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的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4:56
收藏
详情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完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的意见

马政办秘〔202396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群众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逃生自救以及维护自身消防安全合法权益的能力,切实完善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体系,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推动落实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加大媒体、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稳定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全社会宣传力量,不断强化全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意识,大力提升火灾报警、扑救初起火灾、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基本能力,让“全民消防”的安全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有效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三、任务分工

(一)压实工作责任,丰富宣传手段

1.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责任落实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班子考评及目标考评内容;将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纳入平安城市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物业管理攻坚、皖美红色物业等重点内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各级党委政府支持建立大队级宣教站,各县区至少打造1处县区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或消防主题公园;各社区、景点实现微型消防站全覆盖。(责任单位: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内容,通过电子门楣、应急广播、固定宣传栏、开机画面、楼宇电视等方式每日开展常态化公益消防安全宣传;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重点时间段,充分利用电视开机画面及滚动字幕、户外广告牌、报刊、广播、短信、农村大喇叭等平台发布公益消防安全提示,利用公交车车身广告、公交站台、大型活动举办场所设置消防安全宣传阵地等载体,开展公益消防安全宣传。鼓励利用LED大屏幕、楼体亮化秀、出租车顶灯、景区观光(缆)车开展公益消防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马鞍山日报社、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马鞍山监管分局、宝武马钢、十七冶、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平台定期开展隐患提示。对市场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消防设施停止运行、消防设施维保形同虚设、电气线路未穿管敷设、违规使用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等突出问题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提示。(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马鞍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定期组织人员到消防站、消防教育基地学习体验,全市各消防站应预约每月开放不少于4次。(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二)扎实开展“五进”,提升宣传实效

6消防宣传“进家庭”。开展独居老人“敲门行动”,用“红、黄、绿”三色标识区分风险等级人群,实施精准宣传。其中,对居家养老人群中的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空巢老人、低保老人等红色风险等级人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并做好定期回访;对居家养老人群中能生活自理的特困人员、能生活自理的空巢、失独老人等黄色风险等级人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消防安全宣传,并做好登记回访;对集中供养的社会福利机构老人、居家养老人群中的农村留守老人等绿色风险等级人群,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宣传。(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消防宣传“进学校”。学校设置固定消防安全宣传栏,寄宿制学校在宿舍主要出入口设置火灾隐患实物展台,利用LED大屏、电子显示屏、校园广播、教职工微信群、家长群等平台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在全市不少于30%的学校创建消防安全教育主题教室。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应急避险教育、课堂教学以及教职员工培训内容,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寒(暑)假前安排不少于4个课时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每学年开展至少1次全员参加的应急疏散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学校师生到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鼓励职业培训机构将消防知识的教学和实践纳入培训课程,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将消防知识列入教学内容,推动大中专院校、高校成立大学生消防志愿组织。(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消防救援支队、驻马各高校,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消防宣传“进农村”。在村委会宣传栏、公告栏、黑板报等固定宣传位置张贴《村民防火公约》、火灾警示案例,利用农村应急广播每日早中晚三个时段至少播放一次消防安全提示,在各村主要路段悬挂不少于2条横幅、绘制不少于2幅墙绘,在村民图书室摆放消防知识法律法规、农村消防安全图册及宣传单页,在村民活动室设置消防学习区、灭火体验区、逃生体验区、消防器材展示区等功能分区。创作以消防安全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活动,如居家消防知识短剧或科普实验等,每季度在村民大舞台巡演。2023年底前,各县区分别打造1处消防安全宣传示范村。(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消防宣传“进企业”。鼓励引导企业设置宣传栏、公告栏,利用LED大屏、电子显示屏播放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等内容。根据季节特点和火灾危险性,在门厅、前台、主要通道等醒目位置悬挂横幅告知各类场所的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隐患,张贴火灾案例警示海报,设置“五实N岗”告示牌、设置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公示,摆放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等内容的展板;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和使用说明,定期组织员工到消防站、消防教育基地学习体验。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鼓励在商品外包装、邮政信封、出版物、广告宣传册等的产品标签上印制消防安全提示。在马钢、大青山野生动物世界、长江不夜城、采石风景名胜区、凌家滩文化遗址等地打造特色消防安全宣传阵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马鞍山日报社、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马鞍山监管分局、宝武马钢、十七冶、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0.消防宣传“进社区”。在社区、住宅小区固定宣传栏、公告栏张贴《居民防火公约》,在电梯间楼宇广告机和户外电子屏发布有消防主题的公益广告。利用社区应急广播、业主微信群、物业服务群推送消防安全常识。打造社区消防科普站,可设有消防学习区、灭火体验区、逃生体验区、消防器材展示区等功能分区,在单元门厅及住宅小区集中充电区域张贴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提示及火灾案例警示海报,在高层住宅小区管道井张贴管道井消防安全提示及火灾案例警示海报。(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规范单位标准化宣传。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会同各级行业部门主管单位编印《行业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标准化管理指导手册》,在医院、学校、养老机构、九小场所、住宅小区、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仓储物流企业、劳动密集企业等单位,广泛利用社会单位(场所)门厅出入口、电子屏幕、固定宣传栏、消防设施,开展精准、醒目、直击人心的“四个能力”消防宣传,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每年对消防知晓率开展调查。(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坚持常态长效,紧抓培训提升

12.强化行业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全市行业部门消防安全大培训工作,由各行业部门主动对接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授课需求,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需求情况安排人员开展授课培训,各行业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联络人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当参加培训并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13.抓实内部培训。各单位要坚持常态化内部培训工作,针对分管领域、所属单位的内部职工每半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并将消防安全常识学习及基础技能培训作为入职员工岗前培训必学内容及考评考核重点内容。培训情况及员工掌握情况依法纳入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责任单位:全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14.固化日常培训。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根据行业特点,结合日常暗访督导情况,按照火灾原因、隐患类别分别制作各类场所警示教育片和管理示范片,各行业部门及所属单位要通过单位电子屏、内部培训常态化播放各类警示教育片及管理示范片提升培训效能。(责任单位: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四)构建协同机制,优化信息应对

15.建立涉消信息协作机制,加强对涉消信息的正面引导和宣传,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影响。将涉消信息纳入日常巡查、研判范畴,对失实或可能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信息及时通告、预警及跟踪处置,切实提升信息应对效率。针对事故救援、消防演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易引发群众关注的工作,及时发布公告,按照分工督促管辖媒体平台进行转发,有效扩大宣传受众面,减少不实报道、不实宣传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马鞍山日报社、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工作制度,明确相应工作责任人,定期研究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工作,推动出台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措施,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二)压实责任,强化贯彻落实。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履行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设立消防安全宣传阵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志愿活动等提供工作保障,进一步推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三)密切协作,强化督导检查。各县区、开发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考评,定期检验宣传教育成效,消防救援部门要与各单位密切协作,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共同策划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920

温馨提示:
1.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2. 大牛工程师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用户上传分享的文档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3.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4.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投资项目经济评价系统 大牛约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