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马鞍山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马鞍山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有关要求,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完善城市治理体系,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着力解决城市防洪排涝等突出问题,增强城市安全韧性,全域系统推进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创建独具特色的“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示范市”,为对标对表打造长三角“白菜心”,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顶层设计,系统推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试点先行、部门协同、分步实施。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技术、智力支撑,系统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等地形地貌对降雨的积存作用,充分发挥植被、土壤等自然下垫面对雨水的渗透作用,充分发挥湿地、水体等对水质的自然净化作用,努力实现城市水体的自然循环。
——坚持规划引领,统筹推进。充分发挥规划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引领和控制作用,因地制宜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具体指标。统筹韧性城市、城市安全,统筹民生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提升城市排水、防涝、防洪和防灾减灾能力,着力解决我市发展中面临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和水生态等问题。
——坚持政府引导,协同推进。放大政府有效投资杠杆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政策供给,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将海绵城市建设与优化城市形态、丰富城市业态、构建山水城格局深度融合。
(三)目标要求
2021年目标:全面启动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出台实施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完善组织机构;完成本底调研评估;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建立管控机制,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将海绵指标纳入规划并严格落实;编制技术标准规范;完善项目推进机制,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在向山EOD试点、阳湖片区开发、G205沿线环境提升、棚改、旧改等项目中植入海绵元素,打造一批海绵样板工程。
示范期目标:根据《海绵城市示范市绩效目标》要求,至2023年底,通过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及地下空间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河湖空间严格管控,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建成区海绵达标面积不少于40%;达标区范围内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到75%,面源污染控制率(以ss计)不低于50%;建成区内涝积水区段消除比例100%;城市长江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城市排涝能力可应对237.6mm/24小时降雨;黑臭水体消除比例100%;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100%;雨水资源化利用300万吨/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可透水地面占比达到60%;市域天然水域面积比例不少于8%;完成海绵管控立法工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样板。
中长期目标:系统化全域化海绵城市建设更加深入,至2030年底,建成区海绵达标面积不少于80%;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管理、同步验收、同步运维“四同步”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建立,做到“规划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张网”,城市安全韧性显著增强,城市水环境持续巩固,基本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以及“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总体要求和建设“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示范市”目标,按照“4355”的推进思路,即:统筹四个层级,构建三大管控体系,实施五大工程,落实五项保障措施,系统化全域推进马鞍山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
(一)统筹“四个层级”,系统化全域化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工作。
结合滨江、多雨、工矿城市本底特色,在社区、设施、城市、流域四个不同层级进行系统研究,统筹好各层级海绵建设内容,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做到简约适用,因地制宜,高质高效。
1.以“补短板”工程为重点,完善“社区”海绵功能。紧紧围绕马鞍山的海绵城市创建特色,把握滨江多雨工矿城市这个中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充分运用“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优先解决污水管网不完善、雨污水管网混错接等问题;充分利用居住社区内的闲置空间、荒地和拆违空地增加公共绿地、袖珍公园等公共活动空间,落实海绵理念,增加海绵建设内容,实现防灾减灾和景观提升等综合功能,有效改善老旧小区内涝问题,消减面源污染,提升宜居品质。(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2.以“蓝绿灰”耦合为方向,提升“设施”海绵成效。严格落实生态控制线、蓝线、绿线管理要求,充分发挥河湖、湿地、坑塘等天然海绵体的蓄滞作用和自然下垫面的水循环功能,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可持续循环。统筹城市地下管网(管廊、管沟)、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城市排涝沟渠等灰色设施建设,做好排水管道、内河与水利承泄河道、湖泊、洼地之间的水位水量衔接,全面提升“蓝绿灰”系统的协同性。(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3.以“系统性”构建为基础,打造“城市”海绵体系。结合城市内涝治理、城市水环境整治、城市生态修复、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逐步构建健康循环的水系统。结合城市更新“增绿留白”,在城市绿地、建筑、道路、广场等新建改建项目中,因地制宜建设植草沟、干湿塘、旱溪、下沉式绿地、地下调蓄池、屋顶绿化等设施,推广城市透水铺装,建设雨水下渗设施,不断扩大城市透水面积,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建设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城市降雨、防洪、排涝、蓄水、用水等信息进行综合采集、实时监测和系统分析等。(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4.以“全域化”统筹为路径,重塑“流域”生态格局。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山体自然风貌,恢复山体原有植被,识别山、水、林、田、湖、草等生命共同体的空间分布,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理想的山水城空间格局。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恢复自然岸线,提高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加强城市开发建设选址与防洪排涝的统筹,提升自然蓄水排水能力。保护流域区域现有雨洪调蓄空间,扩展城市建成区外的自然调蓄空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构建“三大管控”体系,加快形成常态长效海绵城市建管机制。
通过规划、技术、项目三大管控体系的构建,在城市开发建设管理全过程中,落实海绵城市理念,建设海绵城市内容,实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有机统一,为常态化长效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支撑。
1.构建全方位规划控制体系。一是完成本底调研评估。对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基础进行全面评估,查找问题和短板,定量解析问题成因和建设需求,提出应对措施,形成调研评估成果文件。二是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根据调研评估结果,结合海绵城市示范市最新要求,修订完善《马鞍山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为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提供基本的规划依据。三是协同编制海绵相关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修订完善地下空间规划、排水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各类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规划,落实海绵建设指标。四是完善地块控规管理。建立地块控规+海绵城市通则式管理体系,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新城开发及商业、居住、工业等不同地块属性,研究制订通则式的海绵城市地块指标和控制性要求,与已批准的控规形成“控规+海绵城市指标”通则式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等)
2.构建全流程技术支撑体系。一是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根据海绵城市示范期目标要求,结合本底特征,制订精准的系统化方案,作为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的纲领性技术文件,科学确定建设目标、明确技术路径。二是编制技术规范标准图集。参照国标、省标,结合区位、水文、气候、地貌等特征和城市规模、发展实际,探索经济适用、技术适宜的全域海绵建设模式,编制适宜本地的全流程技术标准、规范、图集、技术措施、方案、操作指南等;按照排水分区、污水集中处理分区不同特点,科学确定不同区域、不同项目类别的海绵建设指标,不搞指标目标“一刀切”。三是开展海绵相关课题研究。联合院士团队、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行业协会等,有针对性地开展海绵建设相关课题研究,加大研究成果转化力度,为海绵建设提供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等)
