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部门:
现将《马鞍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6日
马鞍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21〕39号)(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商事制度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多行业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结合我市前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经验和成效,现就在全市范围内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提出如下措施:
一、细化清单、精准告知,全面落实改革工作任务
(一)厘清许可事项清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年版)》,认真梳理审批权限在市、县级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制定《马鞍山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将《清单》中我市涉及的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实施分类管理,明确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以及对应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便于各部门尽快掌握改革内容和改革范围,对标对表、全力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
(二)明确具体改革任务。
1.实现《清单》覆盖。全市范围内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列入《清单》,严格做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限制企业进入相关行业开展经营。
2.实施《清单》分类。严格按照四种改革方式的不同改革要求推进改革,对于直接取消的,准入即准营;对于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对于告知承诺的,一次性告知企业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许可条件;对于优化审批服务的,通过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以及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等举措,切实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率。
3.实行《清单》管理。对于《清单》中涉企审批许可事项的具体改革举措,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各相关单位的业务部门、审批窗口等办事机构,应不折不扣、坚决执行,全面做到“事项贯彻到位、办件落实到位”。
(三)建立“证”“照”对应关系。
1.建立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与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具体事项名称的对应关系。进一步明确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中具体的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包含或者涉及《清单》中对应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2.建立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具体事项名称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对应关系。进一步明确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中所有不同类型、等级、范围的具体事项,所对应的具体审批部门、审批层级,以及具体监管机构、监管层级等。通过建立“证”“照”对应关系,为精准实施“双告知”夯实数据应用基础。
(四)创新信息共享手段。
1.优化经营范围“规范条目”查询系统应用。通过完善“证照对应关系”,进一步丰富我市经营范围“规范条目”查询系统功能,在政务服务网、市场监管部门官方网站等电脑端以及“皖事通”APP等手机端拓展场景应用,申请人登陆经营范围“规范条目”查询系统可以及时了解,在营业执照办理前后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以及该事项的具体办理部门,实现对申请人的“精准告知”,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便利化,助力我市营商环境再优化。
2.强化“证照分离”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利用我市自行建设的“证照分离”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应用,通过“证照对应关系”,实现涉及许可事项的市场主体信息向不同区域、不同层级的审批、监管部门的“精确推送”、“即时告知”,创造性建立市场准入、许可审批、部门监管之间的衔接机制,切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各项举措顺利落实。各相关部门审批、监管工作人员通过该平台账号领取只属于本部门许可或监管的市场主体相关信息,迅即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避免“监管空白”。
(五)强化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平台”、“证照分离”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以及发改部门的信用平台及时进行数据、信息归集,并通过平台对接方式汇总至省江淮大数据中心、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加强电子证照、电子印章运用,积极承接市场监管总局开展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应用试点,2021年底前创新实现在市场主体登记业务中跨省互通互认工作;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身份验证、电子签名签章应用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中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互认互信互用。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有关部门可以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
二、及时跟进、拓宽手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明确监管责任。全面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市场监管原则,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或者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由原审批部门牵头,综合审批部门配合,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
(二)健全监管规则。严格执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许可主管部门要依法积极创新探索完善与“证照分离”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措施。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下放审批权限的,要同步调整优化监管层级,实现审批监管权责统一。
(三)完善监管方式。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高低科学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大力实施部门联合检查,打造综合监管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积极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
(四)创新监管手段。坚持政府主导、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支持行业协会提升自律水平,鼓励新闻媒体、从业人员、消费者、中介机构等发挥监督作用,健全多元共治、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积极探索“沙盒式监管”和“触发式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在市场监管领域率先探索构建“智慧化+信用化+网格化”三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机制。
(五)实施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完善共享应用机制,将企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含监督检查、监督抽检等)结果等信息,依法依规进行归集共享,加强履诺情况核查,强化企业信用风险监测预警应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建立健全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信用修复联动机制,试点开展信用“唤醒”服务。
三、严格保障、营造氛围,协同推进改革落地见效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负责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工作。通过马鞍山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明确工作职责,督促贯彻实施。各县区、开发园区要参照市级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建立联络员制度,通过微信群、QQ群等便利化工作方式,组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各相关部门配备联络员,便于及时沟通、快速推进。
(二)分级开展培训。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迅速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学习培训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任务、方式,指导全市各相关部门找准路径,正确开展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应抽调专门人员认真研究本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时限、材料内容等具体细化的改革举措,并组织本系统工作人员集中开展审批业务培训以及“证照分离”市场主体信息共享平台使用业务培训,切实提升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体验度”和涉及许可市场主体信息认领率,确保简化审批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同步推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
1.全面推进改革公众知晓度。积极寻求省级部门支持,抓紧时间向社会公布省级、市级事项《清单》,尽快让社会公众了解“证照分离”的改革方式,以及具体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各相关部门应利用网站、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媒体手段宣传本部门涉企许可经营事项的细化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办事大厅、受理窗口等应配备修订完善后的服务指南、宣传展板,工作受理前台应放置告知承诺书、受理申请书、填报表样等相关申请资料,便于社会公众及时知晓改革举措。
2.充分保障《清单》内容时效性。对于本部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改革方式、权限层级、具体改革举措及事中事后监管举措等内容发生调整,应及时汇总报告,便于市级《清单》内容的及时调整以及各系统平台对应关系的及时更新。
3.及时总结推进改革好做法。各相关部门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强化市场主体信息及时认领,通过市场准入、许可审批、部门监管之间的衔接机制,实现“放管服”改革“放得好”、“服务早”、“管得牢”,定期向市商联办汇总办件数据,同时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环节在推行改革进程中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宣传,并向市商联办积极上报,便于向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宣传推广。
