冲式除尘等高效治理设施且有效运行,原料破碎、研磨、分级、提升、输送、下料包装等工序中都能有效收集粉尘;物料采用封闭式运输,各种设备连接、输送管道定期检修维护;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小于10mg/m3,无组织厂界外监控浓度小于1.0mg/m3,有组织废气采样口及采样平台规范设置 | ||||
9 | 清洁运输 | 进出物料及装卸过程中需加强抑尘措施(含码头装卸),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公路运输及厂内运输(除罐式货车外)全部使用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或新能源车辆,后续运输车辆按最新要求执行;厂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全部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机械 | |||
10 | 车间进出口及厂界周边须合理布置雾化喷淋装置,进出厂区道路路面硬化,厂区内场地按规定硬化或绿化,定期清扫,并配备洒水车等定期洒水;各粉体平台设置完善车辆清洗机制,出入车辆严格落实清洗、严禁带泥上路或污染场地 | ||||
11 | 其他防治 | 企业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落实生产车间及厂区卫生保洁制度;建有雨水收集沉淀池及生活污水预处理设施;危固废管理按规范要求执行 | |||
12 | 安全 生产 措施 | 安全生产 | 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 县应急管理局 | |
13 |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
14 | 严格落实“反三违”相关工作要求 | ||||
15 | 各类机械生产设备防护可靠,各种限位、联锁等安全设备正常使用 | ||||
16 | 高处、检维修等危险作业严格落实作业审批及相关安全措施 | ||||
17 | 厂容厂貌 要求 | 现场 管理 | 厂区通道有导向标识、导视图,各功能区标识醒目 | 县市场监管局 | |
18 | 产品包装、堆放区域地面应整体平整易清扫、无起砂起灰 | ||||
19 | 车间外墙干净整洁,物流通道保持畅通 | ||||
20 | 建立车间地面的可视化标准,明确功能分区、划线清晰 | ||||
21 | 生产作业、设备、仓储物料等区域目视化管理醒目、合理,确保设备、工具、物料定置定位,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及杂物乱堆乱放,设备表面无积尘 | ||||
22 | 建立并组织实施现场管理标准、检查考核、奖罚、培训、粉尘清扫、看板管理等制度体系,保留相关记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