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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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人社发〔202190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依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我们组织制定了《淮南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淮南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1026

 

    (此件主动公开)

 

 

淮南市“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事业发展规划

 

 

 

 

第一章  开启新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1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2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3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4

第四节  主要目标…………………………………………6

第二章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8

  第一节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8

  第二节  完善就业工作机制………………………………9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9

  第四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10

  第五节  强化培训促进就业 ……………………………11

第六节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11

  第七节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12

第三章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12

  第一节  拓宽城镇居民增收渠道 ………………………12

  第二节  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3

  第三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13

第四章  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14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4

  第二节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 ……………………………15

  第三节  健全待遇调整机制 ……………………………15

  第四节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15

第五章  推进人才人事队伍建设…………………………16

  第一节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16

  第二节  大力培养江淮英才……………………………17

  第三节  推动建设技工大市……………………………17

  第四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18

  第五节  健全表彰奖励机制……………………………18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19

  第一节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9

  第二节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20

  第三节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20

  第四节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21

第七章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22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22

  第二节  夯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22

  第三节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23

  第四节  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24

第八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24

第九章  实施重点工程项目………………………………25

  第一节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25

  第二节  社会保障提升工程……………………………26

第三节  新时代江淮英才工程…………………………27

第四节  技工大市建设工程……………………………28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程………………………29

第六节  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30

第十章  保障规划实施……………………………………30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30

第二节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31

第三节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31

第四节  强化法治保障…………………………………32

第五节  加强规划宣传引导……………………………32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合肥都市圈、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等国家与区域性重大战略机遇,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好淮南,推进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根据《淮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淮南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开启新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新篇章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推进创新发展、取得突破成绩的五年。五年来全市人社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深化改革、稳中求进,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人社精准扶贫,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28.1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控在4.0%就业创业形势保持稳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221.14万人,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315.94万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社会保险统筹层级、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新增专业技术人才4.92万人、技能人13.78万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质量显著提升。积极稳妥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根治欠薪取得明显成效,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扎实开展,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了人社力量。系统行风建设持续优化,网办业务覆盖面持续扩大,公共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十三五”时期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十四五”期间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专栏1:“十三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

基数

“十三五”

规划目标

“十三五”

完成数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6.5]

[20.5]

[28.16]

2.城镇登记失业率(%)

4.0以内

4.5

4.0以内

二、社会保障

 

 

 

3.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5

95以上

95

4.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以上

--

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29.51

6.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33.51

7.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

--

--

三、人才队伍建设

 

 

 

8.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7.12

12

12.04

其中:高层次人才总量(万人)

0.72

1.2

1.22

9.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比例

--

11:39:50

12:40:48

10.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13.5

25

27.28

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5.5

7.5

8

11.引进外国专家和人才(万人次)

--

--

--

四、劳动关系

 

 

 

12.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97

95以上

98.7

1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

60以上

76.93

1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7.4

92以上

98.6

15.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结案率(%)

99.3

95以上

98

五、公共服务

 

 

 

16.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

82.2

90

94

17.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

--

90

--

备注:

1.[ ]为五年累计数。

2.受机构改革职能划转影响,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引进外国专家和人才、社会保障卡缴费和领取待遇应用目录平均开通率等4项指标不再统计“十三五”完成数。

第二节  “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进入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淮南的新发展阶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着一系列新机遇。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淮河生态经济带、合肥都市圈、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等国家与区域性战略深入实施,区域内产业、生态、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合作将向纵深推进,有利于我市在落实重大战略推进区域合作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层次和水平,为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宏观环境。新一轮科技革命加速推进,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不断加强,数字经济加快发展,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模式和供给方式带来深刻变革,为我们改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提供支撑。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环境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广泛深远,经济下行压力仍然存在经济总量偏小,新动能偏弱,民营经济发展滞后,创新生态体系不完善,都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事业发展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就业总量压力加大,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形势影响,企业生产经营面临不少困难、裁员减员风险增大,重点群体就业形势严峻。城乡区域发展依然不平衡不充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增长速度较慢,收入差距缩小不明显;社保征缴扩面空间缩小,社会保障水平总体较低,可持续发展压力增加。高端人才匮乏,人才总量和总体水平无法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权益保障亟待加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任务更加艰巨。人社公共服务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尚有差距。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合肥都市圈加速进程中,依托丰富的煤电资源、完善的现代基础设施配套能力,加速融入国内大循环,全面提升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缩小与先发城市之间的差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住机遇、筑牢底线、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篇。

