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示范地区建设成果,创新发展公共文化服务“马鞍山模式”,着力打造具有“全省领先,中部示范,全国一流”的公共文化服务升级版,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0〕3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益,着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和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围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创新体制机制,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更加完备,形式更加多样,内容更加丰富,产品更加优质,效能更加优化,到2022年,全面构筑网络健全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圈和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产品供给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使我市成为“全省领先、中部示范、全国一流”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名城。
三、主要任务
(一)在文化旅游融合上创新发展。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学习借鉴“杭嘉湖”先进经验,围绕“将马鞍山打造成长江旅游重要节点城市和江南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的发展定位,面向长三角加快文化旅游市场布局,推动长三角文化旅游一体化发展。围绕“江南文化重要策源地”的文化地位,着力讲好马鞍山文化故事。以采石矶5A级景区创建为龙头,推进长江东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打造长三角文化旅游生态客厅。依托采石矶、李白墓园、褒禅山、陋室等历史文化资源,马钢九号高炉等钢铁工业文化资源,大公圩水乡、江心洲漫耕等乡村农耕文化资源,以及濮塘、西梁山等红色文化资源,打造“跟着李白游马鞍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色之旅”“七彩乡云”等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线路。培育100个A级文化旅游村,发挥文化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先导性作用。推出集旅游、文化、教育为一体“课本上的马鞍山”主题产品,打造全国研学旅行目的地。推动含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县、当涂县创建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力争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推进含山运漕文化创意小镇、当涂太平府文化园三期、花山区互联网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谋划一批起点高、牵动性强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形成梯度发展的重点项目库。积极培育文旅消费市场,建设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消费街区,让夜晚文化旅游“热”起来。
(二)在数字文化建设上创新发展。创新推动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建成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数字文化馆、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辅导网络,构建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实体元素——虚拟呈现——现场体验”的良性互动循环。完成公共文化领域国家标准《数字文化馆资源和技术的基本要求》研究并发布,为全国数字文化馆建设提供标准规范。强化基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依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探索建设100个数字文化驿站,打造10个精品公共数字文化空间。整合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发挥好“文旅马鞍山”“文旅天下”“文旅绩效”等平台作用,整合打造“智慧文旅”,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文化矩阵效应。加强数字文化资源建设,打造1个在中部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资源库群。
(三)在全民阅读推广上创新发展。完善全民阅读设施网络体系,确保市县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全面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创新城市悦书房运营和管理模式,对现有25个城市悦书房进行动态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拓展夜读空间,在此基础上打造5个不同主题的精品阅读书房,改造提升3—5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推动公共图书借阅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通借通还,市民步行15分钟就可以借还图书。加强阅读资源建设,确保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1册以上,形成1—2个精品数字阅读资源库群。创新图书借阅和配送服务模式,探索芝麻信用等在线扫码借阅模式,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图书快递到家等个性化配送服务。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不断探索阅读资源互通和阅读活动联办新模式。办好马鞍山读书节、图书漂流等全民阅读活动,营造浓厚的全民阅读氛围,使全市市民综合阅读率达到85%以上,人均图书借阅量1册以上。探索与社会阅读组织的合作,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阅读组织和阅读推广人。
(四)在文化设施建设上创新发展。按照“主城区10分钟、县级城区15分钟、镇村20分钟”的标准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和县图书馆和博物馆、博望区文化馆和图书馆新馆建成开放,启动花山区文化馆、图书馆新馆建设,实现县区级公共文化场馆全面提档升级。创新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模式,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活动联办。拓展市博物馆陈列展示空间,打造以“课本上的马鞍山”为主题的3D数字化展示空间。推进文化主题公园建设,鼓励和支持民营博物馆建设,提档升级市美术馆展示空间,探索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建一批主题展示馆。推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在条件较好的中心镇依托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5个公共文化服务区域中心,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在文化志愿服务上创新发展。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文化志愿者达到人口总基数的0.6%。发挥各级文化志愿者协会作用,探索文化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服务新机制。加强文化志愿者基础数据库和预约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文化志愿服务派单和打卡工作机制。探索以广场活动为统领,以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为支撑,以志愿服务项目推广为抓手,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积极落实《马鞍山市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试行)》,健全文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营造全社会人人争做文化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在文化服务供给上创新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以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年度目录,鼓励有条件的文化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促进经营性文化场所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依托文化旅游惠民卡,探索建立“文化低保”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均衡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创新李白诗歌节、江南之花等群众文化活动方式,鼓励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部门、企业等结合自身实际培育文化活动品牌,支持办好含山老鹅汤美食节、和县蔬菜博览会、当涂桃花节等文化节庆活动,基本形成“一县(区)一精品” “一镇(街)一优品” “一村(社)一成品” “一行业一特品”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体系。健全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激励机制,推动网络文艺等新型文艺繁荣发展。创新文艺作品生产、采购、展演和评价工作机制,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文艺创作生产模式,探索“文采会”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形成文艺作品生产、流通、评价良性循环体系。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文艺演出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优秀剧目进军长三角演出市场。
(七)在文化人才培育上创新发展。严格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要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机构人员。创新基层公共文化人才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街道)文化专管员、行政村(社区)文化协管员配置,确保各行政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加大对民营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在全市集中打造100支优秀群众文艺团队。积极培育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和非遗传承人,给予必要支持和帮助。加强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4期,培训课时不少于120学时。每年举办导游和讲解员大赛、文化专(协)管员业务技能大赛等岗位大练兵活动,锤炼业务过硬的文化强军。
(八)在考核评估机制上创新发展。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化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绩效考评工作体制和格局,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公共文化大数据监控系统和“文旅绩效”平台作用,科学开展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科学合理的服务效能监测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马鞍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名单见附件1),统一指挥调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区、开发园区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示范区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
(二)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开发园区、各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各县区政府和开发园区管委会是实施意见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建立常态化的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细化推进措施,切实做好意见贯彻执行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政府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在城市住房开发中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推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与新开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附件:1.马鞍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任务分解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附件1
马鞍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袁 方 市长
副组长:夏劲松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阚青鹤 副市长
