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嵊州市
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关于推进嵊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嵊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
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民航强省 打造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20号)、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4〕10号)等文件精神,抢抓低空产业密集创新和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加快打造具有嵊州辨识度的低空经济发展高地,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内容
一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建设规模适度的低空基础设施,积极接入绍兴市低空融合运行管理平台和综合应用服务平台,形成基本完备的低空基础设施网、航路航线网和飞行服务网。到2027年,启动嵊州市通用机场项目规划选址,网络化布局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场(点)97个,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4个、直升机起降点12个。
二是产业能力显著增强。聚焦低空经济产业制造端,低空领域关键技术实现突破,打造一批科技特色鲜明、产业规模领先的低空经济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及材料研制,在细分领域依托自身优势布局产业“新赛道”。到2027年,全市低空产业产值突破50亿元,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家。
三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引进低空领域人才,积极对接国内航空领域创新资源,攻克一批关键“卡脖子”技术。到2027年,力争完成1个低空领域省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引进低空领域领军人才2名以上,制定1项市级及以上低空相关标准、指南,参与1项省级及以上低空经济相关标准、指南制定。
四是场景应用持续拓展。着眼公共服务、文体旅游、物流运输等领域,大力开展低空应用推广,重点打造“低空+农业植保”“低空+文体旅”“低空+公共服务”等应用品牌,加速探索“低空+物流配送”新业态。到2027年,开通无人机航线30条以上,载货无人机商业飞行实现突破,低空飞行量达6.5万小时/年。争创市级具备示范效应的低空经济创新应用场景2个以上、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1个。
嵊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指标一览表
分类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4年 现状值 | 2027年 目标值 | |
设施网络加快建设 | 1 | A类通用机场(个) | — | — | |
2 | 各类起降场(个) | 8 | 97 | ||
其中:公共无人机起降场(个) | — | 4 | |||
直升机起降点(个) | 5 | 12 | |||
3 | 低空新基建覆盖率(%) (街道公共无人机起降场覆盖率) | — | 90 | ||
产业能级大幅提升 | 4 | 低空经济规模(亿元) | — | 50 | |
5 | 规模以上企业(家) | — | 10 | ||
6 | 龙头企业数量 | 链主型企业(家) | — | 1 | |
单项冠军企业(家) | — | 1 | |||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家) | — | 2 | |||
创新生态加速完善 | 7 | 低空领域领军人才(名) | — | 2 | |
8 | 低空领域省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个) | — | 1 | ||
9 | 制定市级及以上低空相关标准、指南(项) | — | 1 | ||
10 | 参与制定省级及以上低空经济相关标准、指南(项) | — | 1 | ||
11 | 低空飞行量(万小时/年) | — | 6.5 | ||
12 | 无人机航线(条) | — | 30 | ||
13 | 市级具备示范效应的低空经济创新应用场景(个) | — | 2 | ||
14 | 争取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个) | — | 1 | ||
注:参考《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绍政发〔2024〕10号)《绍兴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指标一览表》
二、主要任务
(一)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核心,夯实“四港联动”支撑力
1.谋划建设嵊州通用机场。积极推动嵊州通用机场(A1)低空枢纽建设选址,提升多类型、立体化枢纽能级,打造嵊州特色“城市飞厅”。同时,探索构建以“多式联运”为核心的综合立体交通体系,形成嵊州市“公铁水空”联运枢纽空间格局,促进发展枢纽经济和通道经济。
2.布局低空基础设施网。编制《嵊州市低空新基建规划》,结合嵊州市发展及各乡镇实际需求,全面布局各类低空航空器起降场(点)和配套设施。启动低空智联网设施建设工作,布设通讯、导航、监视、气象等低空保障设施。推进全域实景三维项目建设,探索搭建3D数字孪生底座。
3.划设空中航路航线网。开展全市低空空域划设和航路航线研究,基于空域划设情况,统筹利用全市低空空域资源,按照常态化飞行要求及特色低空应用场景需求,构建低空跨县市、低空市域、低空区域三级航路航线网络,加快形成服务城市、城乡、城际的低空航线网络。充分利用剡溪等水系资源划设航路,支持在沿河地区打造特色低空航线。
4.搭建低空飞行服务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积极接入绍兴市低空融合运行管理平台,打通与军民航相关系统、省市级监管平台、地方政务平台等运行接口,为开展低空飞行的单位或个人提供飞行申报、飞行情报、飞行警告、信息发布、安全处置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对各类飞行航空器动态监管和统一管理。
(二)以低空先进制造为重点,强化特色产业链优势
5.做强低空先进制造产业。依托嵊州传统电机产业优势,加快向低空领域发动机转型升级,主动布局小型高效电机、航空发动机等重点领域。加快动力电池、新材料、芯片制造、低空零部件、卫星制造等领域延链补链,打造专业优势明显的低空装备及机械零部件产业基地。聚焦各类无人机、eVTOL等整机制造研发,重点招引一批战略性、标志性、引领性龙头企业和重大产业项目。
