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长兴县耐火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1日
长兴县耐火材料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深入打好环境质量提升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立足我县耐火材料产业发展实际,坚持“向绿而行、向新而进”导向,系统推动行业向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减总量、优存量、提装备、强治理、拓赛道”为总抓手,通过做大做强一批、规范提升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三个一批”分类施策和要素资源创新配置,全面推进耐火材料产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二、主要目标
到2026年底,完成耐火材料企业家数减少16家以上,规范提升企业家数121家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少10%,行业能耗总量、平均单耗下降5%以上,基本完成行业整治;到2027年底,通过市场化兼并重组、集聚入园发展等路径,完成做大做强企业家数27家以上,行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减总量:构建要素储备。
坚决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落后产能。对“低散乱污”企业实施清单化管理,并达成动态“清零”目标。将关停企业产生的能耗与排放指标,纳入“行业要素储备池”进行统筹管理,为后续发展预留空间、储备资源。
(二)优存量:统筹资源保障。
集中“行业要素储备池”指标,用于保障单位增加值能耗低、污染物排放少、综合效益好的优质项目。支持优质企业开展兼并重组,提升产业集中度。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协作组建新型市场主体,引导其整体入驻合规园区,实现集约化发展。推动优质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和存量土地实施高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
(三)提装备:推动技术升级。
对具备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全面实施以“零新增土地、零新增能耗、零新增排放”为导向的“三零技改”。重点推进原料破碎、研磨、筛分等环节的密闭化装备升级,推广自动化配料系统与高精度成型压机。加快控制系统智能化改造,鼓励应用智能机械手实现自动码垛与转运。推动企业建设一体化智能管理平台,实现关键参数的实时监控与数据管理。鼓励高频噪声设备减振降噪改造。
(四)强治理:提升管理水平。
支持企业通过严格管理,提升环保治理水平。全面推进耐火企业绩效评级,强化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推动企业使用清洁能源。深化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破碎、成型、下料等环节粉尘的有效控制。推进窑炉配备高效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系统,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运输车辆与厂内机械排放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环保档案与台账记录。
(五)拓赛道:促进新兴发展。
设立耐火材料产业创新导向目录,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领域延伸。重点支持研发应用于半导体芯片制造、新能源电池窑炉、氢能制储装备等前沿领域的高性能耐火材料。鼓励企业横向拓展至高纯氧化物陶瓷、纳米改性制品等关联领域,推动产业从传统赛道向新兴赛道转换,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与启动阶段(2025年9月—12月)。
全面开展耐火材料企业情况排查,明确行业整治提升路径、方法。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方案、标准制定,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耐火材料行业改造提升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彻底摸排,形成“一镇一方案”。启动重点乡镇行业整治提升。
(二)全面攻坚与动态验收阶段(2026年1月—11月)。
分季度推进“三个一批”处置、关停验收、要素入池、兼并重组、项目落地等工作,并实行“边推进、边整改、边验收”动态管理。2026年一季度,完成关停淘汰与规范提升任务的20%以上;2026年二季度,累计完成50%以上;2026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年攻坚任务。
(三)巩固总结与长效监管阶段(2026年12月)。
系统总结年度工作,对通过验收企业纳入“白名单”实施长效监管;整改不达标企业坚决关停。建立健全环保、安全、能耗、质量等行业常态化监测预警管理机制,落实长效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县制高办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县经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资规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统筹协调重大问题。各乡镇(街道、园区)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二)加强对上争取。
县经信局、发改局、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等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聚焦经县级联审通过的重点优质项目,全力推动其能评、环评等关键审批事项,提升项目落地效率与成功率。围绕行业创新与转型方向,积极组织申报各类省级以上试点示范、专项扶持项目,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强化绩效考核。
建立高质量发展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将整治提升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乡镇(街道、园区)年度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压减企业数量、规范改造进度等关键指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长兴县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提升验收标准
附件
长兴县耐火材料行业规范提升验收标准
序号 | 指标类别 | 指标名称 | 标准内容 | 责任部门 | 评定意见 |
1 | 工艺装备 水平提升 | 经营状态 | 非长期停产、资源严重闲置的低效企业(作坊)。 | 县经信局 | |
2 | 原料处理与输送 | 破碎、研磨、筛分等高产尘工序须在密闭设备或密闭空间内进行,并配备高效除尘装置,现场无可见粉尘外逸。 | |||
3 | 配料与混合 | 配料工序实现自动化精确计量,混合设备实现全封闭,并配备除尘设施,鼓励采用智能配料系统。 | |||
4 | 成型与制备 | 鼓励使用大吨位、自动化、高精度压机,淘汰落后的人工手动成型设备;鼓励采用智能机械手实现坯体自动码垛、转运。 | |||
5 | 窑炉与烧成 | 淘汰能效、环保不达标的落后窑炉。推广使用轻质保温耐火材料构筑窑炉,应用富氧燃烧、窑炉自动控制系统及余热回收利用等先进绿色化节能技术。 | |||
6 | 智能制造 | 鼓励提升关键环节智能化管理水平,对原料投加、生产流程、能源消耗、设备状态等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控与数据管理,推动生产管理数字化。 | |||
7 | 现场管理 | 按照“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项目内容,实施6S现场管理,厂区功能划分清晰,现场物品标识明确。 | |||
8 | 环境治理能力提升 | 绩效评级 | 符合耐火《原料和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C级及以上企业要求或《不定型耐火制品企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 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 | |
9 | 合法合规 | 具有环评及排污许可等手续。 | |||
10 | 能源类型 | 使用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 | |||
11 | 污染治理技术 | 达到《原料和制品企业绩效分级指标》中C级及以上污染治理技术。 | |||
12 | 排放限值 | 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其余指标按《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报批稿)》中相应标准限值执行。 | |||
13 | 无组织排放 | 物料采取封闭等有效措施,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 |||
14 | 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封闭或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措施。 | ||||
15 | 物料破碎及制备成型过程应在封闭厂房中进行,并配备除尘措施。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等方式进行储存,采用封闭等方式输送。 | ||||
16 | 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 | ||||
17 | 料棚配备抑尘设施,料棚出入口配备自动门,其他物料全部封闭储存。鼓励粉状物料采用封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树脂等 VOCs 物料以及沥青转移和输送时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包装袋。物料输送过程中产气点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 ||||
18 | 不定型材料下料包装区域应采取集气除尘措施,涉VOCs产品下料、冷却等过程需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成品区干净整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