成 员:何 俊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 平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继鹏 市委编办主任
李世华 市文明办主任
丁守卫 市委党史和地志办主任
杜维斌 马鞍山日报社总编辑
胡建平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汪昌斌 市教育局局长
王 焰 市科技局局长
黄 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章 兵 市民政局局长
侯沪东 市司法局局长
吴 斌 市财政局局长
李怀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沙德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窦念华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胡支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吴 玲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方 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张卫国 市体育局局长
陈 鹏 市统计局局长
刘继明 市扶贫办主任
唐 杰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局长
倪 昀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副局长
曹 峰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毛善群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马 鑫 团市委书记
王 彬 市妇联主席
吴大巢 市文联主席
王於霞 采石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党组书记
钱 俊 含山县政府县长
汪 强 和县政府县长
阙方俊 当涂县政府县长
张卫国 花山区政府区长
沈春霞 雨山区政府区长
马 永 博望区政府区长
龚玉芝 马鞍山经开区(示范园区)管委会主任
张亚莉 慈湖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吴晓东 郑蒲港新区管委会主任
张道祥 江东控股集团董事长
戴鑫道 市文旅康养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胡支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郎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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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内容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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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围绕“江南文化重要策源地”的文化地位,着力讲好马鞍山文化故事。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旅康养集团、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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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全面推进长江东岸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打造长三角文化生态客厅。 |
2022年底 |
花山区、雨山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旅康养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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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依托采石矶、李白墓园、褒禅山、陋室等历史文化,马钢九号高炉等钢铁工业文化,大公圩水乡、江心洲漫耕等乡村农耕文化,以及濮塘、西梁山等红色文化资源,策划“跟着李白游马鞍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色之旅”“七彩乡云”等一批精品文化旅游线路。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中国宝武马钢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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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培育100个A级文化旅游村,发挥文化旅游在乡村振兴中的先导性作用。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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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出集旅游、文化、教育为一体“课本上的马鞍山”主题产品,打造全国研学旅行目的地。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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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含山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县、当涂县创建省级文化旅游名县,力争凌家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挂牌。 |
2022年底 |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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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推进含山运漕文化创意小镇、当涂太平府文化园三期、花山区互联网小镇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 |
2022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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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谋划一批起点高、牵动性强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形成梯度发展的重点项目库。 |
2021年底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旅康养集团、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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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培育文旅消费市场,建设多业态融合发展的夜消费街区。 |
2022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旅康养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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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建成具有马鞍山特色的数字文化馆、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和群众文化活动远程辅导网络。 |
2021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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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完成国家标准《数字文化馆资源和技术的基本要求》研究并发布。 |
2021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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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依托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探索建设100个数字文化驿站,在此基础上,打造10个精品公共数字文化空间。 |
2022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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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整合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发挥好“文旅马鞍山”“文旅天下”“文旅绩效”等平台作用,整合打造“智慧文旅”,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文化矩阵效应。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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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打造1个在中部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数字文化资源库群。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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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确保市县区各级公共图书馆全面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 |
2022年底 |
各县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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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现有25个城市悦书房进行动态管理和标准化服务,拓展夜读空间,在此基础上打造5个不同主题的精品阅读书房,改造提升3-5个24小时自助图书馆。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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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推动公共图书借阅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协同采编、统一检索、通借通还,市民步行15分钟就可以借还图书。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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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确保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达到1册以上,形成1-2个精品数字阅读资源库。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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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创新图书借阅和配送服务模式,探索芝麻信用等在线扫码借阅模式,为市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图书快递到家等个性化配送服务。 |
2021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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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交流合作,探索阅读资源互通和阅读活动联办新模式。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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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办好马鞍山读书节、图书漂流等全民阅读活动,使全市市民综合阅读率达到85%以上,人均图书借阅量1册以上。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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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探索与社会阅读组织的合作,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全民阅读组织和阅读推广人。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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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推动和县图书馆和博物馆、博望区文化馆和图书馆新馆建成开放,启动花山区文化馆、图书馆新馆建设。 |
2022年底 |
和县、花山区、博望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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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创新公共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服务模式,健全市县乡村四级联动的总分馆服务体系,实现资源共享、活动联办。 |