3.构建全周期项目管理体系。一是建立管控机制。出台《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全流程管控要求。在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各设计阶段,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篇;根据海绵城市规划指标要求,做好规划“一书两证”审批、施工图审和竣工验收各环节工作。二是开展海绵立法。在示范建设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出台《马鞍山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通过立法,从更高层次统领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市海绵建设管理机构定期深入项目现场,督促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按照规定落实海绵建设要求,对未按照规定建设的项目责令整改,保障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强化效果监测。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在线监测GIS平台,制定监测评估方案,动态监测海绵城市相关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数据分析评价,定期出具监测评估报告,为海绵城市全生命周期与绩效评估提供依据和支撑。(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司法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实施“五大工程”,高标准完成海绵城市示范市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源网厂河“全要素”、排水防涝“强韧性”、源头控制“厚海绵”、生态资源“深涵养”、工矿厂区“新样板”等五大工程,将海绵城市建设与长江大保护、城市更新、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市、内涝防治体系建设、向山EOD试点等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建设长三角滨江多雨工矿型海绵城市示范。
一是推进源网厂河“全要素”工程。继续实施污水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对BOD进厂浓度偏低的东部污水处理厂、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根据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分区,对小区生活污水、工业废水、涉水三产污染源以及道路广场面源污染等源头污水分类分析,在雨污分流改造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补缺补差,做好雨污混接点改造,加大破损污水管网修复力度,提升污水收集效率。通过工程措施,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有效区分,分别处理,提升生活污水进厂浓度和处置效率。持续巩固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成效,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黑臭水体不返黑不返臭,确保(国控、省控)水质达标率100%。(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二是推进排水防涝“强韧性”工程。坚持问题导向,按照示范期目标,100%消除建成区易涝点和积水点,对建成区管网、泵站、河道排水防涝能力进行全面自检,查找问题,分析成因,有针对性提出改造方案。总体上,按照3年重现期标准实施管网提升工程,按照30年一遇标准实施泵站改扩建工程、河道清淤拓宽、堤防加固等工程,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小区推进绿色屋顶、生态停车场、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增加调蓄设施,规划行泄空间,缓解城市排水防涝压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三是推进源头控制“厚海绵”工程。在新开发地块和区域坚持以目标为导向,统筹规划、强化管理,通过规划建设管控制度建设,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重点推进阳湖片区、秀山片区、金山湖片区等海绵建设工程。对已达标的永丰河片区和雨山湖片区进行再评估,通过构建模型、完善评估方案,建立监测系统等方式,对照示范期目标,查找问题和短板,谋划推进海绵达标巩固提升工程,夯实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基础。(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四是推进生态资源“深涵养”工程。在市域范围内,巩固“一带七片九源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推进增水、密林、保育湿地等行动。将海绵城市建设与长江大保护充分结合,以长江岸线提质为重点,加快推进沿江1-5公里生态区海绵提升工程,打造美丽长江岸线。加大重点生态空间塑造力度,谋划推进水系连通工程,重点实施采石河慈湖河水系连通、阳湖生态补水、姑溪河采石河水系连通等工程,形成雨山湖、秀山湖、阳湖、金山湖、凹山湖“五湖呼应”,姑溪河、襄城河、采石河、慈湖河“四水相连”的河湖水脉涵养体系。加强采石风景区海绵化提升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做好文旅+海绵的结合文章。(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是推进工矿厂区“新样板”工程。结合向山EOD试点项目,推进裸露山体修复,充分利用凹山坑等矿坑治理,提升调蓄空间,实现“旱湿两宜”的海绵机制。加大矿山淋溶水、酸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改善采石河、慈湖河源头水环境。在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和市域范围内其他工业区开发建设中提出海绵控制指标和要求。结合宝武马钢“1+8”产业体系打造和绿色智能钢厂建设,探索工矿厂区海绵建设特色指标,落实海绵建设内容,打造独具特色工矿海绵样板。(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雨山区政府、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慈湖高新区管委会、宝武马钢集团等)
(四)落实“五项保障措施”,形成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强大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副秘书长、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在海绵城市建设中的任务分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编办负责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提供机构编制保障。各县区、开发园区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海绵办,负责辖区海绵建设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牵头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是强化技术服务支撑。引进全过程咨询服务团队。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国内顶尖技术团队为马鞍山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提供全过程技术咨询服务。鼓励中标咨询单位与本地院所开展合作,培养本地技术服务力量。(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是创新投资运作模式。在合规使用中央补助资金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我市海绵城市建设,通过特许经营、PPP、EPCO、DBFO等模式,引入兼具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优势的专业力量,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理水平。同时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通过金融信贷、绿色资产整合等方式落实项目资金。(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江东控股集团)
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将海绵城市建设纳入到市委日常考核和市政府目标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将考评结果与单位目标考核、领导班子履职和干部任用挂钩。中央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城市建成区海绵项目建设,研究制定针对三县及博望区海绵建设奖补政策,探索新开发地块商业开发项目指标溢出奖补路径,建立完善未落实海绵指标项目的惩罚机制,引导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举办海绵城市“进社区”、“进校园”等科普宣传活动以及海绵城市技术培训会,聘请海绵城市建设群众监督员等方式,充分调动公众积极性,提升公众对海绵城市建设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同时,通过开展海绵城市专题讲座,提升相关人员对海绵城市的认知水平,有效指导海绵城市设计、施工、监理和建设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市教育局等)
附件:1.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2.马鞍山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主要任务分工表
3.2021年拟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
4.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2021-2023年工作节点计划表
5.马鞍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2021-2023年)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附件1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
一、成员名单
组 长:袁 方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黄化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方 文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政府副市长
张晓峰 马钢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
成 员:阿克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代军 市委组织部
王 平 市委宣传部
班先林 市委办公室
杨继鹏 市委编办
刘猛生 市政府办公室
胡建平 市发展改革委
汪昌斌 市教育局
张圣祥 市司法局
吴 斌 市财政局
刘凌晨 市生态环境局
沙德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谷 强 市交通运输局
胡支农 市文化和旅游局
陈 鹏 市农业农村局
黄华荪 市水利局
杨荣明 市卫生健康委
吴 玲 市城市管理局
承良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翁青年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张春山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殷宏斌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钱 俊 含山县政府
汪 强 和县政府
魏邦军 当涂县政府
张卫国 花山区政府
沈春霞 雨山区政府
马 永 博望区政府
龚玉芝 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
张亚莉 慈湖高新区管委会
张定程 郑蒲港新区管委会
张道祥 江东控股集团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阿克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沙德宏同志兼任常务副主任,吴道文、蔡田词、伍先平、王礼晔同志兼任副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增设内设机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科(正科级),具体承接市海绵办业务工作。各县区、开发园区成立相应的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市委组织部:负责将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市委对责任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