(四)发挥考核功效。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有关部门要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马鞍山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应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考核机制、强化督查效果,对各部门审批许可办理情况、对应关系汇总情况、市场主体信息认领情况、事中事后监管情况、具体措施宣传引导情况等工作内容进行督促实施,定期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督查,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纳入落实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考核。
附件:马鞍山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版)
附件
马鞍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2021年版)
|
省级主管部门 |
市级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名称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
|
直接取消审批 |
审批改为备案 |
实行告知承诺 |
优化审批服务 |
||||||||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
|
|
取消“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加强公章刻制备案管理,督促公章刻制企业严格落实公章刻制备案管理要求,及时规范上传、报送公章刻制备案信息。 |
|
省公安厅 |
市公安局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级、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依法处理。 |
|
省财政厅 |
市财政局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设区的市、县级财政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中介机构,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全覆盖检查,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广电总局 |
市文旅局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 |
广电总局、设区的市级广电部门 |
|
|
|
√ |
1.加强政务信息共享共用,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营业场所证明、主要出资单位证明、验资证明等材料。2.将许可证有效期限由1年延长至2年。 |
1.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2.制定年度监管计划,采取实地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省广电局 |
市文旅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设区的市级广电部门 |
|
|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
省粮食和储备局 |
市发改委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的粮食和储备部门 |
|
√ |
|
|
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改为备案管理。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严厉打击备案弄虚作假行为,对提交虚假备案信息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
|
省林业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部门 |
√ |
|
|
|
取消“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省林业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普通) |
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制定核查办法,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优化现场检查程序。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企业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
|
省林业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和 有重要生态、 科学、社会价值 的陆生野生动物许可(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省级、设区的市级林业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林业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人工繁育省重点和 有重要生态、 科学、社会价值 的陆生野生动物许可(除已制定人工繁育技术标准的物种) |
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
省级、设区的市级林业部门 |
|
|
|
√ |
1.对申请增加繁育种类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工繁殖许可证和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2.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专家评审 |
1.严格落实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组织开展行业培训。4.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国家外汇局 |
人民银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
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
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
国家外汇局及外汇分支局 |
|
|
|
√ |
实现预审、审批进度和结果网上查询,推动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规行为,适时公开相关案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开展数据统计与监测,掌握外汇业务情况。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诊所设置审批 |
无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开办诊所不再向卫生健康部门申办设置审批,直接办理诊所执业备案。 |
1.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2.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3.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4.向社会公开诊所有关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纳入“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进行统一审批管理。 |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部分医疗机构(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核发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外,举办其他医疗机构,不再申请办理《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在执业登记时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丙级资质认可 |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一级,明确由省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审批,审批领证后的执业地域范围明确为全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取消对诊所执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依法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齐全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当场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 |
1.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确定无法达到审批条件或者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未达到审批条件而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处罚。2.建立信用档案,因失信被撤销许可的,记入信用档案且2年内再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不采取告知承诺制。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齐全并签订告知承诺书后,当场发放《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1.申请人通过告知承诺制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2个月内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确定无法达到审批条件或者经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未达到审批条件而继续经营的,依法予以处罚。2.建立信用档案,因失信被撤销许可的,记入信用档案且2年内再次申请卫生行政许可时,不采取告知承诺制。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卫生健康部门向供水主管部门通报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情况。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将开展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的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产前诊断机构对产前筛查机构的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4.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6.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加快推广电子化审批。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卫生健康委 |
市卫健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
√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处罚。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电子出版物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电子出版物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申请人达到法定条件前,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2.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处罚。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层级下放至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将审批层级下放至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新闻出版局 |
市文旅局 |
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复制经营许可证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烟草专卖局 |
市烟草局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烟草专卖烟叶收购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级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