6.完善低空产业生态链。加快嵊州市重点产业向低空领域转型提升,强化产业空间协同和配套支撑,打造高能级低空经济产业集群。大力发展低空经济招商引资,聚焦动力电池材料、低空装备、整机制造、市场运营、空天信息服务等领域,加快引进一批低空领域具有生态主导和牵引作用的龙头(“链主”)企业、重大项目,积极培育相关上下游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
7.强化产业创新和人才招引。重点围绕剡溪创新带,以艇湖科技城为核心,强化低空经济领域科技创新资源要素供给。依托科研创新平台,聚焦无人机、航空精密零部件、动力材料、卫星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开展低空领域引领性、前瞻性技术创新。充分整合各大高校合作资源,深化在低空领域方面的产学研合作,定向培养和培训低空专业人才,推动产业升级和成果转化。
(三)以特色场景应用为突破,擦亮低空经济品牌
8.提升低空+公共服务治理场景。统筹全市无人机应用场景需求,以推动社会治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为目标,推动低空飞行器在交通、公安、应急、医疗、气象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打造一批城市治理、医疗救援等示范应用场景,对城市区域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巡查和监测,提高城市治理精细化水平。
9.做强低空+农文旅产业场景。发展“低空+农林植保”示范场景,拓展无人机在作物监测、施肥、播种、病害防控等领域的应用。依托嵊州飞行营地的资源优势,深度挖掘“低空+体育竞技”应用场景潜力。支持以文旅景点为依托,开展“低空+文旅观光”试点,沿剡溪开设低空旅游航线,串联多个景点,着力打造低空旅游项目,擦亮“空中唐诗之路”特色文旅IP。
10.探索低空+交通运输运营场景。统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传统交通方式,将低空交通网络纳入全市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空地一体枢纽。鼓励eVTOL、电动直升机等新型航空器应用,培育商务出行、短途飞行等新业态。探索建立低空物流网络,推进“四港联动”发展,开展快递、冷链等货物运输业务。加快推进在山区、乡村等交通不便地区的无人机支线配送应用,开展城乡农村快递配送试点。
(四)以低空生态营造为特色,打造县域低空样板
11.营造低空发展生态体系。统筹建设低空飞行服务体系,打造统一协调管理平台,提升低空飞行安全性与便捷性。同时针对政务巡检、农事飞行等场景,组建精准高效的无人机服务队伍。强化政策引导与市场培育,设立低空产业发展基金,对低空经济发展予以专项扶持。发展低空培训及人才培养,推动产业链融合。鼓励企业与科创平台参与行业标准制定,提升产业规范化与创新能力。
12.开展低空经济试点示范。配合开展国家城市空中交通管理试点创建,全力争创全省低空经济发展相关试点示范。在低空产业发展和低空场景应用等方面开展省级示范创建,在低空制造、低空应用等方面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打造嵊州特色的县域低空经济发展样板。
三、工作保障
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总牵头,分管副市长负责日常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协同推进,建立责任落实、任务跟踪、评价激励等工作机制,清单化、节点化、项目化推进工作,确保任务闭环。
出台嵊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等专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要素保障,培育低空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高素养技能人才队伍。加强低空空域应用监管,构建完善无人机现代化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强化市场监管。
附件:1.推进嵊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2.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3.嵊州市低空新基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2025—2027年)
附件1
推进嵊州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一、实施低空基建完善行动
(一)加强低空基础设施网建设。编制《嵊州市低空新基建规划》,发挥国资平台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直升机起降点、无人机起降平台、eVTOL起降场、智能基站等低空飞行地面保障设施。探索专业化、商业化、人性化等多元运营模式,全力满足各类飞行器起降、停放、充电、运输及作业的需求。并加快推进嵊州通用机场(A1)可行性研究、选址等前期工作,相关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推进全市5G-A通感一体基站、CORS站、监视基站、无人机侦测和反制融合基站等布局,建设嵊州市全域三维高精地图、城市高精建模等项目,强化低空运行保障设施建设。到2027年,布局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场(点)97个,其中枢纽型起降场1个、中心型起降场7个、小型起降场(点)89个,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建设5G-A通感一体基站50套、CORS站8套,低空智联气象设施243套,监视基站547套,无人机侦查和反制融合基站21套。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交投集团、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城投集团、融媒体中心、大数据中心、电信局、移动公司嵊州分公司、联通公司嵊州分公司、中国铁塔嵊州办事处、开发区、高铁新城、各乡镇(街道)
(二)推动低空航路航线网划设。根据国家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空域和管制区域的划设规定,衔接绍兴航路航线划设方案,编制《嵊州市低空航路航线规划》,结合嵊州低空载人载货运输、产业发展等多元化需求,依托低空数字网络,开展低空航路航线规划和智能化研究,完善全市航路航线网络布局。到2027年,开通无人机航线30条以上,实现市内核心区域全覆盖。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大数据中心、交投集团、开发区、高铁新城、各乡镇(街道)
