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创新生态构建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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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优化创新生态构建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关于优化创新生态构建科技创新

投入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省委创新浙江以及市委创新湖州的工作部署,着力优化良好创新生态,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记并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州“再接再厉、顺势而为、乘胜前进”的新期望新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围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和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强化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生态支撑,充分激发各类主体科技创新投入的积极性,构建上下贯通、多方协作的科技创新投入长效增长机制,全力支撑教育强市、科技强市、人才强市、制造强市建设,加快打造长三角科创枢纽城市

2027年,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更加完善,全市科技创新投入全年达到350亿元,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65,支撑区域创新能力保持全省前列。

——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模式先行示范。高水平大学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育实现高效统筹,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合计达到20亿元。集聚青年科技人才500人左右,引进大学生及各类人才18万人,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260人年以上。

——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路径先行示范。推广“企业出题、政府助题、平台答题、车间验题、市场评价”的科技创新模式,“科技跟着产业投、要素跟着科技转”高效统一,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达到275亿元。以科技创新引领“1366”(大力发展人工智能先导产业,巩固提升现代纺织、合金特材、绿色家居3大特色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等6大新兴产业,抢滩布局新能源飞行器、前沿新材料等6大未来产业。)产业体系蝶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5%。

——科技创新投入牵动的创新生态先行示范。政府科技创新投入达到55亿元,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基本健全,“政府全力抓创新、企业全心投创新、人才全身搞创新”的良好生态基本形成

2030年,全市科技创新投入全年达到435亿元,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力争达到3.75%。

二、加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

(一)深化稳定增长机制坚持总量稳步增长,各区县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技资金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强化市域政策协同,完善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

(二)聚焦重点产业方向。重点围绕“1366”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研平台、人才引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投入力度。到2027年,建设市级概念验证中心20家、中试平台20,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做优传统产业、做大新兴产业,持续提升工业增加值率

(三)加强协同联动投入。全面落实“84”政策,整合政府、企业、高校院所、金融资本及社会资金,打造协同联动、多元共投、高效配置的创新投入新体系。加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招商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金融政策等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政策补助”转为“政策入股”的“拨改投”试点改革。国有企业聚焦特色主导产业,建立科创基金,推进项目招引和项目投资。建立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刚性增长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升。

(四)强化绩效管理使用。建立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统筹机制,优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强化任务导向、绩效导向,构建与绩效挂钩的预算安排机制,提升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三、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五)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动态筛选、培育一批科技领军企业。探索市级研发中心“达标即准”机制,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深化“两转化、两提升”,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全市每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确保规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逐年提高。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提升创新能力,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六)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等政策。推广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80%以上科研项目向企业倾斜、80%以上科技资金投向企业、80%以上科研设备实现企业共享,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七)加大资源要素争取。聚焦国家所需湖州所能,支持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聚焦湖州特色优势产业,依托龙头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省地协同等各类科技研发计划项目。

(八)强化科技大招商。焦“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依托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打造场景招商金名片,加快硬核科技项目落地转化。加大高新区等产业平台建设力度,通过转化一批、招引一批、壮大一批的方式,推动新落地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中高新产业占比达到90%。加快打造一支发展潜力大、研发投入强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队伍。

(九)优化资源要素配置。优化“亩均论英雄”“金象金牛”“人才强企”等评价体系,提高研发费用指标权重。鼓励国有企业、龙头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开放场景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品测试提供便利场景。加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培育和市场化应用。

四、提升高校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水平

(十)支持高校高质量发展。支持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高校与企业共建产教研创中心、产业学院,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把高校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出情况等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深入推进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到2027年累计遴选“产业教授”200名以上、“科技副总”300名以上。

