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湖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湖州市加快培育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湖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的实施方案和省经信厅等单位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24号)部署要求,构建以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为重要载体的全链式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快创新湖州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做深做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锚定高水平打造创新型城市战略目标,坚持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行、产学研协同、市区县联动,打造有湖州特色的概念验证中心体系,促进成果高效转化,为建设创新湖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强劲动力。到2027年,实现“1620”建设目标,即:争创国家级概念验证中心1家、建成省级概念验证中心6家、市级概念验证中心20家,实现重点产业链全覆盖;到2030年,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建成一批标杆性概念验证中心,在以科技创新塑造发展新优势上走在前列。
二、建设原则
概念验证中心是以验证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的可行性为核心任务,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技术和工艺可行性验证、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商业前景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打通实验室成果到产品的路径,形成新产品、新产业、新赛道,有力支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创新载体。
概念验证中心分为综合类和专业型。综合类概念验证中心依托高校、综合型科研机构,围绕多个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概念验证服务。专业型概念验证中心依托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企业等主体,聚焦1—2个学科或产业领域开展概念验证服务。
——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以及产业平台等主体,定向布局或自主筹建一批概念验证中心,择优认定市级概念验证中心。
——整合资源、开放共享。整合利用现有基础条件,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创新主体共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人才团队等,改造提升、新建或跨区域合作共建概念验证中心。
——创新赋能、培育产业。综合相关扶持政策,合力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围绕全市“1366”现代化产业体系(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先导产业,巩固提升现代纺织、合金特材、绿色家居3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6大新兴产业,抢滩布局新能源飞行器、前沿新材料等6大未来产业),开展概念验证服务,赋能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未来产业。
——强化绩效、打造生态。建立以成果产业化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淘汰作用发挥不明显的市级概念验证中心,优化概念验证服务生态,提升条件支撑和服务保障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概念验证培育体系
1.聚焦人工智能。锚定具身智能机器人、智能驾驶、智能穿戴设备、算力数据服务等细分赛道,加快导入清华大学、浙江大学、之江实验室等创新资源,整合工业控制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浙江大学启真创新概念验证中心湖州基地、清华长三院湖州创新中心、西塞山新质生产力研究院等力量,组建人工智能概念验证中心,打造大模型驱动的AI智能体,加速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下同〉)
2.赋能传统产业。聚焦现代纺织、合金特材、绿色家居等优势传统产业,组织高校、科研机构围绕企业共性需求开展技术验证,形成“需求征集—技术匹配—概念验证—转化落地”闭环,助力传统产业增资扩产、内生裂变。(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3.培育新兴产业。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整合现有资源,在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光电、生物医药、绿色能源、地理信息+等新兴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完善“产业链+概念验证中心”培育推进体系。鼓励各建设主体在新能源飞行器、前沿新材料、新一代智能终端、合成生物、时空智能、前沿电池等未来产业赛道新建概念验证中心,加快本地转化孵化,形成现实生产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各区县政府)
4.加强协同联动。市科技局负责全市概念验证中心规划布局、标准制定、统筹管理、认定评价等工作,并具体负责推动科研机构、高新区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市经信局负责推动产业平台、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市教育局负责推动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推动农业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市国资委负责推动市属国企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各区县政府负责推动辖区单位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落实概念验证中心的管理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强化要素保障,搭建验证场景,加快形成多层次、全覆盖、高效率的概念验证中心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5.明确主体责任。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等发挥优势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本单位科研成果以及相关优势领域成果开展验证。支持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重点面向产业链上下游提供验证服务。支持区县政府依托开发区、高新区等产业平台建设概念验证中心,支持第三方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全力构建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对符合要求、绩效突出的概念验证中心,由市科技局择优认定为市级概念验证中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
(二)提升概念验证服务能力