市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媒体,根据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对示范市创建工作的部署、做法、进展、成效和经验进行报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市委办公室:负责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的督查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及在工作中推进不力的单位,按规定追究责任。
市委编办:负责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对承担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任务的有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争取国家、省级有关资金用于海绵城市项目建设;负责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立项、可研、初设等前期工中海绵设计方案审查。
市教育局:负责将海绵城市理念和要求落实到教育设施配套建设中;负责配合市海绵办在中小学校教育中开展海绵城市宣传教育活动。
市司法局:负责指导做好海绵城市建设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的资金安排;会同有关单位做好项目实施中的资金过程监督。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履行生态环境统一监督职责,监督海绵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监控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牵头做好全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工作;负责海绵办日常工作;负责做好海绵城市技术指导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在交通项目建设、管理维护中落实海绵城市技术要求。
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在文旅开发项目中指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要求。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在乡村振兴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并指导相关工作开展。
市水利局:负责牵头城市防洪、水资源利用及水利行业上级补助资金争取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医疗卫生设施中落实海绵建设要求。
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在城市公园绿地、环卫设施、公共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全市海绵城市及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指标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负责落实海绵城市规划管控有关工作;在国土空间开发和管理工作中统筹考虑与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工作中有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负责根据市政府安排做好政府投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负责在风景名胜区项目建设中落实海绵建设要求。
县区政府及开发园区管委会:负责实施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县区(管委会)级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建和运作。制定辖区内海绵城市建设详细规划和实施方案等。
江东控股集团:负责在有关投资项目中落实海绵城市相关要求,同步规划建设海绵设施。负责代表政府出资参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特许经营项目的海绵城市建设。
附件2
马鞍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主要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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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类 |
小类 |
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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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 四个 层级 |
(一) 社区 |
1 |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增加海绵设施。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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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设施 |
2 |
严格按照蓝线、绿线控制要求推进城市开发建设,充分发挥河湖、湿地、坑塘天然海绵体滞蓄净化作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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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统筹规划建设和改造完善城市地下管网(管廊、管沟)、城市雨洪行泄通道、城市排涝沟渠等灰色设施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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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城市 |
4 |
结合城市内涝治理、城市水环境改善、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的排水防涝工程体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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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结合城市更新“增绿留白”,整体提升城市对雨水的蓄滞、净化能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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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
2022年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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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流域 |
7 |
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修复力度,建设连续完整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构建理想的山水城空间格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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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修复河湖水系和湿地等水体,恢复自然岸线,提高水资源涵养、蓄积、净化能力。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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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保护流域区域现有雨洪调蓄空间,扩展城市建成区外的自然调蓄空间。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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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三大管控 |
(一) 规划 管控 |
10 |
完成本底调研评估。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 10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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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修编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
2021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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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协同编制海绵相关规划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
2022年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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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建立地块控规+海绵城市指标通则式管理体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2022年 6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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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全过程管控 |
14 |
编制系统化实施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2年 11月1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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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编制技术规范标准图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
2021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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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开展海绵相关课题研究。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财政局 |
持续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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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全周期管控 |