(十一)加快科研机构市场化转型。强化成果考核导向,开展科研机构星级评定,改进财政支持方式,将横向科研经费收入情况作为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的关键指标,实现企业和社会经费占科研投入比例达到50%以上。大力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对科研成果进行技术筛选、市场验证和产业孵化,推动实验室“样品—产品—商品”快速转化。深入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成果转化加速计划,开展“订单式”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实现“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全覆盖,有组织科研成果转化全覆盖。实施科技创新“苗圃计划”,常态化开展高校成果转化湖州行等产学研对接活动,支持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十二)强化医学科技创新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发展特色学科,加快建设研究型医院,做大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的基本盘。以医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为核心,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与健康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五、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十三)用好各类金融工具。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对接,探索“政府基金+AIC”合作模式,吸引增量“耐心资本”赋能科技企业发展,实现政府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的有效衔接。

(十四)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做好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结果的推广应用,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概念验证”“中试”等环节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支持强度和水平。深化“险资入湖”,鼓励保险资金依法依规扩大在湖股权投资比例。实施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实际需求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十五)强化多元化直接融资。引导产业基金股权资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整合总规模不少于300亿元的新质生产力产业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设立企业风险投资(CVC)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设立总规模30亿元、一期规模10亿元的科创基金,支持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条件的区县可依托自身财力,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持续畅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募投管退”环节,健全优化容错免责、适应创投行业特点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

(十六)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建立科技、人才企业上市培育库,争取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硬科技”“卡脖子”“国产替代”等领域企业加速登陆资本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实践在湖落地,探索形成以股债联动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

六、强化保障实施

(十七)强化组织保障。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委员会加强统筹领导,委员会办公室(市科技局)强化协调推进,建立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税务局等单位和各区县政府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纳入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和区县主要领导述职内容,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管行业就要管科技”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等部门指导推进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工作合力。

(十八)加强监测分析。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委员会围绕科技创新投入的总量、占比、增速等维度,定期对全市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各主管部门分别对政府、企业、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等科技创新投入情况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作为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财政预算安排、资源配置等工作的关键依据。

(十九)加大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投入统计工作的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统计科学性、规范性。树立“没有创新就没有未来”的发展意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本实施方案于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科技创新投入监测体系

2.科技创新投入年度研判体系

3.工作举措分工清单


附件1

 

科技创新投入监测体系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源单位

责任单位

1

政府科技创新投入

政府科技创新投入合计

亿元

市财政局

各区县政府

含南太湖新区、

长合区管委会

 其中:科研平台投入

亿元

市财政局

    人才引育投入

亿元

市财政局

    概念验证中心、

中试平台投入

亿元

市财政局

    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

亿元

市财政局

2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

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含规上工业、服务业、建筑业)

亿元

市统计局

市科技局、市发展

改革委、市建设局

3

其他主体科技创新投入

高校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活动费用)

亿元

市教育局

湖州师院、湖州学院、湖州职院

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投入(科技活动费用)

亿元

市科技局

市科技局

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高水平医院科技活动费用)

亿元

市卫生健康委

市卫生健康委

注:1.科技创新投入是为反映科技相关投入全貌而研究新设的指标,指政府支持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和各类创新主体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

  2.科技创新投入根据主体类型分为五类:一是政府科技创新投入,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剔除专项债,下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用于科技创新的支出;二是企业科技投入(规上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的费用,非年度监测采用规上工业企业数据);三是高校科技创新投入(高校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四是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投入(科研机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五是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高水平医院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即纳入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统计范围的三甲医院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汇总合计时剔除与政府科技创新投入、企业科技创新投入重复部分。

3.标原则上按总量、占比、增速等维度进行研判分析。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数据为从各级政府争取的资金、横向科研经费、成果转化费用等科技活动费用。各责任单位双月报送全和各区县数据至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

 

科技创新投入年度研判体系

 

序号

指标名

单位 

评价规则

备注

一、区县指标

原则上按总量、占比、增速等维度评价,采用功效系数法测算


1

政府科技创新投入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其中:科研平台投入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人才引育投入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投入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2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亿元