(三)推进低空飞行服务网建设。设立低空经济发展运营服务公司,搭建运营市低空综合服务平台、低空综合运营平台及低空综合监管平台,受理低空飞行及相关活动申请,实现低空活动“一站式申请受理,全流程监控管理,精细化服务保障”。积极参与国家、省低空飞行保障能力建设,探索与其他地区建立运行管控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交投集团、大数据中心
标志性成果(3项) 1.布局各类低空飞行器起降场(点)97个,其中枢纽型起降场1个、中心型起降场7个、小型起降场(点)89个。 2.开通无人机航线30条以上,实现市内核心区域全覆盖。 3.搭建运营市低空综合服务平台、低空综合运营平台及低空综合监管平台。 |
二、实施低空产业强链行动
(四)实施低空产业补链强链。做强低空装备相关产业,发挥嵊州传统电机和汽车零部件制造等特色优势,加快电动机、新能源装备、低空零部件等领域延链补链。突破发展低空发动机关键核心部件、飞控系统、电驱系统等低空关键制造技术,加快打造低空装备产业链。壮大低空新材料产业规模,聚焦动力电池材料、金属新材料、碳纤维材料、防火材料等产业优势,加快打造低空新材料产业链。做新空天装备等关联产业,抢抓国家发展商业航天产业重要机遇,健全北斗导航、低空智联网、低轨卫星网等天地一体化网络,加速推动卫星研发制造、通信载荷、地面应用系统等全产业链布局。到2027年,全市低空经济规模突破50亿元。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招商中心、开发区、高铁新城、各乡镇(街道)
(五)梯度招引培育低空企业。围绕动力电池、低空动力系统、新材料、装备零部件、卫星研发制造五大领域,引进一批“链主”型企业。发展低空领域相关研发制造、运营服务等龙头企业,培育市场占有率高、创新能力强的“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单项冠军,催生高新企业和“独角兽”。争取引进相关制造、展示、运营、测试等基地在嵊州布局。到2027年力争引进培育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0家。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招商中心、开发区、高铁新城、各乡镇(街道)
(六)推动低空产业项目建设。支持企业打造标志性项目,探索“一事一议”等灵活工作机制,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与顺利投产。优化项目服务和要素保障,推动重大项目尽快落地见效。针对低空产业企业研发、生产、检测、组装、库存、物流、销售等全周期需求,科学规划建设平台园区配套设施,打造低空产业标准化厂房和生活区,实现企业入园即可生产。
责任单位:经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招商中心、开发区、高铁新城、各乡镇(街道)
标志性成果(2项) 1.加快电动机、动力电池、新能源装备、低空零部件等领域延链补链,突破发展低空发动机关键核心部件、飞控系统等低空关键制造技术,加快打造低空装备产业链。 2.规模以上企业10家。 |
三、实施低空科技创新行动
(七)培育高能级创新平台。依托科创平台,吸引长三角高端创新要素集聚。谋划建设低空领域企业技术中心,打造低空制造国产化创新平台。深化与大院名所的战略合作,支持市科创中心创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积极对接各大科创园区,建立“科研飞地”,争取更多航空航天类新型研发机构落地并发挥实效。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发改局、开发区
(八)支持低空关键技术攻关。实施重大科技项目和首台套、首版次攻关,在低空电动机、航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国产化、低空卫星通信等方向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研发电池材料、高强度合金材料、碳纤维类复合材料、防火阻燃材料等航空航天关键材料,推动无人机和航空新材料技术创新水平实现提升。围绕小微型、高密度低空电动机、动力系统、精密元器件等产品国产化研发,提升航空关键核心零部件产业化水平。围绕卫星测控服务、遥感卫星软件平台开展研究,推动卫星数据与地理信息及互联网数据深度融合。到2027年,力争完成1个低空领域省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
责任单位:科技局、经信局
(九)强化低空创新人才培育。制定低空产业人才需求目录,依托科创平台,引进集聚一批低空领域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构建高水平、多层次人才梯队体系。依托农事服务中心建设,打造集实践教学、科技研发、实习培训等于一体的人才培养平台。加强农业无人机“飞手”培训,将无人机培训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民培训学校、市职教中心、各无人机经销商多方协作的人才培养体系,探索无人机“飞手”培训逐步拓展至其他领域。到2027年,引进低空领域领军人才2名以上。
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科技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经济开发区、高铁新城
标志性成果(2项) 1.力争完成低空领域省级以上科技攻关项目1个。 2.引进低空领域领军人才2名以上。 |
四、实施低空场景拓展行动
(十)打造“低空+农林植保”特色品牌。发挥嵊州农用无人机应用基础优势,在作物监测、施肥、播种领域,畜禽水产饲喂领域,灾害防控领域持续拓展应用。做好水稻、小麦、油菜、花木等产业的飞防植保作业,在茶叶、水果、香榧等产业开展无人机作业应用示范。积极开展水稻飞播、施肥,香榧授粉及山区无人机吊装作业。结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乡村低空服务中心建设试点示范,扎实推动场景落地,以点带面推广到全市范围。
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十一)推广“低空+文体旅”新消费。聚焦嵊州越剧、唐诗、小吃三张名片打造特色低空项目,擦亮“空中唐诗之路”等特色文旅IP。打造航空飞行营地平台,推动低空观光旅游产品向低空运动体验产品升级,大力发展热气球、动力伞等航空运动。支持低空运营企业对旅游资源的盘活,探索开发eVTOL观光、航拍航摄、空中观光、航空研学及景区间空中摆渡等低空文旅活动。串联市内主要自然景观和文旅景点,探索开通低空旅游航线。
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商务局、教体局