第三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形成更稳健更合理的城镇居民增收格局,健全更公平更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造就规模更大素质更优的人才队伍,构建更和谐更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更均等更优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淮南作出应有贡献。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全面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领导,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一切工作的前提和抓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努力完成人社改革发展各项任务。二是坚持人民至上。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为民情怀,在发展中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参与和服务我市战略布局,深化人社领域制度改革,推动人社工作体制机制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以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四是坚持依法行政。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加强人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 确保权力公平、公开、公正运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切实维护各类群体合法权益。五是坚持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坚持全市一盘棋,更好发挥系统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四节 主要目标

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容量不断扩大,就业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劳动者技能素质和就业能力显著增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十四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不低于1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城镇居民增收更加稳健合理。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与全省差距明显收窄,增长高于全市经济增长、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达到7%左右,中等收入群体比例超过40%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公平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统筹层次、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基金运行安全可持续。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到达227.9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均缴费水平力争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技术技能人才队伍规模更大素质更优。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作用。针对性地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壮大技能人才队伍。202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总量分别达到18万人、35万人。

  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明显提高,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矛盾预防、化解积极有效,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形势明显好转,根治欠薪成果更加巩固。

公共服务更加均等优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互联网+人社”大数据、大平台、大服务基本建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全程网办。

专栏2“十四五”期间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十三五”

基数

“十四五”

目标

 

一、就业

 

 

 

1.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28.16]

[18]

预期性

2.城镇调查失业率(%

5.5左右

5.5左右

预期性

3.城镇登记失业率(%

4.0以内

4.5以内

预期性

4.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万人次)

[21]

[23]

预期性

5.其中: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人次(万人次)

[6.5]

[10]

预期性

二、城镇居民增收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7699

增速高于经济增长、高于全平均水平

预期性

三、社会保障

 

 

 

7.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5

95以上

预期性

8.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21.14

227.95

预期性

9.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67.24

72.95

预期性

10.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153.9

155

预期性

11.失业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29.51

30.3

约束性

1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33.51

33.9

约束性

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资金总额(亿元)

--

9.5

预期性

四、人才队伍建设

 

 

 

14.专业技术人才总量(万人)

12.04

18

预期性

15.其中:高级职称人才数量(万人)

1.22

1.7

预期性

16.新增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万人)

[0.75]

[0.8]

预期性

17.博士后研究人员年招收数(人)

60

90

预期性

18.技能人才总量(万人)

27.28

35

预期性

19.其中:高技能人才数量(万人)

8

10

预期性

20.新增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12]

[10]

预期性

21.其中: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万人)

[2.49]

[2.4]

预期性

五、劳动关系

 

 

 

2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

98.6

92以上

预期性

2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

76.93

60以上

预期性

24.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结案率(%

98

96以上

预期性

六、公共服务

 

 

 

25.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万人)

323

325

预期性

26.其中: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

3.5

67

预期性

备注:[ ]为五年累计数。

 

第二章  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工作机制,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统筹推动重点群体就业,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不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第一节 坚持就业优先战略

将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实现经济发展、就业充分与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加强就业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税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的衔接,形成促进就业的综合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重大宏观政策对就业影响的评估机制。构建更有利于扩大就业的现代化经济体系,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支持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培养提升经济社会吸纳就业能力。坚持包容审慎原则,引导小店经济发展,扩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空间。持续开展“四进一促”稳就业专项活动,推进就业政策落实落细。

第二节 完善就业工作机制

持续完善就业政策体系,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逐步消除户籍、地域、身份、性别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完善支持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大力发展基于平台经济、数字经济、宅经济的新就业形态,支持企业间开展共享用工,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推进新就业形态技能提升,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和劳动保障。结合乡村振兴,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外出就业和返乡创业渠道,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加强就业资金绩效管理,提高就业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健全就业失业统计调查体系,探索建立就业岗位调查制度,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和失业监测预警,积极防范、有效化解失业风险。