省烟草专卖局 |
市烟草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
省烟草专卖局 |
市烟草局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级以上烟草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无证运输或超量携带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
省药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
|
|
√ |
|
1.申请人申请筹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连锁门店、单体药店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符合要求当场发放同意筹建的许可决定书。药品零售企业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质量负责人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符合要求当场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进一步压减药品零售企业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
1.对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许可的企业,各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对不具备许可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依法处理。在作出准予许可决定后3个月内,行政审批机关可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或组织属地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经核查不符合承诺内容的,按相关规定处理。2.落实“四个最严”要求,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
省药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 |
|
1.申请人申请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延续等事项可采取告知承诺办理。行政审批机关收到经申请人签章的告知承诺书以及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材料后,符合要求的,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制作相应的行政审批证件,依法送达申请人。2.压缩审批材料,可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信息。 |
1.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通过告知承诺获得许可的企业,各设区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可通过书面资料核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对不具备许可条件、提供虚假材料、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2.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需要组织现场检查的事项,各设区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后3个月内组织现场检查。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
省药监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
海关总署 |
马鞍山海关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 |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主管海关 |
|
√ |
|
|
取消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健全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利用通关数据校验有关信息。2.强化海关与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3.加强信用监管,多渠道完善信用信息采集。4.通过企业年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 |
|
海关总署 |
马鞍山海关 |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
直属海关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 |
|
√ |
|
|
取消对报关企业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将报关企业备案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2.市场监管部门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海关,海关做好对备案信息的核对工作。3.加强信用监管,综合运用稽查、缉私等方面数据,及时调整企业信用等级。4.加强报关企业年报管理。 |
|
海关总署 |
马鞍山海关 |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公共场所)核发 |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主管海关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对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
海关总署 |
马鞍山海关 |
口岸卫生许可证(涉及食品、饮用水)核发 |
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 |
主管海关 |
|
|
|
√ |
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自然资源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勘查矿产资源审批 |
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探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探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
|
自然资源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开采矿产资源审批 |
采矿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自然资源部、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符合国家限制及政策调控申请条件等材料。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取消“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为备案管理。 |
1.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培训学时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4.严厉打击虚假备案行为,对弄虚作假的培训机构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实行行业禁入。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安徽省港口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港口企业信用状况。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 |
|
1.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相关证书、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相关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经营许可下放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 |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状况。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 |
|
1.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相关证书、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相关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企业经营许可下放至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 |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水路运输企业信用状况。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 |
|
1.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相关证书、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船舶管理企业信用状况。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安徽省港口条例》 |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港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开港口企业信用记录。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
√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交通运输厅 |
市交通运输局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 |
《安徽省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实现申请人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4.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安全质量管理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产苗种场(不含原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水产苗种生产审批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较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生鲜乳准运证明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贮奶罐合格证明材料、车辆所有者身份证明和驾驶员、押运员身份证及健康证)。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药经营许可 |
农药经营许可证 |
《农药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对除限制使用农药以外其他农药经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同时提供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4.不再要求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材料。不能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由申请人提供。5.省级执行的“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委托自贸试验区所在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行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有风险隐患、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3.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要依法处理。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
