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1:59
收藏
详情

各区、县(市)民政局、财政局,钱塘区民政文旅体局、财政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财政局:

推进我市社会救济特殊对象的基本生活水平与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根据《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精减退职职工和麻风病人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浙民助〔202529号),经研究,决定调整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标准后,所需经费仍按原渠道开支。

二、本通知自2025128起施行(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7日也按本通知的标准执行)。《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的通知》(杭民发〔202497)同时废止。

 

附件:杭州市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

 

杭州市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杭州市社会救济特殊对象补助费标准

                                        

 单位:元/人·

      

原标准

新标准

救济对象

享受定期补助的城迁孤老

1479

1527

享受定期补助的小车队人员

1220

1260

麻风病人

精减退职职工

享受原工资40%的精减退职职工

2020

2080

享受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精减退职职工

1805

1860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