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的通知
淮住建〔2021〕61号
濉溪县、三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开发区建设管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提高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研究,制订《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遵照执行。同时,《淮北市城乡建委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淮建〔2017〕240号)予以废止。
2021年4月6日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参照安徽省住建厅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和淮北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5)属地为主,就近处置。
(6)及时报告,信息畅通。
2 适用范围
淮北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单位或市政园林公用事业、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地震和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卫生消防等公共突发事件和恐怖袭击等社会安全事件。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局各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市政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负责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传递、通报、报告;负责其他有关应急的重要事项。
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副组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以及行业监管领域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
3.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管理科,组成如下:
主任:局分管领导
副主任:局办公室、质量安全管理科负责人
办公室成员:局属各单位办公室、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单位联络,及时传达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上级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及时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联系,通报情况,请求支援。
3.3同时成立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临时接替机构:
领导小组成员由于特殊情况不在淮北或暂时不能到现场指挥。由以下人员临时接替,临时接替人员执行原岗位人员的职责:
组长:代为主持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局机关对应科室副职、代为主持工作的局属各单位副职
3.4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的原则,参照本预案设立或者明确所监管范围内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并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负责开展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预案应急处置;依法开展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4 应急处理
4 1应急启动
(1)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各相关单位或行业监管领域内发生本预案所述的突发事件时,相关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核确认,情况属实的,根据事故级别,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专项应急预案,同时立即拟定相应的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应立即上报属地政府和应急管理部门,同时分别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来不及形成文字的,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上报应涉及公安、消防、救护等工作的,应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等。
(2)相关单位应在突发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将事件简要情况书面上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件报告内容应包括: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关联方基本信息、事件直接经济损失、事件简要经过、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和事件现场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由于事件现场情况变化导致伤亡人员数量变化时,应及时补报。
(3)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立即赶赴现场,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并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省建设厅,按规定逐级上报。
(1)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各相关单位人员应按照本单位或本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对专项应急预案,立即赶赴现场,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2)及时抢救伤员。凡突发事件现场发生人员伤亡,应首先组织力量全力抢救伤员,送到就近医院抢救。
(3)共同积极配合属地政府、应急、公安等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完全恢复正常后,由各相关单位宣布专项应急终止后,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终止。
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终止后,由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该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总结,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采取措施的建议,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控制事故进一步发展的应急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件调查报告后报领导小组。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调查处理工作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组织配合调查。
4.4信息发布
在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突发事件应对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指挥下,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发布工作。
5 工作要求
5.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来认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做好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形势稳定有序。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本预案,要组织专人梳理、完善本单位或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突发事件应对专项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训练和演练,做到应急人员、设备落实到位,明确任务要求和处置措施,熟练掌握事故应急处理的方式方法,要力争把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参加应急处置工作,处置应急事件期间,领导小组成员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应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保证随叫随到。凡无故、借故不参加或拖延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或不服从统一指挥者,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4层层联动,分级负责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成立全市突发事件应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县、区及市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成立属地突发事件应对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并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为市政府部门预案,由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制定,可根据需要进行修订,并报淮北市人民政府备案。
6.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7附录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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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姓名 |
单位职务 |
电话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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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
张振标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61-3890061 |
1805610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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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
谢传洪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 |
0561-3022575 |
18956196277 |
|
副主任 |
陈勇 |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管理科科长 |
0561-3040986 |
189561919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