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2:34
收藏
详情

各区县民政局、财政局,南太湖新区社发局(社发中心):

为进一步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根据《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财政局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办法》(湖民〔20221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进行统一调整。标准如下:

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当地城镇人均消费支出的50%确定的规定,按统计公报公布的2024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9442元计算,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950元调整至每人每月2061元,所需资金按原财政渠道列支。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涉及保障标准的调整自202551日起执行。

 

 

湖州市民政局          湖州市政局

20255 26 

关于调整全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湖民〔2025〕18号).wps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