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高桥街道),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为实施好2025年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项目,现将《桐乡市2025年省级水稻机插作业补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桐乡市农业农村局 桐乡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5日
桐乡市2025年省级水稻机插作业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桐乡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工作,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4〕82号)、《嘉兴市推进水稻机插秧扩面提质工作实施方案(2025-2029)》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水稻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粮食增产”的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服务,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探索水稻机插作业补贴模式,积极推广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有效提高水稻机插率,破解制约水稻生产全过程机械化的瓶颈,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
二、绩效目标
(一)2025年全市水稻机插率提高50%以上,力争全市完成机插面积10.65万亩。
(二)培育扶持规模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示范主体71个左右,示范主体完成机插面积5万亩以上。
(三)探索形成适合本地应用推广的水稻机插技术模式、政策设计和推广路径。
三、补助对象
拥有相应水稻育插秧作业设备(或租赁),在桐乡市域内年度实施规模化机插秧作业规模不低于1000亩(含1000亩)的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主体。
四、补助标准
实施省级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项目(2025年省水稻机插作业补贴试点奖励桐乡市省级财政资金60万元),支持1000亩以上主体开展规模化机械化种植,对年度内完成机插1000亩及以上的水稻机插服务主体按照实际完成的作业亩数平均分配,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百元。
五、补助要求
水稻机插作业补助由主体申报,经镇(街道)核实后上报相关机插补贴申请材料。市级审核公示完成后,市农业农村局将奖励资金统一下拨至各补贴对象。
水稻机插秧面积认定方式:由各镇、街道提供的第三方核实数据为依据。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并联合组织现场抽查。
六、保障措施
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宣传资料、举办现场会、机插秧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宣传水稻机插秧的优势,引导提高农民对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的认知程度,全面掀起水稻机插的行动热潮。
农业农村部门要落实组织实施、审核、监管责任,组织人员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引导农事服务中心(点)和主体购置水稻机插、育秧设施设备。财政部门要落实资金兑付、资金监管责任。各镇(街道)要开展政策宣传,落实人员指导种植作业规划设计,组织后勤保障,努力调动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的积极性。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探索形成适合本地应用推广的水稻机插技术模式、政策设计和推广路径,实现长效推进。
七、附则
本实施办法由桐乡市农业农村局、桐乡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涉及奖励从2025年1月1日起计算。
附件:2025年桐乡市水稻机插作业补助申报表
附件
2025年桐乡市水稻机插作业补助申报表
实施单位(盖章) | |||
地址 | |||
开户 | 账号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2025年机插秧 面积(亩) | |||
完成情况 | (对实施情况进行简要概述,可附页,需详细列出合作社已有育插秧设备(催芽箱、播种流水线、秧盘、插秧机等配备或者插秧机租赁情况)及机插作业完成情况。) | ||
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农业农村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市财政局意见 |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