第三节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完善鼓励创业和宽容失败的保障机制,优化创业营商环境。持续实施“创业淮南”行动计划,健全创业政策和服务部门衔接机制,加大对初创实体的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扶持。以创业服务云平台为载体,发行电子创业券。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和众创空间等各类创业载体建设,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便利化的创业服务。扩大创业导师和创业服务专家团队,鼓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退休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创业培训讲师等加入我市创业导师团,为创业者提供针对性指导服务。开展“十大创业之星”评选和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提高劳动者创业创新能力。

第四节  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突出高校毕业生群体,大力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基层成长、就业见习和就业启航计划,为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提供就业服务。拓宽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推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转移就业,深化长三角地区劳务对接和跨省劳务协作。健全失业登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生活保障联动机制,促进失业人员就业,保障基本生活。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支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等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统筹做好退役军人、妇女、残疾人、退捕渔民、采煤沉陷区失地农民、少数民族劳动者等群体就业,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支持发展银发经济。

 强化培训促进就业

深化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群团组织配合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培训组织实施机制,年均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7万人次。推动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技能培训;发挥技工院校、职业院校、社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培训基础作用,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社会化技能培训。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五年累计培训学徒0.56万人次。广泛开展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培训服务,鼓励服务领域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职业技能培训质量评估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效能,为企业、参训人员、培训机构提供公共培训服务。探索建立劳动者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积制度,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

健全覆盖城乡、全民共享、贯穿全程、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一批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培训一批职业指导师,培训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完善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机制,拓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渠道,补齐贫困和边远地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短板。着力打造“周三招工”“周六招才”就业招聘活动,提升“2+N”招聘品牌质量。依托“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充分贯彻落实“互联网+人社”要求,推动就业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端等延伸,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确保就业信息充分供给、就业指导精准实施,实现服务管理全程信息化。

第七节  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优化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健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政策制度,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新格局。加快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全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鼓励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人力资源市场供求数据挖掘和信息利用,合理引导用人单位招聘用工和劳动者求职择业。贯彻落实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培育一批本土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鼓励发展人力资源服务高端业态,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融合发展,加快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分类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行业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设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开展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能力提升行动。

第三章  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究出台新一轮促进城镇居民增收政策,拓宽城镇居民增收渠道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不断提高城镇居民收入水平。

第一节  拓宽城镇居民增收渠道

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发挥中小微企业带动就业主渠道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优化“四最”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税收减免“点对点”精准服务、金融再贴现再贷款等服务水平,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加经营净收入。完善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开发金融产品政策举措,拓宽收益稳定、风险适度的投资渠道,增加财产净收入。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升养老、医疗、教育、住房、社会救助等保障水平,增加转移净收入。

第二节  推进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强化对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工资分配的事前指导,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强化增强中小微企业工资分配能力,着力增加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推动更多低收入者进入中等收入行业。加强企业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定期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全面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政策的落实,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和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深化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监督管理。

第三节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机制。继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机制,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水平。落实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制度。贯彻落实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机制,推动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四章  健全多层次可持续社会保障体系

加快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

第一节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夯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基础,全面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和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调整缴费档次。落实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调整,区别不同情况,分别纳入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贯彻落实企业年金、职业年金运行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推动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发展。落实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建设更加积极稳健的失业保险制度。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完善工伤保险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制度,加强工伤预防、工伤康复工作。推进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加强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和异地办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互转移接续便民化。

第二节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实际人群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加强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做好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落实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政策,重点推动中小企业、私营企业和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参保激励机制,广泛深入宣传政策,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续保缴费。

第三节 健全待遇调整机制

落实职工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按照省统一部署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我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扩大失业保险稳岗政策覆盖范围,进一步简化和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落实工伤待遇调整机制,科学合理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水平,优化规范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设置。坚决防止出现社保基金支付风险,确保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节  维护社保基金安全

  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构建政策、经办、系统、监督“四位一体”的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体系,提升风险识别、监测、防控能力。强化信息化监管,健全基金常态化非现场监督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侵害基金安全行为。加快推进社会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以“信用承诺和信用公示”“事前告知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联合奖惩”为核心的信用管理新模式。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基金监管机构队伍和能力素质建设。

第五章 推进人才人事队伍建设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服务全市发展重大战略,持续优化人才体制机制和发展环境,全方位引进、培养、用好人才,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潜力。