|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生猪定点屠宰证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4.强化政府内部信息共享和核查。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对动物诊疗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面积、选址、布局、设施设备、制度、人员要求等)实行告知承诺,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省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1.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变更)实行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兽药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省农业农村厅 |
市农业农村局 |
农村能源产品市场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村能源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
《安徽省农村能源建设与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 |
|
制定实行告知承诺办法,明确承诺的内容、检查方式和惩戒处理措施。申请承诺符合标准条件的,实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安全质量管理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市人社局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市人社局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市人社局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加快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
|
√ |
|
|
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的许可准入管理,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3.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 |
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设区的市级商务部门 |
|
|
√ |
|
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将出具“加油机计量合格的《检定证书》”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申请材料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提供。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自愿承诺证明事项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依法依规作出审批决定。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由设区市政府负责,制定实施告知承诺办法和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企业信息公示和社会监督,推动综合执法改革。 |
|
省商务厅 |
市商务局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设区的市级商务部门 |
|
|
√ |
|
对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将出具“法人无犯罪纪录”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其他申请材料需要按照一般程序提供。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审批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申请人自愿承诺证明事项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依法依规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环境污染防治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生态环境厅 |
市生态环境局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
√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各部门各地区共享,依法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电影局 |
市文旅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
|
√ |
|
1.出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教育厅 |
市教育局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
|
|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5.每半年1次公布营利性民办学校存量情况。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依法依规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依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及时掌握和研判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问题,积极主动予以应对。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广告发布登记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取消“广告发布登记”。 |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监管工作。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取消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管理。2.将“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纳入“多证合一”范围,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备案手续。 |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加强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和信用监管,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化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受委托的市市场监管局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证(包括许可范围变更)的企业开展例行检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对许可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的企业,在日常监管中核查承诺情况。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审批 |
计量授权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对计量授权的新建、复查、扩项、变更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在作出准予计量授权决定后30天内,对申请企业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2.对于申请人作出虚假承诺或者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撤销许可决定,并予以公布。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的企业,其基于本次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对外出具的相关检定报告不具有证明作用,并承担因此引发的相应法律责任。3.申请企业作出虚假承诺、承诺内容严重不实的,由市场监管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在该不良信息的保存和披露期限届满或者信用修复前,该企业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计量授权方式。4.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计量授权的企业发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就餐场所内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散装熟食除外)、保健食品仅用于自身餐饮相配套服务的,不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自愿接受评审且通过评审的直营连锁食品经营企业门店新开办许可,申请变更(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形,实施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提前告知审批程序、审批标准等,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市场监管部门可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1.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要求。2.对检查发现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对食品经营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严重不符(不符合比例超过40%),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1.对部分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试点实施告知承诺。2.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外,其他食品类别由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审批。3.实现申请、审批、发证全程网上办理。4.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5.审批时限不超过10个工作日。 |
1.被许可人通过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被许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食品小作坊登记 |
食品小作坊登记证 |
《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 |
|
在自贸试验区内,对新设企业开展告知承诺改革试点。自贸试验区以外,对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企业,在延续换证、变更等实行告知承诺。申请承诺符合标准条件的,实行形式审查,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风险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有投诉举报和安全质量管理问题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黑名单制度,建立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制度。 |
|
水利部 |
市水利局 |
河道(含长江)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证、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长江水利委员会、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
√ |
1.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河道(含长江)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实施许可。4.鼓励和支持河砂统一开采管理。 |
1.落实河道采砂管理河长、水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四方责任。2.开展“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长江干流实行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运用卫星遥感、卫星导航定位、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进行动态监控。5.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省水利厅 |
市水利局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
√ |
