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统筹全市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长三角“白菜心”,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马鞍山和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决策部署,以打造长三角“白菜心”为目标,以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推进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安全韧性,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传承历史文化,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不断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加快建成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和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将城市更新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系统治理“城市病”等突出问题,高标准谋划城市更新,不断增强城市的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宜居性、包容度,促进城市全生命周期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办好人民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做好人民群众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有效完善生活功能、产业功能、生态功能、人文功能和安全功能等,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强化政府对城市更新的规划管控、政策引导和要素保障,持续优化改善营商环境,统筹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鼓励和支持各类投资主体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参与城市更新,实现共享共赢,推动城市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结合马鞍山城市发展战略和本底特征,根据旧街区、旧小区、旧厂房、旧建筑、旧游园广场等不同特点,在功能优先、安全优先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更新目标,合理制定更新方案,同时通过对城区内功能偏离需求、利用效率低下、环境品质不高的存量片区进行挖潜提效,适度再开发,提升功能品质,释放发展活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
三、工作目标
近期目标:至2022年底,城市更新行动取得实质性进展,城市更新点线面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同时完成“五个一”工作:
——编制一个示范引领的城市更新规划方案;
——谋划一份长期有效的城市更新工作计划;
——实施一批特色鲜明的城市更新试点工程;
——出台一套配套完善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
——制定一部切实有效的城市更新实施办法。
中期目标:至2025年底,城市更新行动取得重要进展,完成153个老旧小区改造、建成完整社区不少于30个;完成75个棚户区改造;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完成7个老旧公园游园广场改造;新增公共停车位不少于3000个;建设10个示范性“美丽街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结构、功能、布局逐步调整优化,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加快转变,城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市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远期目标:至2035年底,城市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更新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结构、功能、布局进一步优化,城市开发方式全面转型,城市品质全面提升,“城市病”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基本实现,城市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丽家园。
四、重点任务
对照省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实施八大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一)实施“完整社区”缔造行动。一是编制完整社区标准体系。明确社区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养老、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确定社区供水、排水、电力、供气、道路、通信、消防、安防、社区公园绿地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标准。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建设完整社区。按照应改尽改的原则,重点在“十四五”期间需要改造的中心城区153个老旧小区中全面落实完整社区建设内容,坚持“先地下、后地上”,优先改造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等地下管线及二次供水设施,推进无障碍、“适老化”改造,支持符合条件的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完善道路、消防、停车、充电、照明、养老、智慧安防、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公共基础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十四五”期间打造不少于30个完整社区。三是推进物业全覆盖管理。强化改造后小区的管护机制,对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下的小微型小区进行管理整合,探索党建引领下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十四五”期间培育(评选)100个星级物业(或物业管理示范小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财政局、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等)
(二)实施“民生安居”保障行动。稳步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严格落实住建部发布的《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建科〔2021〕63号)文件精神,严把棚改范围和标准,摸清剩余棚户区数量,分清轻重缓急,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重点围绕雨山湖周边、G205沿线、向山地区等区域,完成75个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要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做到改造对象精准识别、改造方式精准确定、工程建设精准管理,力争“十四五”末,基本完成全市现有城镇棚户区改造。(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安全韧性”建设行动。一是建设海绵城市示范市。计划结合棚改、旧改、重点片区开发、工矿厂区生态修复、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城市内涝治理、节水城市建设等,按照“4355”的推进思路,打造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到2025年,基本形成“源头减排、管网排放、蓄滞削峰、超标应急”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二是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等安全保障。落实天然气应急调峰储备能力建设责任,谋划推进城市备用水源建设。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疫情防控临时安置点建设,到2025年,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完善,服务半径不大于500米。加强城镇供气、供热、供水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快老旧管网改造进度,加快实施城镇燃气管网覆盖区域“瓶改管”。加强城市抗震、消防以及应急防灾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推进老旧电梯安全隐患治理,建立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老旧电梯安全风险评估和更新改造滚动机制。三是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到2022年6月底,全面完成以城市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为重点的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任务。到2025年实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全覆盖。四是开展城市危旧房安全排查治理。针对老旧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旧危房和公共建筑改变功能房屋等,系统组织城市危旧房质量安全排查,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分类开展城市危房治理改造和修缮加固,确保居住使用安全。五是推进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完善公路、市政道路、县乡道路等道路护栏、监控、标识标线等设施和隐患点治理,建设省际公路公安检查站有效查控各类不稳定因素,消除道路安全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江东控股集团、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四)实施“交通品质”改善行动。