17 |
建立管控制度,出台《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全流程管控要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 |
2021年 11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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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完成海绵建设管理立法工作。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局 |
2023年 12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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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加强日巡查。市海绵建设管理机构定期深入项目现场,督促各项目单位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落实海绵建设要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持续推进 |
|
||
|
20 |
强化效果监测。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在线监测GIS平台。 |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2年 6月底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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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五大工程 |
(一) 源网厂河“全要素”工程 |
21 |
继续实施污水提质增效行动,重点对BOD进厂浓度偏低的东部污水处理厂、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提质增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 |
2022年 6月底前 |
|
|
22 |
将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有效区分,分别处理,提升生活污水进厂浓度和处置效率。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
2022年 12月底前 |
|
||
|
23 |
持续巩固中心城区水环境治理成效,加强日常运维管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
|
实施五大工程 |
(二)排水防涝“强韧性”工程 |
24 |
全面消除建成区易涝点、积水点,对建成区排水设施进行全面自检,找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水利局、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 |
2021年 12月底前 |
|
|
25 |
按照30年一遇标准实施泵站改扩建工程、河道清淤拓宽、堤防加固等工程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
市水利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2023年 12月底前 |
|
||
|
26 |
在具备条件的小区推进绿色屋顶、生态停车场、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 |
市城市管理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
|
27 |
在具备条件的城市空间增加调蓄设施,规划行泄空间,缓解城市排水防涝压力,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
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持续推进 |
|
||
|
(三)源头控制“厚海绵”工程 |
28 |
新开发地块和全域将海绵城市理念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
|
29 |
对已达标的永丰河片区和雨山湖片区进行再评估,推进海绵达标巩固提升工程。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 |
2022年12月 |
|
||
|
(四) 生态资源“深涵养” |
30 |
巩固“一带七片九源多廊”的生态空间格局,推进增水、密林、保育湿地等行动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各县区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
持续推进 |
|
|
|
31 |
将海绵城市建设与长江大保护充分结合,以长江岸线提质为重点,加快推进沿江1-5公里生态区海绵提升工程,打造美丽长江岸线。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
花山区、雨山区、当涂县、和县、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郑蒲港新区、采石风景区 |
2023年 12月 |
|
||
|
32 |
加大重点生态空间塑造力度,打造 “五湖呼应”,“四水相连”的河湖水脉涵养体系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 |
花山区政府、雨山区政府、当涂县政府、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
2023年6月 |
|
||
|
33 |
加强采石风景区海绵化提升项目谋划和推进力度,做好文旅+海绵的结合文章。 |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持续推进 |
|
||
|
实施五大工程 |
(五)工矿厂区“新样板”工程 |
34 |
结合向山EOD试点项目,推进裸露山体修复,充分利用凹山坑等矿坑治理,提升调蓄空间,实现“旱湿两宜”的海绵机制。 |
雨山区政府、宝武马钢集团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东控股集团 |
2023年 12月 |
|
|
35 |
在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和市域范围内其他工业区开发建设中提出海绵控制指标和要求。 |
市经开区、慈湖高新区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持续推进 |
|
||
|
36 |
结合宝武马钢“1+8”产业体系打造和绿色智能钢厂建设,探索工矿厂区海绵建设特色指标,落实海绵建设内容,打造独具特色工矿海绵样板。 |
宝武马钢集团 |
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3年 12月 |
|
||
|
落实五大保障措施 |
组织 保障 |
37 |
成立领导小组和海绵办,提供机构编制保障 |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2021年 10月 |
|
|
技术 保障 |
38 |
引进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培养本地技术力量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市财政局、市公管局 |
2021年9月完成招标 |
|
|
|
资金 保障 |
40 |
最大限度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和撬动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马鞍山海绵城市建设。 |
市财政局 |
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江东控股集团 |
持续推进 |
|
|
|
考核 保障 |
41 |
将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纳入日常考核和政府目标考核;研究出台海绵奖补政策。 |
市委考核办、市政府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
持续推进 |
|
|
|
宣传 保障 |
42 |
举办海绵城市“进社区”、“进校园”等科普宣传活动以及海绵城市技术培训会,调动公众积极性。 |
市委宣传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各县区政府、市教育局等 |
持续推进 |
|
附件3
2021年拟出台的海绵城市管理制度及技术标准
|
序号 |
名称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
1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
2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
市财政局 |
2021年11月 |
|
|
3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技术审查细则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
4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
5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绩效考核细则 |
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
6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1年11月 |
|
|
7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设计图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
8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设施运行维护导则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市管理局 |
2021年12月 |
|
|
9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
10 |
马鞍山市海绵城市规划设计、运行维护定额标准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
|
附件4
马鞍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2021-2023年工作节点计划表
|
时间进度 工作内容 |
2021年8月 |
2021年9月 |
2021年10月 |
2021年11月 |
2021年12月 |
2022年 |
2023年 |
|||||||||||||||||
|
1-10日 |
11-20日 |
21-31日 |
1-10日 |
11-20日 |
21-30日 |
1-10日 |
11-20日 |
21-31日 |
1-10日 |
11-20日 |
21-30日 |
1-10日 |
11-20日 |
21-31日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1-3月 |
4-6月 |
7-9月 |
10-12月 |
||
|
1 |
出台实施意见 |
|
|
|
出台实施意见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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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成立组织机构 |
成立领导小组及海绵办,落实机构职能及人员编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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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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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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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招标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 |