1.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对已实施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推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表、报告书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用水工艺简单且取退水影响小的项目推行报告表管理。4.简化技术审查环节,细化明确报告书技术审查标准,报告书技术审查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不含报告书修改时间)。对报告表实行备案承诺制,不再组织技术审查,由水利部门直接审核。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体育局 |
市体育局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
《全民健身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体育部门 |
|
|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 |
|
省体育局 |
市体育局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体育部门 |
|
|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文旅局 |
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审批(游戏娱乐场所)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 |
|
申请人材料齐全,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并经过公示、听证无异议的,当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可开展经营。 |
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平等对待。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被审批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基于行政审批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造成的损失由被审批人承担。对被审批人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依法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信息,行政审批机关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被审批人的信用档案,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文旅局 |
文艺表演团体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 |
|
申请人材料齐全,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当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即可开展经营。 |
通过“告知承诺”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取得审批证件的被审批人平等对待。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被审批人有违法行为的,依法作出处理。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被审批人基于行政审批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造成的损失由被审批人承担。对被审批人因虚假承诺或者违反承诺依法被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信息,行政审批机关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被审批人的信用档案,纳入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文旅局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
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 |
|
1.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经营场所、营业设施、注册资本、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等许可条件,并承诺按时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网上办理审批业务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文旅局 |
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市文旅局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由四级调整为两级,取消四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三级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省级、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将施工企业资质由三级调整为两级,取消三级资质,相应调整二级资质的许可条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通报或撤销其资质。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取消“施工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作业)”,改为备案管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对弄虚作假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 |
市城管局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市、县级城管部门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依托相关政务服务平台,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积极推进与有关部门信息共享,对能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核验的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通过开展电子化核验、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以及工程项目监督检查等措施,对企业及其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2.严格落实事故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对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企业,依法实施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处罚。3.强化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市级、县级燃气管理部门 |
|
|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施工企业资质认定(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市住建局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专业乙级) |
工程监理资质证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
√ |
1.精简申报材料,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应急管理厅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应急管理厅 |
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2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应急管理厅 |
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应急管理厅 |
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开展失信惩戒。 |
|
省气象局 |
市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升放气球资质证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设区的市级气象部门 |
|
|
√ |
|
1.企业提出资质认定申请,气象主管机构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相关材料,申请单位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法定条件和技术能力要求,由资质认定部门先行作出资质认定决定。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3.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4.市级委托县级开展审批,市级仍具有该事项的审批权限。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3.出台《安徽省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以保障改革举措落实落地。 |
|
中国人民银行 |
人行马鞍山市中心支行 |
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 |
|
|
|
√ |
1.将许可证件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通过对中央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现场检查,加强对代理银行的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专项检查等,依法处罚违法行为。 |
|
省消防救援总队 |
市消防救援支队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
|
√ |
|
制订并公布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许可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自愿承诺符合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许可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依法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依法依规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失信惩戒。 |
|
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气瓶充装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市场监管局 |
|
|
√ |
|
1.对气瓶充装单位在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质量投诉未结案等情况, 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 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 采取企业自我声明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2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依据法定要求将省级审批事项委托下放至设区市。3.实现申请、审批全过程网上办理,开通审批进度网上查询功能,实现“零跑动”。4.压减审批要件,将许可申请资料简化为仅需要提交许可申请书。5.制定公布准确完备、简明扼要的服务指南。6.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鉴定评审机构对申请人开展鉴定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规定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3.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4.针对通过自我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处理。 |
|
注:按照《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年版)》,将审批事项在市级和县级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制定我市“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