(十二)创新“低空+交通运输运营”新应用。统筹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传统交通方式,将低空交通网络纳入全市综合交通体系,打造空地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鼓励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eVTOL)、电动直升机等新型航空器应用,培育商务出行、短途飞行等载人空中交通新业态。结合物流中心、港区、快递站点进行起降场布局,探索无人机配送等新兴物流方式。加快在未来社区、产业园区、医院等区域开展无人机即时配送服务,拓展偏远乡村物流场景。深化无人机与嵊州特色产业结合,推动小笼包冷链运输及香榧、桃形李等特色农产品运输,促进低空经济与地方经济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
(十三)拓展“低空+公共服务”新方式。统筹全市无人机应用场景的需求,推动社会治理向数字化、智能化方向转型,支持无人机在应急救援、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完善“空中110”“空中119”和“空中120”等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空中应急救援网络。拓展无人机在城市治理、公路巡查、河湖巡检等领域的应用。鼓励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政府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时,加大无人机、直升机的应用服务。到2027年,打造2个及以上市级具备示范效应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大队
标志性成果(2项) 1.推广无人机在交通、农业、医疗、文旅、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拓展“低空+城市治理”“低空+医疗”“低空+应急救援”“低空+文体旅”“低空+交通管理”等低空新业态。 2.打造2个及以上市级具备示范效应的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全市低空飞行量达6.5万小时/年。 |
五、实施低空生态营造行动
(十四)建立低空政策支持。积极落实《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低空经济发展特点及实际需求,出台专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强化资金、土地、税收、金融等要素保障,培育低空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高素养技能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发改局、经信局、科技局、司法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投集团、交投集团、大数据中心、税务局、开发区、高铁新城
(十五)加强规范标准引领。主动对接国际国内优势企业、机构,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等制定。联合军民航主管部门,研究制定空域划设、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等规则办法。鼓励科创平台积极参与低空经济领域技术、管理、行业应用相关标准规则编制。到2027年,参与制定1个市级及以上低空相关标准、指南,参与1个省级及以上低空经济相关标准、指南制定。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经信局
(十六)提升低空安全管理能力。构建完善无人机现代化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域无人机防御反制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提升重点区域无人机防御反制能力水平。探索搭建无人机应用、反制、管控、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无人机公共安全管理平台,落实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管制空域的划设及公告发布、管制空域地面警示标志设置和巡查等制度,依法打击各种违规飞行行为。建立嵊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并纳入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
标志性成果(3项) 1.出台《嵊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市级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2.参与制定1个市级及以上低空相关标准、指南,参与1个省级及以上低空经济相关标准、指南制定。 3.建立嵊州市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安全应急管理处置预案,并纳入政府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
六、实施改革管理攻坚行动
(十七)争创低空领域试点示范。按照国家关于空域管制的有关规定,加强与浙江省、绍兴市衔接,结合嵊州低空空域实际需求,挖掘可用空域,稳步率先释放120米以下以无人机运行为主的超低空空域资源,拓展600米以下无人和有人机融合运行的低空空域资源。按照《绍兴市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规划》要求,在低空产业发展和低空场景应用等方面开展省级示范创建,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和发展模式,打造嵊州特色的县域低空经济发展样板。到2027年,打造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1个。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低空飞行器政务应用部门单位
(十八)推进低空地方管理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低空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承接上位法赋予地方的民航管理职责,明确民航主管部门,理清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在浙江省、绍兴市相关指导下,探索建立军民航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构,落实管理职责,建立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局、司法局
(十九)推进低空建设投融资改革。探索以政府主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低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直接投资、融资租赁等各种方式参与,对公共服务类通航业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办)、交通运输局、开发区、高铁新城
