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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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淮住建〔2022254

 

濉溪县、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局机关各相

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单位:

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科学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服务决策,更好地推进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按照市安委办工作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原则

(一)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原则。局属各单位负责本部门及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县区住建局、高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本辖区住建领域的安全生产信息上报工作。

(二)谁报送、谁负责原则。各单位对报送的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三)定期通报原则。局安委办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单位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情况。

二、报送内容

(一)安全生产基础信息。主要涉及住建领域的基础性数据,如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设施、城镇燃气、供水排水、农村危房、城镇房屋等住建系统行业领域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基础数据信息(见附件1)。

(二)安全生产工作信息。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本单位领导督导检查情况;重要会议落实情况;重大活动、重要节点、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具有典型意义、值得推广的经验做法,特别是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及取得的新成绩;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对策及措施;对重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的重要信息;各类安全生产月度、季度和年度工作总结等。

(三)安全生产数据信息。主要是国家、省、市部署的各类执法检查统计报表,含日常监督检查、移交处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及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等方面的信息(详见附件3)。

三、有关要求

(一)注重信息报送时效。要根据分工及时组织报送各类信息。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每年626日和1226日前各报送一次。安全生产数据信息每月26日前报送(报送节点后产生的数据信息纳入次月数据统计范围),遇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时,于法定休息日或节假日前一个工作日报送;安全生产工作信息随时报送。

(二)保证信息报送质量。要认真核实统计数据,严把信息报送质量关,确保有相应的检查档案或材料支撑。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汇总和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全面、真实、可靠。

(三)规范信息报送渠道。所报送的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信息,无特殊情况均通过邮箱报送(涉密信息除外)。

(四)加强信息工作考核与监督。局安委办将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结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作为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各单位要重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保持信息员队伍的稳定性,于119日前将确定的信息联络员的有关信息(见附件2)报送至局安委办。因工作变动调整的,应及时沟通做好交接,及时进行更新备案。质安科:联系电话:3061517电子邮箱:jw3040986@126.com

附件:

1.安全生产基础信息报送内容

2.信息联络员名单

3.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表(1-3)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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