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全过程咨询单位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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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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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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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开展本底调研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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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过程咨询单位开展本底调研评估,完成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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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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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编制系统化 方案 |
|
|
|
|
|
|
全过程咨询单位负责完成系统化实施方案编制 |
|
|
|
|
动态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及时与部省保持沟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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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编制专项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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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完成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7-2030)修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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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修编其他规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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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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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完成协同规划编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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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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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完成控规编制,落实海绵指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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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出台管理规定 |
|
|
|
|
|
|
出台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全过程建设管理流程 |
|
|
|
|
完成海绵立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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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编制技术规范、标准等 |
|
|
|
|
完成马鞍山市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图集编制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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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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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落实建设项目 |
|
|
|
|
|
|
|
完成示范期项目谋划工作 |
推进示范期海绵项目建设 |
||||||||||||||
|
12 |
开展宣传教育 |
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海绵城市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
||||||||||||||||||||||
|
13 |
加强方案设计审查 |
在项目规划方案、可研、初设、施工图等级段加强审查,在不增加审批环节的前提下,增加审批内容,要求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理念、指标和建设内容 |
||||||||||||||||||||||
|
14 |
加强日常监管 |
|
|
|
|
市海绵办开展日常海绵项目巡查,每月不少于四次 |
||||||||||||||||||
|
15 |
建立信息监测平台 |
|
|
|
|
|
|
|
开展海绵城市信息化建设调研 |
确定信息化 建设内容 |
完成信息化监测系统服务招标 |
完成海绵信息平台建设 |
开展海绵信息监测评估 |
|||||||||||
|
16 |
开展考核评估 |
|
|
|
|
|
|
|
|
|
将海绵城市示范市建设那日市委日常考核和政府目标考核,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积极做好国家和省级考核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
|||||||||||||
马鞍山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清单(2021-2023年)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建设内容 |
工程量 |
责任部门 |
项目起止年月 |
投融资安排情况(万元) |
备注 |
|
|||||||
|
项目海绵建设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分年度计划 |
|
|||||||||||||
|
上级补助资金 |
市级 资金 |
县区 资金 |
自筹 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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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
2022 |
2023 |
|
|||||||||||||
|
合计 |
|
|
|
|
741945 |
53630 |
105767 |
83920 |
498628 |
291181 |
312476 |
138288 |
|
|||
|
(一)“源网厂河”全要素工程 |
233301 |
16780 |
12165 |
16020 |
188336 |
118965 |
101136 |
13200 |
|
|||||||
|
1 |
2021年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工程 |
水环境整治提升 |
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工程划分为6大项(一、水系整治;二、雨污分流补缺补差;三、补水活水;四、设施补短板;五、信息化工程;六、其它)、16个分项、138个小项。 |
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二期工程划分为6大项:(1)水系整治(38条河道治理、2座排涝泵站);(2)雨污分流补缺补差(市政管网、小区管网、沿街商铺、城中村);(3)补水活水(水系连通、污水厂尾水补水);(4)设施补短板(积涝点及立交泵站改造13处、污水提升泵站大修19处、向山污水处理厂改造1处);(5)信息化工程(15主要排口数字化监测系统、慈湖河、洋河等5条水体信息化平台、19座污水泵站及向山污水处理厂信息化平台、厂厂联动)。 |
中冶华天 |
2021年1月- 2022年12月 |
111236 |
|
|
|
111236 |
60000 |
51236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2 |
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 |
水务设施类—污水厂建设 |
污水处理厂扩建。 |
新建2.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9月- 2022年6月 |
15000 |
|
|
|
15000 |
5000 |
10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3 |
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
水务设施类—污水厂及管网建设 |
污水处理厂 管网工程。 |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计规模为日处理5万吨,其中一期2.5万吨,出水达到准Ⅳ类。 |
和县 |
2021年6月- 2022年10月 |
6300 |
|
|
|
6300 |
5000 |
13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4 |
花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海绵型小区 |
雨污分流,增加社区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增加公共绿地和袖珍公园;海绵设施建设工程。 |
72个老旧小区改造。 |
花山区 |
2021年10月- 2023年9月 |
15000 |
9000 |
3000 |
3000 |
|
5000 |
5000 |
5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5 |
雨山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
海绵型小区 |
20个老旧小区的海绵化改造。 |
雨污分流、增加社区公共设施及公共空间;增加公共绿地和袖珍公园;海绵设施建设工程。 |
雨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10000 |
6000 |
2000 |
2000 |
|
4000 |
3000 |
3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6 |
霍里山大道(旅游大道-马向路)大修改造 |
海绵型道路改造 |
改造段全长5.03千米,其中,旅游大道至体育路段,由双向四车道改造提升为双向六车道,改造长约2.57千米;体育路至九华东路段,对下穿安工大段水泥砼路面实施白改黑,长约275米,剩余路段路面进行病害修补。 |
(1)人行道部分:人行道透水铺装共47700m2,生态树池共1770个,环保型雨水口共780个。(2)绿化带部分:碎石盲沟共1800m,碎石下渗带共2800m2,排水路缘石共3900m。 |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2021年8月- 2022年8月 |