采用上年度数据

3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GDP比重

采用上年度数据

4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相当于科技创新投入的比重

采用上年度数据

二、企业指标


1

规上企业研发费用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亿元

采用上年度数据

三、高校指标


1

科技活动费用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亿元

采用上年度数据

四、科研机构指标


1

科技活动费用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亿元

采用上年度数据

五、医疗卫生机构指标


1

科技活动费用

亿元

采用当年数据

2

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亿元

采用上年度数据

注:1.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委员会对区县和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水平

医院)进行总体监测。

2.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分别对具体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高水平医院)进行监测,结果报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3

工作举措分工清单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内容及举措

牵头单位

协同单位

 

 

 

 

 

 

 

 

 

 

主要目标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

力争到2027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GDP比重达到3.65%。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学院、湖州职院

教育科技人才

一体改革发展模式先行示范

高水平大学建设、高能级科创平台打造、高层次人才引育实现高效统筹,高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合计达到20亿元。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卫生健康委

湖州师院、湖州学院、

湖州职院

集聚青年科技人才500人左右,引进大学生及各类人才18万人,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260人年以上。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

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学院、湖州职院

科技创新与产业

创新深度融合路径先行示范

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达到275亿元。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

以科技创新引领“1366”产业体系蝶变,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0.5%。

市经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科技局

科技创新投入牵动的创新生态先行示范

政府科技创新投入达到55亿元,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基本健全,“政府全力抓创新、企业全心投创新、人才全身搞创新”的良好生态基本形成。

市财政局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科技局

 

 

 

 

 

 

 

 

 

 

 

 

 

 

 

 

 

 

 

 

 

加大政府科技创新投入

1.深化稳定增长机制

坚持总量稳步增长,各区县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安排原则上只增不减,财政性科技资金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强化市域政策协同,完善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

市财政局

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含南太湖新区、长合区管委会〉

落实,不再列出)

2.聚焦重点产业方向

重点围绕“1366”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大对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平台、科研平台、人才引育、科技企业孵化器等投入力度。到2027年,建设市级概念验证中心20家、中试平台20,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做优传统产业、做大新兴产业,持续提升工业增加值率。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3.加强协同联动投入

全面落实“84”政策,整合政府、企业、高校院所、金融资本及社会资金,打造协同联动、多元共投、高效配置的创新投入新体系。加强科技政策、产业政策、招商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金融政策等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因地制宜探索开展“政策补助”转为“政策入股”的“拨改投”试点改革。国有企业聚焦特色主导产业,建立科创基金,推进项目招引和项目投资。建立国有企业研发费用刚性增长机制,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稳步提升。

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

委员会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产业集团、湖州师院、湖州学院、

湖州职院

4.强化绩效管理使用

建立健全政府科技创新投入预算统筹机制,优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领域财政资金使用结构,强化任务导向、绩效导向,构建与预算挂钩的预算安排机制,提升财政资金投入效益。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市级有关

主管部门

 

 

 

 

 

 

 

 

 

 

 

 

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5.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加快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推动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费用占营收比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市经信局

市科技局

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增量,全市每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确保规上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数逐年提高。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级有关

主管部门

6.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推广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

通过80%以上科研项目向企业倾斜,80%以上科技资金投向企业,80%以上科研设备实现企业共享,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市科技局

7.加大资源要素争取

聚焦国家所需湖州所能,支持企业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全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聚焦湖州特色优势产业,依托龙头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重大技术攻关、省地协同等各类科技研发计划项目。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8.强化科技大招商

聚焦“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依托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打造场景招商金名片,加快硬核科技项目落地转化。加大高新区等产业平台建设力度,通过转化一批、招引一批、壮大一批的方式,推动新落地3亿元以上工业项目中高新产业占比达到90%,加快打造一支发展潜力大、研发投入强的高成长型科技企业队伍。

市商务局、市科技局

9.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优化“亩均论英雄”“金象金牛”“人才强企”等评价体系,提高研发费用指标权重。