第一节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强化人才优先理念,研究制定更具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育政策。灵活运用政府和市场两种手段,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促进人才引进。进一步发挥网络作用,实现引才方式多样化。积极参与长三角一体化进程,加快融入合肥都市圈,加强和周边城市的人才项目合作,为本地区引进人才提供动力。深化职称制度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深化人才评价改革,建立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推进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建立与人才贡献相匹配的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对有突出贡献创新创业人才的奖励力度。实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人才向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激励政策。积极引导鼓励高层次人才来淮就业创业,落实落户、安居、就业、创业、子女教育、融资等优惠政策,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第二节 大力培养江淮英才

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加快培养集聚一批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人才队伍。组织做好各类专家选拔和推荐工作,构建企业博士后科研人才支持体系,加强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达到22个左右。落实分类分层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体系,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和重点产业领域,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高层次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服务活动,带动知识、技术、理念、资源等向基层一线流动,服务乡村振兴。深入推进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信息化、存储数字化、业务办理网络化。推进职称评审网上办理。

第三节 推动建设技工大市

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及新经济新业态领域,大力开展新职业、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和新技工系统培养。鼓励引导中高职院校发挥职教资源优势,对接我市产业体系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实习实训基地,鼓励中高职院校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积极争创一批省级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职业技能赛训基地,培养出更多的技能攻关、名师带高徒的骨干团队。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加强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和学生实习、实训,提高培养层次和培养质量。落实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制和就业质量报告制度,优化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职业技能竞赛力度,广泛深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提高职业技能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完善公办技工院校生均拨款、政府购买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制度。

第四节 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总体要求,转换用人机制,搞活用人制度,建立符合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培训、考核、处分、申诉、奖励等制度。加大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引进力度。持续推进岗位动态调整和统筹管理,根据省统一部署,在县以下事业单位推行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强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制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责清单,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自主权。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一件事”服务模式。

第五节  健全表彰奖励机制

建立健全表彰奖励工作机制,统筹谋划表彰奖励项目设立、调整和申报工作,做好重大事件、重要专项工作的临时性表彰工作,规范年度表彰奖励事项。开展勋章、荣誉称号、国家级、省级表彰、国家部委、省直部门相关表彰的提名和评选推荐,组织实施市县级表彰奖励项目。规范表彰奖励工作程序,稳步推进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加强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工作监管,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落实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和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规范表彰奖励获得者政治、经济、生活等待遇。坚持表彰奖励评选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对表彰奖励获得者事迹的宣传力度,营造尊崇模范、争做先锋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示范引领和激励导向作用。

第六章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切实保障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不断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着力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和中小企业劳动关系管理水平。加强劳动定额定员管理,推动落实休息休假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逐步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持续推进劳动用工互联网备案制度落实,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动态管理。构建劳务派遣用工监管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制度。开展重点行业突出用工问题治理,完善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和预警系统,有效防范和应对重大劳动关系舆情和风险。完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持续开展“春季要约行动”,推进集体协商扩面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指导各县区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处

加强仲裁机构队伍建设,充实一线专职调解员、仲裁员力量,提高调解仲裁工作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就地就近化解争议的作用。加强仲裁标准化建设,建立仲裁办案管理和评价机制。推进“互联网+调解仲裁”,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打造“金牌调解组织”。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调解仲裁工作协同发展,在调解仲裁队伍联合培训、案件交流研讨、跨区域案件协调联动、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共同维护区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加强仲裁委员会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提高劳动保障监察效能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建设,深化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建设,规范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欠薪“黑名单”管理。发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相关机制作用,完善跨地区劳动保障案件协查合作机制,扩大劳动保障监察区域一体化发展合作的局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推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全面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资保证金及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银行卡代发工资等制度。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深化日常巡查、投诉举报专查、书面审查,创新服务机制,提升网格化监管能力。规范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程序,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综合执法职能。以根治欠薪为重点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坚持和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和装备配备,提升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

加快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民工全覆盖,促进就地就近城镇化。鼓励农民工多渠道就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多形式大规模开展农民工培训,不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开展多层次、多元化的农民工、家政服务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扶持家政服务业发展,加大员工制家政企业培育,实施家政服务高管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推动跨区域家政劳务对接,促进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强化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推动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进农民工依法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加强淮南籍驻外省农民工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提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农民工工作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民工就业动态监测分析能力。加强农民工工作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第七章 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发展均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为群众企业提供更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