2165 |
1000 |
1165 |
|
|
1165 |
1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7 |
联合西路南侧高压线廊环境整治工程 |
海绵型绿地广场 |
慈湖高新区联合路南侧高压线廊地块绿化整治项目,包括地下雨水管网系统,透水人行道,雨水收集系统等。 |
项目总面积260000m2。 |
慈湖 高新区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7000 |
|
|
7000 |
|
1000 |
3000 |
3000 |
|
|
|
8 |
退红线区域海绵化改造工程 |
海绵型道路改造 |
透水人行道及其基础48700平方,慢车道同步出新23100平方 |
48700平方透水砼和面板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0月- 2022年3月 |
3000 |
|
3000 |
|
|
1000 |
2000 |
|
|
|
|
9 |
市管道路人行道慢车道海绵化改造工程 |
海绵型道路改造 |
透水人行道及其基础60500平方 |
60500平方透水砼和面板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1月- 2022年5月 |
3000 |
|
3000 |
|
|
1000 |
2000 |
|
|
|
|
10 |
雨山东路改造工程 |
海绵型道路改造 |
排水管网改造、道路绿化改造。 |
道路长度约3.8km。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2年8月- 2023年8月 |
1800 |
|
|
|
1800 |
|
800 |
1000 |
|
|
|
11 |
当涂县于湖路海绵道路改造工程 |
海绵型道路改造 |
对于湖路进行改造 |
工程内容:道路全长2.5公里,包括雨、污水管网、道路白改黑、透水铺装、绿化改造、管线入地等。 |
当涂县 |
2021年9月- 2022年12月 |
2000 |
|
|
2000 |
|
800 |
1200 |
|
|
|
|
12 |
当涂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一期PPP项目 |
水务设施类—污水厂及管网建设 |
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
污水中途提升泵站2座及配套管网。 |
当涂县 |
2021年6月- 2022年12月 |
54000 |
|
|
|
54000 |
35000 |
19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13 |
当涂县提署路海绵道路改造工程 |
海绵型道路改造 |
对提署路进行改造 |
道路全长2.7公里,包括雨、污水管网、道路白改黑、透水铺装、绿化改造、管线入地等。 |
当涂县 |
2022年6月- 2023年8月 |
1500 |
|
|
1500 |
|
|
500 |
1000 |
|
|
|
14 |
当涂县西苑小区四村海绵化改造工程 |
海绵型小区 |
西苑小区四村海绵化改造 |
小区面积2.9万方,主要包括:雨、污水管道改造、路面改造、透水铺装、生态停车场、下凹式绿地、建筑外立面改造、景观提升等。 |
当涂县 |
2022年5月- 2022年10月 |
600 |
360 |
|
240 |
|
|
600 |
|
|
|
|
15 |
阳光世纪城、凤凰城、锦绣华城老旧小区改造 |
海绵型小区 |
改造雨水管道,设置下沉式绿地、雨水花园等,使用透水混凝土、透水砖等透水材料。 |
项目面积80000平方米。 |
含山县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700 |
420 |
|
280 |
|
|
500 |
200 |
|
|
|
(二)排水防涝“强韧性”工程 |
76400 |
30850 |
11150 |
34400 |
0 |
17200 |
37600 |
21600 |
|
|||||||
|
16 |
新建及改造山体截洪设施 |
水务设施类—防洪排涝整治 |
新建山体截洪沟 |
结合海绵理念,提升改造佳山、雨山和花果山等山体截洪设施,新建西山、葛羊山和磁山等截洪设施,保证城市安全。 |
|
|
3000 |
|
3000 |
|
|
|
3000 |
|
|
|
|
17 |
花山区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工程 |
水务设施类—管网改建 |
城市排水设施补短板工程。 |
葛羊路与跃进路叉口、长江路(铁道口)、江东大道与林里路叉口、湖北路与东晖路叉口、霍里山大道与湖南路叉口、江东大道与菊园路叉口等;花山路、菊园路、明珠路雨水提标工程;新建排水管道6190米,配套道路长1610米,含绿化及路灯、交通设施;沿线增设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植被缓冲带。花山区内部67条道路排水管网清疏及修复工程;绿带大于3m的道考虑沿路设置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植被缓冲带。 |
花山区 |
2021年6月- 2023年10月 |
10000 |
|
2500 |
7500 |
|
3000 |
3000 |
4000 |
部分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18 |
佳山路积水点改造工程 |
水务设施类—管网改建 |
新建1.2米至1.5米下水管网1200米 |
1200米下水管网建设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1年10月- 2022年2月 |
1000 |
|
1000 |
|
|
600 |
400 |
|
|
|
|
19 |
花山区慈湖河丰收泵站段治理工程 |
水系整治 |
慈湖河右岸老丰收泵站段300m堤防达标建设、拆除泵站等。 |
整治长度约300m。 |
花山区 |
2021年10月- 2022年4月 |
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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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
200 |
4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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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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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天门大道雨山段沿线环境治理工程 |
水务设施类—管网改建 |
生态覆绿、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植被缓冲带、绿化提升。 |
下沉式绿地214267平方米,蓄水池200平方米,透水停车位6655平方米,透水广场4243平方米 |
雨山区 |
2021年6月- 2021年12月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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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
|
4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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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慈湖高新区黑白塘水系整治工程项目 |
水系整治 |
黑白塘水系全长约1823米,新建雨水排放通道。 |
新建截洪沟段长490米,明渠段长467米,管段长875米。 |
慈湖 高新区 |
2021年9月- 2022年8月 |
13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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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
|
400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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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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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慈湖高新区天然河上游堤防提升加固工程 |
水系整治 |
天然河上、下游段及橡胶厂段堤防提升加固三个工程项目。 |
整治河道长度3km。 |
慈湖 高新区 |
2021年10月- 2022年12月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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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
1000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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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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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前进泵站及周边汇水区域水系治理工程 |
水务设施类—排水泵站 |
新建泵站及 水系治理。 |
新建前进泵站,设计规模为30立方米/秒。对掩山河和虬塘河水系进行整治,水系长度为3.3公里。 |
经开区 |
2021年9月- 2022年12月 |
8900 |
|
|
8900 |
|
1000 |
79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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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湖北路(大润发)段下水改造 |
水务设施类—管网新改建 |
雨水管网改造。 |
按原管网重新铺设雨水管约500米。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2年5月- 2022年12月 |
1000 |
|
1000 |
|
|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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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马鞍山市慈湖河口泵站改扩建工程 |
水务设施类—排水泵站 |
泵站拆除重建。 |
拆除重建泵站1座,设计流量20m3/s。 |
市水利局 |
2022年10月- 2023年12月 |
6000 |
4800 |
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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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
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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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马鞍山市采石河口泵站工程 |
水务设施类—排水泵站 |
新建采石闸河口 泵站。 |
流量每秒20m3/s。配套建设四喜桥泵站闸渠等引水工程,新建2座引水控制闸,1座100长混凝土箱涵,明渠1300m |
市水利局 |
2022年10月- 2023年12月 |
6000 |
4800 |
1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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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
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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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联农泵站建设 |
