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临平区“3+5+N”产业基金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
2025年9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杭州市临平区“3+5+N”产业基金管理办法
临平区产业基金(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是由区政府主导设立并以市场化模式运作的基金。为规范、高效开展产业基金管理运作,促进政府产业基金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5〕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5〕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模适度、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科学高效、风险可控”的原则,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培育、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临平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金架构
产业基金分为数智科创基金、产业发展基金和国企并购基金三大板块,基金计划总规模500亿元,参与投资N个专项子基金、直接投资项目,打造“3+5+N”产业基金架构。
(一)数智科创基金。计划总规模50亿元,主要围绕支持科技创新,坚持“投早、投小、投长期、投人才、投硬科技”。投资对象以初创期企业和人才创业项目为主,体现产业基金“聚焦科技、创业引导”功能。
(二)产业发展基金。计划总规模300亿元,主要在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投资对象以成长期项目为主,聚焦高端装备、生命健康、时尚消费、绿色能源、算力等临平区主导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关键环节,发挥产业基金“产业培育、生态打造”功能。
(三)国企并购基金。总规模力争150亿元,由区国投公司牵头组建并进行市场化运作,主要聚焦发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强的项目。投资对象以成熟期企业为主,突出国有企业“产业并购、协同投资”功能。
三、管理架构
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架构包括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和国资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项目申报主体、基金管理机构,各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推动产业基金运行目标实现。
(一)区委区政府。区委财经委员会和区长办公会议负责审议产业基金相关重大事项。区委财经委员会负责对投资项目分级分类进行审议;区长办公会议负责对投资项目分级分类进行决策。
(二)联席会议。区财政局(国资办)、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经科局、区商务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区委宣传部(文创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区国投公司和产业平台为成员单位,负责集体决策和协调基金相关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设在区财政局,负责制定产业基金管理相关制度,加强产业基金预算管理,统筹调度产业基金资金和制定年度出资计划,监督、考核和评价产业基金运作情况等;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领域职责分工,配合做好产业基金相关工作。
(三)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包括相关区级部门、三大产业平台和区国投公司,负责搜集项目信息和需求,组织开展遴选与评估,审核并提交决策;牵头或协同参与项目投后管理与产业基金绩效评价工作。
(四)基金管理机构。区国投公司为产业基金运作管理主体,牵头负责“募、投、管、退”工作,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区属国有企业作为基金管理人,负责做好产业基金的日常运营、具体投资管理等工作;区国投公司以及其指定主体具体履行对外股权投资职责。
四、资金来源
产业基金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性资金(存量资金、财政预算资金等)、国有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通过国有资本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临平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其中,数智科创基金主要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国有企业资金;产业发展基金和国企并购基金主要来源为国有企业资金和社会资金。
五、运作机制
(一)投资模式
三大基金板块对外投资采用专项子基金和直接投资相结合的模式开展。基金投资存续期一般不超过8年(专项子基金项目投资期不超过5年),重点项目和数智科创基金可适当延长,发挥产业基金作为“耐心资本”的跨周期调节作用。
1.数智科创基金。专项子基金由项目申报主体发起,原则上通过市场化遴选的方式确定基金管理人,区级层面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2:8比例同步出资,区级层面和临平新城、大运河科创城均按照3:7比例同步出资。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50%,且原则上单个子基金规模不超过1亿元,参投单个项目出资额不超过1000万元。直接投资主要为授权评审+投资决策方式,区级层面100%出资,主要分为“科创”和“人才”两大板块,由项目申报主体制定实施细则,具体明确评审和投资模式。
2.产业发展基金。专项子基金由项目申报主体发起,产业基金出资比例一般不超过子基金规模的20%,对于与上市公司、行业龙头、国家省市基金合作设立的,出资比例最高可到50%,单个子基金规模一般不超过5亿元,区级层面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2:8比例同步出资,区级层面和临平新城、大运河科创城均按照3:7比例同步出资;直接投资项目申报主体为产业平台,由区商务局牵头联审后立项,经决策后区级层面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按照2:8比例同步出资,区级层面和临平新城、大运河科创城均按照3:7比例同步出资。
针对重大战略性投资项目,单个项目投资金额超过5亿元(含)的,承担比例由产业平台提请区长办公会议、区委财经委员会审议后另行明确。
临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专项子基金由开发区管委会自主管理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3.国企并购基金。由区国投公司发起设立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主要投资模式为直接投资或定向子基金,投资对象应符合我区主导产业方向。
(二)决策流程
1.专项子基金。由项目申报主体发起,经联席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区委财经委员会审议。
2.直接投资项目。由项目所在地产业平台发起申报,经区商务局牵头联审立项后,由产业平台委托基金管理人开展专业尽调。单个项目投资5000万元(含)以下的授权产业平台按照“三重一大”相关规定进行集体决策,5000万元以上的经产业平台集体审议通过后提交区级会议决策审议。其中,5000万元—1亿元(含)的提交联席会议决策;1亿元—3亿元(含)的,经联席会议审议后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决策;3亿元以上的,经联席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区委财经委员会审议。
数智科创基金直接投资项目原则上提交联席会议决策后投资;国企并购基金重大项目提交区长办公会议、区委财经委员会审议后投资。
六、投后管理与服务
由项目注册地所在平台牵头,会同基金管理人做好产业基金投资项目整体投后管理工作;由区商务局、区经科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区人才公司)协同做好产业发展基金、数智科创基金“科创”板块和“人才”板块被投项目的投后管理和服务。基金管理机构要紧盯项目投资运行情况,积极为被投企业“找人、找资金、找场景、找市场”,全方位支持被投企业发展;构建接续投资服务机制,加强与国家级基金、省级基金、市级基金、社会投资基金对接,帮助被投企业争取接续投资,为被投企业提供持续融资支持。
七、风险防控和绩效管理
(一)风险防控。各项目申报主体要健全产业基金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内部控制和监管制度,完善投资决策和风险约束机制,定期对被投企业运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与评估,及时报告运作过程中的重大事件。
(二)绩效评价。区财政局(国资办)要牵头结合产业基金三大板块的功能定位和运行实际,适时开展综合考核和绩效评价,合理确定评价周期和标准,强化评价结果应用。
(三)尽职免责。为激发项目申报主体和基金管理人积极性,对已按规定程序决策并开展的投资,如未能达到预期目标或出现投资损失,但基金投向符合战略导向、功能定位、投资策略和章程约定,管理规范、程序合规、风险应对及时,且未涉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的,纳入尽职免责情形。
八、定期报告制度
(一)每月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联席办上报当月项目投资和基金退出等情况。
(二)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基金管理人向联席办上报产业基金三大板块总体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
(三)基金运作和管理中如发生重大问题,基金管理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联席办和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申报主体无法协调解决的,提交联席会议决策处置。
九、附则
本办法自2025年10月5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继续执行至期满止。如遇上级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