统筹人社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进不同层级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均等化。重点做好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和劳动权益维护工作,不断扩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引导人才和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运用好全国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便捷办理。完善人才管理服务体系,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健全人事考试服务体系。补齐农村和基层公共服务短板,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二节 夯实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

全面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宣传贯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国家和省标准和行业标准,对标学习合肥和滁州等省内发展较好的地市,建立健全与我市改革发展相适应、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业务与信息化建设于一体的标准化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完善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服务流程、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软硬件标准。

第三节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信息化

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基本实现社会保障卡常住人口全覆盖,打造以电子社保卡为统领的线上服务模式,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业务用卡”,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民生服务领域跨部门应用。按照省统一部署,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互联互通,推动企业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推进更多事项“不见面”审批。依托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应上尽上”,推广“人社政务服务电子地图”,推行“7×24小时人社服务”,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服务上网”。完善12333线上服务体系,确保12333电话综合接通率保持在90%以上,形成电话、网站、移动应用、短信等多渠道联动服务体系。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创新提升攻坚行动,统筹提升“互联网+人社”便民服务能力。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远程认证、生物特征识别等大数据应用,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数据共享”。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数字大脑”建设。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云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支撑信息系统全面上云。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做好人社数据资源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完善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建立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感知预警、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推进应用级容灾备份系统建设,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四节  开展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进一步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同源完善发布服务指南;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推广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行证明材料正面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基层平台综合柜员制,探索实行全业务“一窗通办”。加强窗口单位队伍能力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营造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良好氛围。落实“好差评”制度,建立公众满意度测评指标体系,健全监督问责机制。持续开展行风建设全覆盖式窗口单位调研暗访,完善“黑名单”制度和负面案例通报制度,健全常态化行风建设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机制。

第八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服务乡村振兴

针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地区,立足我市实际,持续深化就业创业、技能提升、社会保障、人事人才等人社帮扶措施。依托就业帮扶车间和龙头企业等载体吸纳、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推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创业。加大对乡村就业困难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依托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吸引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对低保、特困、致贫返贫、重度残疾等低收入人口,实施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基层成长计划,推动职称评定、工资待遇等向乡村教师、医生倾斜,支持培养乡村人才,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第九章 实施重点工程项目

坚持工作项目化、项目工程化、工程具体化,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重点工程项目,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

第一节 就业创业促进工程

就业促进民生工程。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每年稳定提供3800个公益性岗位,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开发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就业见习岗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落实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提高其就业能力。加强就业见习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优化政策扶持,促进毕业生创业创新;优化就业公共服务,常态化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开展实名制就业帮扶,为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施“一对一”帮扶。实现全市每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

“创业淮南”行动计划。完善创业政策体系,打造创业服务升级版。每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亿元以上,扶持创业2000余人。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积极创建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园、省级大学生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实施返乡农民工创业工程,开展优秀创业项目和“返乡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实施退役军人创业工程,建设退役军人创业服务点和退役军人创业孵化基地,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实施皖厨创业工程,促进皖厨师傅就业创业。依托创业服务云平台,发行电子创业券。开展创业创新项目竞赛,选拔一批优秀创业创新项目,促成参赛项目成果转化。

就业失业监测预警项目。每月组织开展覆盖劳动力市场、企业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个体的就业失业统计调查,全面反映就业增长、失业水平、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开展劳动力调查,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就业的影响。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法,构建失业预测预警模型,防范化解群体性失业风险。

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行动。调整和完善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功能,力争引进或培育1家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壮大人力资源服务业规模,年度行业总营业收入达到7亿元。提升人力资源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力争到2025年,人力资源服务业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5%以上。

第二节 社会保障提升工程

全民参保提升计划。深入实施全民参保提升计划,加强对各类用人单位和人员的参保缴费行为的规范引导,推动实现法定人群参保全覆盖。依托全省统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平台,对全民参保数据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精准锁定未参保人员和中断缴费人员,分类施策,精准扩面。

新就业形态群体参保计划。研究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社保缴费政策和运行机制,支持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在综合服务平台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以快递(配送)、外卖、网约车平台类企业服务人群为重点,逐步实现平台类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全覆盖。