水务设施类—排涝泵站 |
新建一座联农泵站。 |
联农泵站排洪能力15m3/s。 |
慈湖 高新区 |
2022年4月- 2023年12月 |
6600 |
|
|
6600 |
|
|
4000 |
26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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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滁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增项目(安徽段) |
水务设施类—防洪排涝整治 |
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提升。 |
干流堤防护岸10km、防渗处理2km,新改建泵站4座,新建防汛连接桥梁2座,支流综合治理2条;瓦屋庄河及导流河长约18km堤防进行治理。 |
和县、 含山县 |
2021年10月- 2023年12月 |
25000 |
21250 |
1250 |
2500 |
|
7000 |
10000 |
8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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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源头控制“厚海绵”工程 |
73052 |
6000 |
24000 |
0 |
43052 |
23516 |
29000 |
205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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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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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中心城区雨水蓄水池及雨水资源化利用工程 |
水务设施类—雨水资源化利用 |
在中心城区新建雨水蓄水池及资源化利用设施 |
设置50座800-1000立方左右的小型雨水蓄水池及雨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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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 2023年12月 |
15000 |
|
1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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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
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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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慈湖水厂 |
水务设施类—水厂建设 |
慈湖水厂新建10万吨/天生产能力的净水厂 |
新建清水池、滤池、沉淀池各一座。 |
马鞍山首创水务 有限责任公司 |
2020年10月- 2021年12月 |
85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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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6 |
8516 |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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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中心城区2021年棚改安置房 |
海绵型小区 |
小区道路、雨污水管网、供水管道、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新建安置房2300套,总面积约9.3ha。 |
花山区、雨山区、慈湖高新区 |
2021年10月- 2023年10月 |
10000 |
6000 |
4000 |
|
|
3000 |
3000 |
4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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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新都单元C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20010平方米。 |
花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350 |
|
|
|
350 |
|
|
35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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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华山路与冯桥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66700平方米。 |
花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1167 |
|
|
|
1167 |
|
|
1167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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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华山路与冯桥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60030平方米。 |
花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10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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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51 |
|
|
1051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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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三姚朱家甸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101384平方米。 |
花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177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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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4 |
|
|
1774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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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旅游大道和规划上濮路东南角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122061平方米。 |
花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2136 |
|
|
|
2136 |
|
|
2136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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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旅游大道与规划上濮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74704平方米。 |
花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13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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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7 |
|
|
1307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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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大溪地东侧地块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项目面积53360平方米。 |
雨山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934 |
|
|
|
934 |
|
|
934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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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经开区2021-2号居住用地 |
海绵型小区 |
绿色屋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调蓄池。 |
面积46690平方米。 |
经开区 |
2021年5月- 2023年12月 |
817 |
|
|
|
817 |
|
|
81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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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海绵城市智慧平台(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与安全运行监测系统三期项目) |
水务设施类—监管能力建设 |
海绵城市监测、海绵城市管理平台、海绵城市考核等功能。 |
1、在排水模块中增加海绵城市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海绵项目管理、海绵监测数据处理及分析、海绵绩效考核等功能。 |
市城建档案馆 |
2022年1月- 2023年10月 |
5000 |
|
5000 |
|
|
|
3000 |
2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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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含山县自来水供水工程(备用水源长山水库) |
水务设施类—水厂建设 |
供水设施建设。 |
1、现阶段为含山县水厂的常规水源工程变更功能为含山县备用水源工程。2、含山县含城新建自来水厂扩建工程:扩建规模5万吨/日,配套新建DN200~DN600配水管道约6.0km。 |
含山县 |
2021年6月- 2022年12月 |
25000 |
|
|
|
25000 |
12000 |
13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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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生态资源“深涵养”工程 |
192952 |
0 |
58452 |
29500 |
105000 |
67000 |
80000 |
45952 |
|
|||||||
|
42 |
海绵城市雨水花园和小型湿地建设工程 |
海绵型公园 |