标志性成果(1项) 1.打造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1个。 |
嵊州市推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清单
附件2
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一、财政要素政策
(一)支持推动低空产业强链补链有新突破
1.支持低空企业落户。引进低空经济企业,重点发展通用固定翼飞机、旋翼机、eVTOL(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及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研发制造、核心零部件、原材料研发制造、商业运营、培训服务、技术研究中心等,对企业在空间保障、场地建设、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招商中心
2.支持重大项目落户。引进对嵊州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具有全局带动和重大引领作用的产业项目,对新引进项目或企业重大增资扩产项目,在空间保障、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综合支持。鼓励低空经济工业企业围绕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等加大设备购置和更新改造力度。租金和设备方面,按照《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予以补助。人才引进方面,按照《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予以补贴。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招商中心
3.支持重点企业培育。强化空间、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用能等关键要素高效精准供给,鼓励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企业申报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对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低空领域科技型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领军企业,奖励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奖励50万元;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40万元,重新认定的减半奖励。
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
4.支持企业开展试飞测试。支持企业在嵊州设立低空飞行器测试服务基地,建成后2年内为不少于5家行业企业提供低空飞行产品测试服务且飞行测试起降次数达到1000次(以第三方权威机构数据为准)的基地,按照投资主体实际建设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个基地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 、经信局
(二)支持推动低空领域科技创新有新突破
5.支持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各类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我市建设低空经济领域创新型研究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20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发改局、科技局、财政局
6.鼓励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聚焦低空经济产业科技创新,鼓励产业链上下游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在本市经营的低空经济企业主要围绕航空器本体软硬件能力、低空飞行保障相关技术推进研发。列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按项目研发投入的2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
责任单位:科技局、财政局
7.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培育一批低空经济领域重大创新产品,经认定符合条件的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按照《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对低空经济重大创新产品给予补助。加强低空经济工业企业首台(套)重大装备推广应用,对经绍兴市及以上认定的首台(套)装备及关键零部件,按《嵊州市“4173”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专项政策》给予补助。
责任单位: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
8.强化先进标准创新引领。鼓励在嵊州实际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企业等,牵头制订并发布的低空制造、低空应用、低空保障等领域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当年主导制修订并由有权机构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的,在省级补助基础上,每项再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的,每项分别奖励25万元和10万元。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三)支持低空运行服务有新突破
9.支持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以补投结合为原则,统筹推进低空网络设施、信息基础设施、数据设施、公共无人机起降点、新能源航空器能源等低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无人机运行与监管服务平台(低空融合运行管理平台)建设,纳入同级部门预算予以保障。积极盘活存量资源,支持社会资本参与低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导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合规采用特许经营模式推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的低空飞行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对社会资本投资的低空公共基础设施(常态化开放共享且运营满1年及以上),按照实际场地租金和运营费用的3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