第三节 时代江淮英才工程

    青年人才聚淮行动计划。按照“健全完善制度、稳步扩大规模、注重提高质量、造就创新人才”的总体要求,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安理大、淮南师院、淮南联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有效载体,稳步扩大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到2025年,全市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总数达到22个左右,力争博士后研究人员达200人。争创省级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引进、培养和集聚更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淮创新创业。研究制定民营企业引才政策,对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提供优惠政策,集聚更多青年人才来淮创新创业。

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撑建设工程。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知识更新、紧缺急需人才引进、领军人才选拔力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资源总量达到18万人,其中高层次专技人才达1.7万人。

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全面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活动,积极申报高级研修项目,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举办1-2期高研班,为130名左右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知识更新培训。

  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每年动员组织各类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每年争取省厅专家服务基层专项行动进淮南不少于1次,帮助基层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第四节 技工大市建设工程

技能人才培育工程。面向城乡各类劳动者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年均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人数4.7万人次以上。力争到2025年,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达到9.61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达到7.72万人。建设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完善县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急需紧缺行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训研修,着力提升技师的实践和创新能力,为培养技能领军人才提供强有力的后备人才支撑。新建25个以上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积极推荐参评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开展名师带徒、淮南工匠等高技能人才认定活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技工院校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推动淮南技校争创技师学院。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全市计划招生1万人,在校生稳定在1万人以上,每年输送不少于0.3万名新技工。组织技工院校校长和一体化师资参加培训。积极参加技工院校师资能力提升计划,五年培训200人次以上。

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体系。制定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程、办法,编发评价技术指导手册、评价机构内控制度样本。着力培育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考务、考评、督导人员队伍,到2025年,全省考评人员达2万人左右。力争备案一批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实现技工院校评价服务全覆盖,面向全省开展认定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保持在30家左右。

家政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项目。通过改善设备设施、开发培训教材、培养师资人才等措施,促进2家家政实训基地升级提质,提高基地综合承训能力,发挥家政培训基地示范引领作用。

第五节 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程

工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提升计划。巩固工业园区“十三五”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成果,拓展工业园区企业创建活动覆盖范围,在全市6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设立劳动关系公共 服务中心。到“十四五”末,园区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80%以上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确认标准。

“和谐同行”提升行动计划。将全市50户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成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达到和谐劳动关系示范企业评价确认标准。2021年先行选择5户百强非公企业开展试点,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2022年逐步推开。

协调劳动关系能力建设计划。建立企业自主申报、社会培训机构承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价、政府资金支持机制,在全市开展劳动关系协调员技能培训工作。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企业至少有1名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关系协调员。

第六节 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

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工程。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服务“一卡通”管理模式,全面发行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大力发展电子社保卡,形成线上线下综合服务能力。根据省统一部署,落实长三角社保卡“一卡通”建设,开拓社保卡在政务服务、惠民惠农补贴发放、就医购药、金融服务等领域的“一卡通”应用。

一体化经办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优化人社公共服务方式,形成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等多渠道服务能力,推动12333咨询电话和人社业务联动办理,拓展人社信息化服务渠道。加强人社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构建线上线下“一网通办”的一体化经办服务平台,推动实现人社业务的一体化经办。

第十章 保障规划实施

十四五”时期,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发展任务艰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努力实现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不断提高规划实施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着眼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不断增强政治意识,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积极创建模范政治机关,不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领导,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建立分工负责机制,压实规划实施责任。建立规划计划衔接机制,定期通报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通过计划执行推进规划目标任务完成。健全规划执行监测机制,科学设定监测指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期末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预警机制。构建统一管理、上下联动、分工负责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监测体系,加快推进统计监测信息化建设,规范统计调查,加强统计分析,不断提升统计数据公信力,增强统计监测规划实施和服务事业决策能力。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加强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衔接,健全工作运转和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大资金投入,支持重大项目实施,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新办法、新途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强化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和行政应诉工作制度。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并实施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八五”普法规划。

  加强规划宣传引导

将宣传工作与规划实施同步策划,同步部署,同步落实。抓好规划解读,增进社会各界对规划战略思路、目标任务、政策举措、重点工程的认知。创新和丰富宣传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典型激励推广,完善舆情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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