2021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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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拓展市博物馆陈列展示空间,打造以“课本上的马鞍山”为主题的3D数字化展示空间。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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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推进主题公园建设,鼓励和支持民营博物馆建设,提档升级市美术馆展示空间,探索与社会力量合作共建一批主题展示馆。 |
2022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旅康养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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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推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 |
2022年底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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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在条件较好的中心镇依托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5个公共文化服务区域中心。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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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文化志愿者达到人口总基数的0.6%。 |
2022年底 |
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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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发挥各级文化志愿者协会作用,探索文化志愿者招募、培训、管理和服务新机制。 |
2022年底 |
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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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加强文化志愿者基础数据库和预约服务平台建设,创新文化志愿服务派单和打卡工作机制。 |
2022年底 |
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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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的文化志愿服务品牌。 |
2022年底 |
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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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落实《马鞍山市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办法(试行)》,营造全社会人人争做文化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
2022年底 |
市文明办、市文化和旅游局、团市委、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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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以委托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管理。 |
2022年底 |
各县区、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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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年度目录,培育和规范文化类社会组织,鼓励有条件的文化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
2022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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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促进经营性文化场所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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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依托文化旅游惠民卡,探索建立“文化低保”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群体均衡享受公共文化服务的权利。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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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创新马鞍山中国李白诗歌节、江南之花等群众文化活动方式,鼓励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部门、企业等结合自身实际培育文化活动品牌,支持办好含山老鹅汤美食节、和县蔬菜博览会、当涂桃花节等文化节庆活动,基本形成“一县(区)一精品” “一镇(街)一优品” “一村(社)一成品” “一行业一特品”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体系。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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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健全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和激励机制,推动网络文艺等新型文艺繁荣发展。 |
2022年底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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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创新文艺作品生产、采购、展演和评价工作机制,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文艺创作生产模式,探索“文采会”等市场化运作模式,形成文艺作品生产、流通、评价良性循环体系。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联、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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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文艺演出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优秀剧目进军长三角演出市场。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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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严格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要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机构人员。 |
2021年底 |
市委编办、各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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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加强乡镇(街道)文化专管员、行政村(社区)文化协管员配置,确保各行政村(社区)配备至少1名财政补贴的文化协管员。 |
2021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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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加大对民营文艺院团的扶持力度,集中打造100支优秀群众文艺团队。 |
2022年底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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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积极培育乡土文化能人、民间文化和非遗传承人,给予必要支持和帮助。 |
2021年底 |
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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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
加强公共文化从业人员培训,每年举办培训班不少于4期,培训课时不少于120学时。 |
2022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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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每年举办导游和讲解员大赛、文化专(协)管员业务技能大赛等岗位大练兵活动,锤炼业务过硬的文化强军。 |
2021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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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健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体系,探索建立社会第三方评价机制和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 |
2021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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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发挥公共文化大数据监控系统和“文旅绩效”平台作用,科学开展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形成科学合理的服务效能监测机制。 |
2021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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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
成立马鞍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
2020年底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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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各县区、开发园区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形成示范区创新发展长效机制。 |
2020年底 |
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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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绩效目标管理。 |
2021年初 |
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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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健全政府投入保障机制。 |
2022年底 |
市财政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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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落实在城市住房开发中加强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政策,推进社区公共文化设施与新开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
2021年初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区、开发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