10.支持开设低空物流航线。对在嵊州开通低空物流配送新 航线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中:
(1)轻、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常态化安全运营(每年完成1500架次以上)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年飞行架次每增加1000架次,给予企业不超过3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每个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2)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常态化安全运营(每年完成500架次以上)的航线,每条新开航线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年飞行架次每增加500架次,给予企业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以上奖励每个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11.支持开设低空载人航线。对在嵊州开通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审批,且在公开渠道售票的载人通用航线,并常态化安全运营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中:
(1)市内航线(航线距离不低于20公里,年度安全执行不少于150架次):每条新开通市内航线一次性奖励15万元,每年超过200架次部分,按照300元/架次给予补贴。以上奖励、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2)城际航线(年度安全执行不少于70架次):每条城际航线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年超过100架次部分,按照1000元/架次给予补贴。以上奖励、补贴每个企业每年合计不超过500万元。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12.拓展低空消费领域应用。鼓励企业围绕商贸、文旅、体育等,开展低空飞行体验、飞行表演、空中游览等活动。鼓励通过发放飞行券等方式,支持发展低空飞行体验和游览。对新建并获得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授牌的无人机、航模航空等各类飞行营地,根据其投入情况及场地设施情况,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开展航空培训,对在我市开展的由民航局颁发的航空资质取证类培训,培训费用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单次最高不超过30万元补助。
责任单位:文广旅游局、教体局、财政局
13.拓展公共服务领域应用。将无人机相关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支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先试,相关经费纳入同级部门预算予以保障,不鼓励行政事业单位新购置无人机,新建无人机停机坪、起降点等设施(除涉密任务)。鼓励企业在安全情况下,拓展无人驾驶航空器、直升机、eVTOL在电力巡线、公路巡检、河湖巡查、农林植保等领域的商业化应用。推动低空飞行与轨道、机场等开展联运,不断丰富低空经济新业态。
责任单位:市级相关部门
14.支持举办低空经济有关活动。支持低空经济领域协会、企业等在嵊州举办各类活动,搭建低空经济产业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台,提升低空经济嵊州影响力,按照《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对活动举办主体和参加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对在嵊州举办的国际航联、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品牌赛事或省级及以上航空运动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符合相关条件的一类赛事给予50万元补助,二类赛事30万元,三类赛事20万元。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发改局、财政局、商务局、文广旅游局、教体局
15.支持试点示范建设。采取竞争性分配或揭榜挂帅方式,开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试点示范,对获得省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的项目,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低空经济场景应用示范的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二、税收要素政策
16.落实航空产业及低空经济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国家对民用航空发动机和民用飞机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等。
责任单位:税务局
三、土地要素政策
17.加强土地要素保障。将低空经济涉及的机场设施、空管设施、低空新基建、试飞测试基地等项目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符合条件的通用机场设施、公共无人机起降场等项目用地保障,依法采用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应民航和低空经济产业项目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民航和低空经济企业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统筹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存量用地等土地要素,保障低空经济相关项目合理用地需求。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低空经济涉及的产业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重大产业项目库,按有关规定给予用地指标支持。