6.打造专业人才团队。支持概念验证中心聚焦主攻方向,通过引培并举,集聚懂技术、懂验证、懂设备、懂产品、懂市场的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推广“科学家+企业家+投资家”深度联动模式,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专业人才通过“双融双聘”等形式参与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7.构建市场化运营机制。支持概念验证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对外提供服务,探索“概念验证+孵化+投资”运营模式,完善运营管理机制、设置合理收费标准,以概念验证服务收入、成果转化收益、企业孵化投资等方式实现收支平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8.建立规范化服务流程。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不同阶段,构建全链条验证服务体系:对创新概念和早期成果,开展理论推导、模拟分析及初步实验,验证科学性与可实现性;对前沿技术成果,开展原型制造、技术集成、性能测评等技术与工艺可行性验证服务,验证功能实现和稳定性;对创新产品,开展产品与场景体系验证和商业可行性验证,分析目标市场规模、竞争格局与盈利模式等。(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9.提升概念验证能力。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打造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等资质的检验检测平台,强化概念验证服务的权威性、专业性。定期征集相关领域科研成果信息,组织跨学科专家对项目和成果开展多维度评估,筛选高价值项目,纳入概念验证项目库予以推广。(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三)强化概念验证赋能产业发展
10.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企业等对已有的各类科技项目和专利“应验尽验”,验证结果作为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支持其团队建设、资金、设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产业化。组织对申报省、市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开展概念验证,对具备转化价值的成果择优推荐,经市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验证的项目,优先纳入市科技计划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政府)
11.打造科技招商品牌。实施技术转移“苗圃计划”,深化与国内头部理工科院校合作,征集优质科技项目来湖概念验证并落地产业化。支持各类基金加强与相关领域概念验证中心合作,对投资项目开展概念验证,筛选出一批尚处于早期阶段、具有市场潜力、能带动产业升级的重点项目,推动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
12.搭建概念验证场景。推动概念验证中心与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及专业招商机构深化对接,通过场景清单发布、搭建项目路演平台、组织专题对接活动等,推动验证成熟项目与优质产业资源精准对接。鼓励概念验证中心向企业、科研机构等开放应用场景,加快验证成果落地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13.推动高新产业发展。强化与区县政府和高新区、开发区等产业平台常态化对接,对拟招引的科技类项目开展前置验证,提升项目甄别能力和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同时为验证后的成熟项目匹配场地、资金、市场等资源,加速项目落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
(四)打造概念验证生态系统
14.强化金融赋能。鼓励各区县政府、国企支持概念验证中心发起或参与设立成果转化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具有市场前景的概念验证项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模式,开发概念验证贷款等特色产品,在授信额度、贷款期限、利率优惠、利息偿付方式等方面予以支持,鼓励保险机构设计发布支持概念验证的保险产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县政府)
15.组建专家智库。紧扣湖州主导产业,组建技术验证、产品验证、商业验证三个专家智库,打通“技术—产品—市场”转化链条。技术验证聚焦前沿技术可行性,由高校、科研机构科学家及技术专家领衔;产品验证侧重工程化与产业化潜力,吸纳产业链技术骨干;商业验证围绕市场路径与风险,整合投融资机构分析师、法律合规专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概念验证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及时登记知识产权,为概念验证项目提供知识产权评议、导航和维权服务。推动概念验证中心建立商业秘密管理机制,划定保密区域、设备及人员,对关键技术信息、商业秘密分类分级保护,对产生的相关数据及时存证、确权、登记。(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7.优化验证环境。鼓励概念验证中心通过市场化方式开放验证场景,共享仪器设备、实验平台、人才团队等,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成果共享机制。支持概念验证中心与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机构等开展合作,联合优势科研力量等组建概念验证联盟。(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
四、支持保障
市科技局强化工作统筹,各区县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联动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建立建设单位为主、市级适当引导的支持体系:对首次认定为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市级及以上概念验证中心,按照落地湖州产业化的概念验证项目数量及取得的服务收入,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并支持将企业概念验证费用纳入创新券兑现范围。涉及的财政奖励,按照市区两级财政3:7比例执行,县级财政参照执行。鼓励支持概念验证项目参加科技保险,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保费补贴。同时,将概念验证中心人才纳入人才政策体系和各类人才计划,提供相应的政策保障。区县政府依法依规加大用地、用能等政策保障力度。在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过程中,相关负责人积极创新探索,出现决策失误、偏差,但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和监督管理职责,未牟取非法利益的,免除相关责任。
本实施方案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湖州市加快培育建设现代化中试平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构建适应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现代化中试验证平台(以下简称“中试平台”),全面提升中试服务供给能力,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深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牢牢把握需求导向、系统布局、因地制宜、协同推进原则,构建具备公共性、专业性、独立性、权威性和市场化特征的中试平台体系。聚焦湖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培育一批产业发展急需、公共属性突出、辐射范围大、转化能力强、市场运营优的中试平台,为建设湖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战略性支撑。2025年,认定市级中试平台10个左右;到2027年,全市争创省级以上中试平台4个、认定市级中试平台20个,全市中试平台提供中试服务项目300个以上,推动中试服务项目转化落地,带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到2030年,中试平台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中试验证能力更加成熟,满足各类创新主体多层次多样化中试需求。
二、建设布局
(一)建设领域
围绕“1366”湖州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重点在人工智能先导产业,现代纺织、合金特材、绿色家居等三大特色产业,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半导体及光电、生物医药、绿色能源、地理信息+等六大新兴产业,新能源飞行器、前沿新材料、新一代智能终端、合成生物、时空智能、前沿电池等六个未来产业,加强中试平台建设布局。
(二)建设类型
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建设条件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三方服务机构、高校院所、地方政府等主体独立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推动高校院所、政府和第三方机构主导型中试平台具备市场化运营能力,加快成果转化落地。推动企业主导型中试平台具备对上下游企业服务和对行业赋能的能力。