结合道路红线外空闲区域,新建城市雨水花园及小型湿地 |
利用街头游园及绿地新建及改建面积为200-500㎡的雨水花园及小型湿地约20处。结合线廊绿地和学校绿地建设海绵设施10处。 |
|
2022年10月- 2023年12月 |
6000 |
|
6000 |
|
|
|
3000 |
3000 |
|
|
|
43 |
饮马湖综合治理工程 |
水环境整治提升 |
项目位于示范园区(马鞍山经开区),工程内容包括新建泵站,针对太仓河及其支流,十里长河及其支流,年陡和及其支流开展综合整治。 |
新建张河口泵站12立方米/秒,官陡门泵站18立方米/秒,查湾补水泵站6.4立方米/秒。水系总长41公里。饮马湖水域面积0.78平方公里,天星池水域面积0.36平方公里。 |
经开区 |
2021年12月- 2023年12月 |
40000 |
|
|
|
40000 |
20000 |
20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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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 |
水环境整治提升 |
长江岸线湿地保护与环境整治工程。 |
长江沿线4.2公里湿地林地建设、沿江码头环境整治及配套服务建设等;平整改造外围滩涂地约2400亩,围堰长2000米、顶宽5米、高2米、坡度比1:2.5;开挖排水沟渠5公里、新建道路3公里。 |
花山区 |
2021年9月- 2023年10月 |
12000 |
|
|
12000 |
|
4000 |
4000 |
4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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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长江沿江1-5公里人居环境环境整治工程 |
水环境整治提升 |
长江沿江1-5公里人居环境环境整治工程。 |
花山区沿江1-5公里范围水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包括:水体整治、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雨污管网改造、对水环境治理及配套设施建设。 |
花山区 |
2021年9月- 2023年10月 |
10000 |
|
|
10000 |
|
2000 |
4000 |
4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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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洋河水系及周边沿线绿化提升工程 |
海绵型公园 |
洋河水系两侧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山洪沟建设工程、植被缓冲带、简易型生物滞留设施、周边生态提升。 |
河道总长度2.26km,宽度5m-8m,面积约14000平方米。 |
雨山区 |
2021年7月- 2022年12月 |
1500 |
|
|
1500 |
|
1000 |
5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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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阳湖生态公园建设 |
海绵型公园 |
位于马鞍山市梅山和阳湖区域,占地面积103.58公顷,周边4条支流,全长约2.6km。按照海绵城市理念,打造海绵生态公园。 |
实施湖体打造、支流水系连通、景观驳岸等水体治理48.4万平方米,以及绿地修复36.26万平方米、梅花山体修复26万平方米。 |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2021年8月- 2023年12月 |
50000 |
|
50000 |
|
|
15000 |
20000 |
15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48 |
金山湖公园建设 |
海绵型公园 |
对金山湖水域进行整治,建设公园绿地,提升市经开区工业园区蓄水排水能力,打造海绵样本。 |
占地面积240.7hm2,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水系治理、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雨水花园等海绵设施。 |
经开区 |
2022年8月- 2023年10月 |
45000 |
|
|
|
45000 |
15000 |
15000 |
15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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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烟墩山遗址公园 |
海绵型公园 |
广场、道路、水系、亭、廊、绿化、亮化 |
占地面积4.13hm2。 |
市文旅局 |
2022年10月- 2023年12月 |
1652 |
|
1652 |
|
|
|
1000 |
652 |
|
|
|
50 |
小轻山绿地建设 |
海绵型绿地公园广场 |
广场、道路、登山游道、亭、廊、绿化。 |
项目占地面积2hm2。 |
江东控股 |
2023年3月- 2023年12月 |
800 |
|
800 |
|
|
|
|
8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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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小黄山公园海绵化提升工程 |
海绵型公园 |
对小黄山公园进行海绵化改造 |
工程内容:公园面积1700亩,包括: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雨水花园、透水铺装、景观提升等。 |
当涂县 |
2022年5月- 2023年10月 |
6000 |
|
|
6000 |
|
|
2500 |
35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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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和县环城河整治PPP项目 |
水环境整治提升 |
水系治理。 |
建设约13.3公里排水管道,PPP本项目治理水体包括环城河、玉带河、桃花坞公园、陋室公园、扁担河、和州湖、得胜河支河7个水体。 |
和县 |
2021年6月- 2022年12月 |
20000 |
|
|
|
20000 |
10000 |
10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五)工况厂区“新样板”工程 |
166240 |
0 |
0 |
4000 |
162240 |
64500 |
64740 |
37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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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向山山体生态修复与整治工程 |
工矿用地海绵化修复 |
向山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共7个子项。 |
小王村东侧地块环境综合整治、笔架山—孙村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寨山整治工程、罗卜山、霍里铁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孙村金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马山排土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历史复垦尾矿库及排土场污染防治措施完善工程。凹山湖周边环境治理,采石河、慈湖河源头河道整治及水环境治理、镇区海绵设施建设等 |
花山区、雨山区 |
2021年9月- 2022年8月 |
80000 |
|
|
|
80000 |
20000 |
30000 |
30000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54 |
濮塘片区笔架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工矿用地海绵化修复 |
对位于采石风景名胜区(濮塘片区)控制区内的笔架山矿区进行生态环境综合整治 |
总治理面积51.50公顷,其中花山区公顷,雨山区公顷。治理范围包括露天采坑面积17.70公顷,笔架山矿排土场8.00公顷,濮塘选矿厂尾矿库20.10公顷,下游影响区5.70公顷。治理措施包括矿坑酸性废水抽排处理工程、排土场和尾矿库原位污染控制及生态修复工程、笔架山矿区废弃采坑回填复垦工程、笔架山矿区影响区生态修复工程。 |
花山区 |
2021年6月- 2022年10月 |
17000 |
|
|
|
17000 |
13000 |
400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
|
55 |
马钢厂区重点区域海绵化改造工程 |
工矿用地海绵化修复 |
项目包括“四门、两园、两中心、一路”,涉及建筑、景观、道路、管网等多个建设内容。 |
建筑新建面积约1.36万m2:景观改造及新建面积约14.8万m2;新建道路约1.8km,改造道路约2.2km,管线整改若干 |
宝武马钢集团 |
2021年3月- 2021年8月 |
26500 |
|
|
|
26500 |
15000 |
6500 |
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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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马钢北区雨污分流及排口优化工程 |
水务设施类—雨污分流、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建设 |
(1)工业废水收集工程;(2)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程;(3)北区工业污水处理站改造;(4)生活污水管网优化;(5)计量设施完善;(6)配套监控与自动化仪表;(7)各分厂内部雨污分流。 |
(1)12座工业废水收集池、12.2km工业废水主管、7座生活污水处理站、10km生活污水主管;(2)长材、四钢轧、港原、热电、资源、炼焦、化能、炼铁总厂、能环部、冷轧总厂等各分厂的雨污分流。 |
宝武马钢集团 |
2021年5月- 2022年6月 |
25000 |
|
|
|
25000 |
10000 |
15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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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濮塘片区停用尾矿库闭库及土壤修复工程 |
工矿用地海绵化修复 |
霍里街道湾坳选矿厂尾矿库,濮塘镇市濮塘金矿选矿厂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 |
(1)对位于濮塘片区内的霍里街道湾坳选矿厂尾矿库、鑫盛选矿厂尾矿库,濮塘镇市濮塘金矿选矿厂尾矿库、沙塘选矿厂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进行闭库生态修复;(2)对笔架山矿区下游地块、湾坳选矿厂尾矿库等4座尾矿库下游地块、岘山尾矿库下游中涧西村地块水土环境污染情况进行调查,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 |
花山区 |
2021年9月- 2022年10月 |
13740 |
|
|
|
13740 |
6000 |
7740 |
|
已列入2021年“四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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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马鞍山软件园新基建提升改造项目 |
工矿用地海绵化修复 |
花山区软件园新基建提升改造项目。 |
马鞍山软件园一期500亩、小轻山、创新研发区内垂直绿化、地面绿化缓冲带、渗透式行人道、雨污水管疏通、修复,雨水收集净化二次利用等。 |
花山区 |
2021年10月- 2023年12月 |
4000 |
|
|
4000 |
|
500 |
1500 |
2000 |
|
|
备注:项目清单每年根据海绵城市系统化实施方案动态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