责任单位:发改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金融要素政策
18.创新低空经济金融服务。通过中央财政设备更新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低空飞行器制造等重点项目的贷款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低空经济产业的纯信用、低成本信贷、中长期技术研发、技术改造等贷款产品。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物流、载人、城市管理等低空商业应用险种,扩大无人机保险覆盖范围和商业场景契合度,建立风险覆盖广泛的无人机保险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府办(金融)、经信局、财政局、市金融监管支局
五、人才要素政策
19.支持低空经济人才引育。鼓励和支持企业培养引进低空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低空经济领域高层次人才申报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参照《关于加快建设新时代“名士之乡”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在落户、家属安置、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为产业人才提供便利。指导支持重点企业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争取打造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航空运输、航空产业、低空经济等相关专业,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加快培养航空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和高素养技能人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科技局、人力社保局
六、国资要素政策
20.发挥国有资本引领作用。支持国有资本积极稳妥布局低空经济,组建低空经济发展公司,参与低空新基建“三张网”建设运营,开发全市公共服务等领域低空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国资办)、交通运输局、城投集团、交投集团
21.发挥基金投资作用。设立低空产业发展基金,统筹各级政府产业基金,支持符合要求的低空经济领域优质项目,引导国有资本撬动社会资本投向低空经济、临空经济、航空高端装备制造等航空产业战略新兴领域。通过股权投资、项目孵化、资产证券化等方式实现国有资本增值。
责任单位:财政局(国资办)、经信局、交通运输局、投控公司
七、附则
22.本政策所称低空经济企业,是指主营业务为通用航空、无人驾驶航空器研发制造、低空飞行、运营及保障等低空经济链上企业。所称小型、中型、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等概念,与《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保持一致。
23.本政策中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印发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牵头实施。
24.本政策一年兑现一次,政策兑现以当年度各条块的资金安排额度为限,若超额度则按比例调整兑现标准。
25.因逃税骗税、恶意欠薪、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或者在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领域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企业,不享受政策。
26.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两项或以上扶持条款的(含县级政策和市级其他政策)的,就高执行,不重复享受;同一奖项(评定)在低等次已作奖励的,晋升到高等次时,只奖励差额部分。
27.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府办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政策实施部门承担。
附件3
嵊州市低空新基建重大项目投资计划表
(2025—2027年)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投资主体 | 总投资(万元) | 2025年 投资(万元) | 2026年 投资(万元) | 2027年 投资(万元) |
总 计 | 28900 | 6000 | 8900 | 14000 | ||||
1 | 嵊州通用机场新建项目 | 谋划建设嵊州通用机场(A1),推进通用机场选址论证、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实施进展。 | 交通运输局 | / | 200 | / | / | 200 |
2 | 低空起降场项目 | 建设97个起降场(点),其中枢纽起降场1个,中心型起降场7个,小型起降场(点)89个。 | 交通运输局 | 交投集团 | 9500 | 1500 | 2500 | 5500 |
3 | 低空智联网项目 | 建设5G-A通感一体基站50套。 | 运营商 | 运营商 | 2000 | 500 | 700 | 800 |
4 | CORS站8套。 | 自然资源局 | / | 400 | 100 | 100 | 200 | |
5 | 监视基站547套(ADS-B地面站5套、报文解析基站242套、毫米波雷达300套)、无人机专业侦测反制设备21套。 | 公安局 | 交投集团 | 4000 | 400 | 2000 | 1600 | |
6 | 气象设施243套。 | 气象局 | 交投集团 | 4000 | 400 | 1600 | 2000 | |
7 | 低空飞行服务网项目 | 搭建运营低空综合服务平台、低空综合监管平台和低空综合运营平台。 | 交通运输局、公安局 | 交投集团 | 1000 | 600 | 200 | 200 |
8 | 实景三维项目 | 建设嵊州市全域三维高精地图、城市高精建模。 | 自然资源局、大数据中心 | 城投集团 | 3800 | 2000 | / | 1800 |
9 | 特色低空场景项目 | 围绕“低空+公共服务”“低空+农文旅”“低空+交通运输”打造特色低空场景,全市共建设低空应用场景25个。 | 相关部门 | 交投集团 | 4000 | 500 | 1800 | 17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