一是完善城市交通路网。力争“十四五”期间打通中心城区15条“断头路”;建成宁马城际、巢马城际等轨道交通项目,完善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路网体系;谋划推进中心城区重要节点快速化改造和区域快速路网建设;完善城市支路网建设,提高路网密度,改善交通出行条件。二是提升道路交通品质。“十四五”期间,完成中心城区12条主次干道“白加黑”改造,5条市管破损道路维修改造,加快破损城市支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力度,加大“退红线”区域路面整治力度,构筑舒适、安全、通畅的路网体系。三是改善城市停车条件。合理规划停车场布点,保障停车用地指标,加强停车信息管理,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到2022年,建成停车泊位管理信息化平台;“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新增城市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3000个。四是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科学编制布点规划,合理布局新能源充换电基础设施,创新建设管理模式,至“十四五”末达到2公里覆盖率100%的目标。五是完善公共交通和慢行系统设施建设。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政策,完善公交场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网络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建办、市数据资源局)
(五)实施“生态环境”提质行动。一是持续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效,基本完成市政雨污错接混接点治理、破旧管网修复改造,提高城市污水处理效能;全面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和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建设,到2025年,基本实现城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二是加快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按照EOD理念推进向山地区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发展,至2023年底,建成EOD模式试点集中展示区,至“十四五”末,初步建成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区。三是打造城市滨江生态风景线。巩固长江东岸整治成效,推进北沿江地区、厂区环境整治,通过复绿、补绿、增绿、提绿,湿地保护与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构筑美丽长江生态岸线。四是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均衡的公园绿地系统。对7个市区级老旧公园广场改造提升。贯通和拓展城市绿道,推进向社区延伸。到2025年,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低于80%。五是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建筑要全面落实基本级的绿色建筑要求,鼓励发展星级绿色建筑,助力“双碳”目标实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六)实施“文化风貌”塑造行动。一是挖掘历史人文特色。充分挖掘诗歌、战争、启蒙、爱情、钢铁等城市文化内涵,在城市更新中充分融入以上文化元素。进一步弘扬长江文化,打好“长江牌”,塑造独具特色的文化品格和城市风貌。二是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利用。对我市人文及传统记忆地区等保护状况进行调查,分类划定城市特色风貌重点片区,通过“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放大文化价值。深化历史建筑全域普查认定,加强历史建筑挂牌保护及测绘建档,强化历史建筑修缮、改造和使用监管。有序开展文保工作,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延续历史文脉。三是加强工业遗产等资源保护利用。在老城更新中推动“工改商”“工改文”,鼓励转变城市老旧厂区区域功能,积极向商业综合体、消费体验中心、健身休闲娱乐中心等多功能、综合性新型消费载体转型,大力发展商贸金融、健康养老、文旅科创等产业,建设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宝武马钢公司)
(七)实施“美丽街区”提升行动。聚焦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及两侧、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市民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制定美丽街区建设指导性标准和要求,重点突出道路设施、城市家具、沿街绿化、建筑立面、招牌广告、景观灯光,力求做到协调、美观。实现平面、立面、空间,建筑、文化、历史等多纬度的总体协调,提升街区内涵、底蕴、特质,体现精致、精品、精细管理要求,“十四五”期间中心城区建设10个示范性“美丽街区”,以点带面,推动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品质提升。(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八)实施“智慧城市”赋能行动。加快对城市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强化基础设施智慧化运维和监测预警。依托“数字马鞍山”,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有效整合城市管理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形成城市建设及运行管理“一网统管”的智慧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推广钢结构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到2025年,系统化智慧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服务效能显著提高。(牵头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成立市级城市更新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有关部门、各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市更新政策研究、计划实施、项目推进、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分工负责)
(二)组织开展城市体检。按照“体检先行、示范引路、统筹推进”的原则,围绕“5+1”体检重点,建立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开展城市体检,聚焦短板弱项,针对存在的“城市病”提出“诊疗”方案。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常态化体检评估机制,为城市更新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各相关单位配合)
(三)编制城市更新规划。组织编制《马鞍山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明确城市更新的指导思想、更新目标,制定更新强度、空间管控、生态和文化保护、风貌特色营造、公共设施完善等规划原则和控规指标;谋划近中远期更新项目;确定重点片区更新方向、目标、实施方案、资金统筹、土地供应方案、管理与运营等内容,指导项目实施与落地。(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花山区、雨山区、马鞍山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市相关部门)
(四)研究出台支持政策。精简城市更新项目审批事项和环节。加大城市更新项目用地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按程序调整用地性质和用途。对于纳入城市更新项目库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指标。属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范围内的土地,可采用收储、土地置换、引导进入土地二级市场、集中连片开发等方式分类处置。针对老城更新制定“工改商”“工改文”等规划、土地、资金等支持政策。(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等按照分工负责)
(五)多元筹措更新资金。畅通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路径,鼓励市属、区属国有企业搭建平台,加强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设立基金、委托经营、参股投资等方式,参与城市更新。完善政府投资、财政补助等城市更新金融财税支持政策,通过发行专项债、金融产品创新等渠道,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市更新资金保障机制。(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江东控股集团等按照分工负责)
(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城市更新工作全过程,制定城市更新行动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城市更新政策、流程、成效等,广泛采用“互联网+”交互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收集民生诉求和市民建议,注重城市更新意愿征询和实施方案公示结果运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为顺利推进城市更新营造良好氛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马鞍山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各县区政府按照分工负责)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