1.企业主导型中试平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主导建设中试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和行业开放共享试验环境,提供中试服务。
2.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导型中试平台。支持专业能力较强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主导建设中试平台,聚焦细分行业、特殊应用场景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3.高校院所主导型中试平台。支持高校、省级以上高能级科创平台、新型研发机构等主导建设中试平台,依托自有科研资源,拓展中试功能,提供专业化服务。
4.政府投资主导型中试平台。支持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等围绕区域产业发展,采取政府投资建设、专业团队运营、专业机构支撑等方式,提供中试服务。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中试人才体系,增强中试力量
1.配强管理人才。推动中试平台设立首席专家,牵头中试方案制定实施。依托行业内知名专家组建专家委员会,开展中试活动的指导、咨询和评估工作。支持引进熟悉中试活动、具备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运营管理人才,组建专业团队,提高运营效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用好专业人才。发挥技术、技能、管理、营销等专业人才作用,建立以项目服务、成果转化、资源整合等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创新收益分配和薪酬激励机制。强化人才有序流动,探索院校、企业、平台专业人才“互聘共享”,支持“产业教授”“科技副总”到中试平台开展活动。支持将中试平台专业人才纳入全市人才政策体系,为其提供相应政策待遇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3.培育复合型人才。加强产教融合,构建“懂产品、懂制造、懂试验、懂管理、懂市场、懂安全”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推动湖州师院、湖州学院等高校开设中试相关专业课程,建立联合研究项目,共建实训基地、博士后工作站等,培养实用人才。深化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建设,加快培育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卓越工程师队伍。(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
(二)构建湖州中试体系,提升中试水平
4.培育产业急需中试平台。支持企业、第三方机构、高校院所、地方政府等主体,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发展和重大战略规划,独立或联合建设中试平台,面向产业链上下游和行业提供中试服务,开放共享应用场景和试验环境,带动技术、产品、工艺持续迭代。(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5.强化中试专业供给能力。支持中试平台建设中试产线、试验环境、应用场景、检测平台等,提升专业化中试供给能力。支持中试平台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融合应用,提升试验过程、管理服务、安全管控等环节数智化水平。面向流程型行业提高产品试制和批量生产的服务供给能力,面向离散型行业提升新产品研发和持续迭代的服务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局)
6.提升中试自主可控能力。鼓励中试平台聚焦共性技术需求,与用户单位、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联合攻关,加快攻克极端复杂环境试验、仿真分析、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突破试验检测、分析评价、计量等共性技术,研制高精度测量仪器、高端试验设备以及设计仿真软件等重点软硬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建立中试市场化机制,加快成果转化
7.强化市场化运营。推动中试平台成立独立法人实体,以市场化方式运营管理。强化服务机制建设,制定中试服务供给清单、承接程序,合理设置收费标准,加强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推广“中试+投资+孵化+基金+场景”运营模式,探索通过服务收入、技术交易、成果转化、企业孵化、投资回报等多种增收反哺支出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8.提升平台资质水平。推动中试平台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安全环保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等建设。支持自建或与第三方机构共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中国计量认证(CMA)等资质的专业检验检测平台。支持牵头或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增强中试验证、计量检测等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9.加强成果转化落地。强化中试平台项目孵化与成果转化作用,建立平台与科研院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常态化对接机制。推动中试平台提供工程开发、技术熟化、工艺创新、样品试制、设备验证、试验检测等中试完整解决方案,拓展供给技术研发、设备租赁、场景应用、市场对接、投融资推介、咨询培训等“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四)集聚优质中试资源,优化中试生态
10.优化创新创业生态。以“播种计划”为载体抓手,搭建“播种”平台,高速、高质、高效推进产业创新成果转化落地、创新型小微企业培育。支持中试平台与企业联合开发的创新产品申报省级工业新产品和各级首台(套)产品。支持中试产品规模化量产,帮助链接推荐优质代工企业,匹配小微企业园、省级化工园区等平台,快速实现产品量产。(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1.推进资源整合共享。支持中试平台联合优势科研和中试力量组建中试联盟,促进“有组织科研+有组织成果转化”。鼓励中试平台组建信息管理平台和服务网络,广泛汇聚并发布中试成果、企业需求、服务能力、解决方案、政策资讯等信息,推动信息交互交流、设施共用共享、产业链对接协同,实现中试资源精准对接和高效配置。(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2.培育专业服务机构。鼓励第三方机构及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的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创办中试专业服务机构,提供成果评价、成果推广、成果交易等中试活动延伸服务。鼓励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企业孵化等领域专业人才加入中试专业服务机构。支持发展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机构等,为中试活动提供配套服务。(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市经信局会同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政府按照重点任务要求推进中试平台建设。各区县可结合实际细化政策举措,支持中试平台建设,合理优化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备案以及环评、能评等审批流程,避免简单套用产业化项目要求。强化政策支持,对首次认定为省级中试平台的,给予50万元奖励。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按照落地湖州产业化的中试项目数量及取得的中试服务收入,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将企业中试费用纳入服务券兑现范围。涉及的财政奖励,按照市级工发资金市区财政比例执行,县级财政参照执行。鼓励金融机构为中试平台提供专项科技金融产品与服务。加强平台与基金联动,鼓励产业基金积极承接中试落地转化项目。定期收集企业、高校院所和概念验证中心等主体的中试需求,组织开展供需对接,支持各类主体携研发成果到中试平台开展中试验证。
本实施方案于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