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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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的通知

马政办〔20211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826日    

 

马鞍山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2021-2025)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15号)、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及有关土地综合整治文件精神,紧扣马鞍山打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新定位,适应新时代耕地保护新要求,创新农村土地管理新机制,优化农村土地利用新格局,发挥土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助力马鞍山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按照“生态优先、保护优先、集约优先”原则,统筹实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土地开发整理、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整治,全面提升土地资源整体环境质量,全面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精准保障城乡融合发展用地,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能力,形成“农房集聚建设、农田集中连片、农业规模经营、环境宜居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整体布局。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强化规划引导,按照“控制总量、优用增量、盘活存量、用活流量”的要求,有序编制村庄规划,从区域整体统筹安排“田水路林村”等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二)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尊重民意,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优先保障搬迁群众安置,做到整治前群众同意、整治中群众参与、整治后群众满意。

(三)坚持保护优先、守住底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优先位置;严守“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底线,夯实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基础,促进用地结构布局更加合理,提升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四)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根据土地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确定整治目标、整治方式、整治工程;科学合理安排整治计划,整合资金、项目,分年度稳步推进,防止急功近利、大拆大建。

三、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以乡镇为基本实施单元(乡镇全部或部分村庄)。

(二)选择试点:选择有潜力、有条件、有意愿的雨山区向山镇、花山区濮塘镇、含山县昭关镇、郑蒲港新区等先行试点探索,打造“地貌条件好、集中连片度高、整体可看性强”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样板工程,形成示范引领。

(三)五年计划:各试点所在县、区按照部、省申报试点项目审批程序、要求和时间节点安排,先行谋划试点项目,20219月底前开展试点乡镇实施方案编制,争取2022年获批实施并初具形象,形成典型经验;到2025年,5年内全市在部分乡镇启动一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确保新建成一批高标准集聚农房、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建设用地复垦区。

四、主要任务

紧扣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五年计划,围绕农房集聚建设、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四个重点”,有序推进“五个一”工作:

(一)开展一次潜力调查。各试点乡镇要依据“十四五”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以“三调”数据为基础,结合农村宅基地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成果等,按照“内业判读为主、外业核实为辅”的原则,全面调查拟综合整治区域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耕地质量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基础情况信息,编制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潜力调查分析报告。

(二)编制一批村庄规划各试点乡镇要坚持“保护优先、统筹兼顾、节约集约、总量控制”原则,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057号)及《安徽省村庄规划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要求,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优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切实保障农民建房建设用地,合理保障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建设用地,统筹安排设施农业用地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科学确定村域功能分区和整治分区。

(三)制定一个实施方案。按照“县区定总盘、乡镇抓实施”的要求,各试点乡镇制定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审批(属市辖区的试点乡镇需报市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核准后,再将经批准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和试点实施方案一并报自然资源部备案,经自然资源部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各试点乡镇要对列入实施计划的整治项目,开展需求目标调查和群众意愿征询等工作,按照“一项目一计划”要求,合理安排实施范围、目标、周期等。

(四)组织一场搬迁攻坚。一是在村庄整治上,对居民点布局分散的,鼓励实施迁村并点;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实施整体搬迁;对保留的村庄,实施改造提升;对传统的村落,进行保护性开发。二是在农房建设上,规划的中心集聚区、农村新社区以建设多层安置房为主。三是在建设模式上,可采取镇级统一实施、村级自主建设、镇(村)与企业合作开发等三种方式。四是在用地安排上,每年留给足量的计划指标,通过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五是在收益分配上,土地指标收益的70%留给乡镇,30%上缴县(区),并按照皖政办〔202015号文件规定的用途使用。六是在建房奖补上,各试点所在县、区对镇村实施主体给予农房搬迁奖补、融资贴息扶持、宅基地节地奖励等激励措施,激发农户搬迁积极性。

(五)建立一套机制制度。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立项、分期实施、分别入库”要求,创新土地整治推进模式、机制制度,实现土地整治工作转型升级。结合本地实际,借鉴浙江嘉兴、嘉善经验,逐步配套出台一批管理办法,形成资金筹措、实施管理、要素保障、考核奖惩等一套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可持续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自然资源和规划、地方金融监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各试点所在县、区和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有条件的地方,要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加强资金保障整合资金、突出融资是关键。要充分借鉴嘉兴、嘉善经验,突出抓好融资。各试点所在、区和乡镇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统筹相关项目和资金,发挥资金聚合效益。鼓励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等形式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尤其是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算好大账,平衡好土地账、资金账,吸引金融信贷。

(三)加强政策保障。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落实“五项政策”:一是严格规范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调整和规划管理。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的,县级政府必须编制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确保新增永久基本农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调整面积的5%质量符合要求;同时,实行“先调后用”。二是严格规范土地整理和生态修复。开展农用地整理的,整治区域内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严格控制成片未利用地开垦。开展建设用地整理的,有序实施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同时,注重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元素。实施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在保留村庄特有民居风貌、自然景观、乡土文化的基础上,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废弃矿山治理、污染土壤修复、农村垃圾与水环境治理等生态修复工程。三是用好指标流转。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并通过验收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参照省有关管理办法,通过省级指标交易平台交易方式,可在全省范围内流转、有偿调剂使用。四是保障乡村振兴建设用地。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腾退出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整治区域内农民安置、农业设施用地、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区域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或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予以保障。国土空间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单位或个人使用。五是落实税费优惠。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中,涉及农民建房、安置点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耕地占用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减免政策。

(四)加强监管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廉政风险防范措施,切实规范指标流转所得收益用途,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强化项目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严抓项目立项、实施和验收,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充分利用各类平台系统等监测监管手段,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动态监测、全流程监管,并纳入各试点所在县、区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督导制度,组织开展督导工作,通报工作进展;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引导,形成全市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浓烈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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