市经信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科技局

鼓励国有企业、龙头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开放场景资源,为企业技术创新及产品测试提供便利场景。加强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培育和市场化应用。

市经信局

 

 

 

 

 

 

 

 

 

 

 

 

提升高校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水平

10.支持高校高质量发展

支持高校建设概念验证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进高校与企业共建产教研创中心、产业学院,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把高校科技创新投入和产出情况等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湖州师院

湖州学院、湖州职院

深入推进校院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推广“产业教授”“科技副总”机制,到2027年累计遴选“产业教授”200名以上、“科技副总”300名以上。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湖州师院、湖州学院、

湖州职院

11.加快科研机构市场化转型

强化成果考核导向,开展科研机构星级评定,改进财政支持方式,将横向科研经费收入情况作为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的关键指标,实现企业和社会经费占科研投入比例达到50%以上。深入实施科创平台“伙伴计划”、成果转化加速计划,开展“订单式”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实现“平台+高校+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全覆盖,有组织科研成果转化全覆盖。实施科技创新“苗圃计划”,常态化开展高校成果转化湖州行等产学研对接活动,支持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学院、湖州职院

大力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建设,对科研成果进行技术筛选、市场验证和产业孵化,推动实验室“样品—产品—商品”快速转化。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

12.强化医学科技创新

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发展特色学科,加快建设研究型医院,做大医疗卫生机构科技创新投入的基本盘。以医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临床应用为核心,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与健康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市卫生健康委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13.用好各类金融工具

用足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推动低成本信贷资金支持科技型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资本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对接,探索“政府基金+AIC”合作模式,吸引增量“耐心资本”赋能科技企业发展,实现政府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的有效衔接。

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监管分局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城市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产业集团

14.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

做好科技型企业评价体系结果的推广应用,引导银行机构创新“信贷+”服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概念验证”“中试”等环节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支持强度和水平。

市科技局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

深化“险资入湖”,鼓励保险资金依法依规扩大在湖股权投资比例。实施知识产权保险创新试点改革,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科技型企业实际需求的产品。支持金融机构与创投机构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等。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

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监管分局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

15.强化多元化直接融资

引导产业基金股权资金更多投向科技创新,整合总规模不少于300亿元的新质生产力产业基金,联合产业龙头、上市公司等设立企业风险投资(CVC)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条件的区县可依托自身财力,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持续畅通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募投管退”环节,健全优化容错免责、适应创投行业特点的长周期考核评价机制。

市财政局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湖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城市集团、市产业集团

设立总规模30亿元、一期规模10亿元的科创基金,支持科技企业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市财政局

市科技局

加大科技金融支持力度

16.支持优质企业上市融资

深入实施“凤凰行动”计划升级版,建立科技、人才企业上市培育库,争取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硬科技”“卡脖子”“国产替代”等领域企业加速登陆资本市场。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开展认股权综合服务实践在湖落地,探索形成以股债联动为核心的金融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口)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人民银行湖州市分行、

湖州金融监管分局

 

 

 

 

 

 

 

 

 

 

 

 

 

 

 

 

 

 

强化保障实施

17.强化组织保障

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纳入年度经济形势分析和区县主要领导述职内容,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建立“管行业就要管科技”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建设局等部门指导推进相关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工作合力。

市委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

委员会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

18.加强监测分析

围绕科技创新投入的总量、占比、增速等维度,定期对全市科技创新投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各主管部门分别对政府、企业、高校、医疗卫生机构等科技创新投入情况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将科技创新投入情况作为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建设、财政预算安排、资源配置等工作的关键依据。

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市卫生健康委、湖州师院、湖州学院、湖州职院

19.加大宣传引导

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投入统计工作的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统计科学性、规范性。树立“没有创新就没有未来”的发展意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市科技局

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机关,

湖州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各群众团体,各民主党派。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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