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广应用工业
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2021〕14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高水平建设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和“无废城市”为契机,以全面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为目标,以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绿色发展为核心,强化政策引导和扶持,有效推进金属尾矿、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工业固体废物实现绿色、高效、高质、高值、规模化利用,有效推进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总体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打造长三角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标杆城市。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市政府绿色采购循环利用产品目录
通过征集、论证、公示等程序遴选确定一批政府绿色采购循环利用产品,将符合标准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铜陵市政府绿色采购循环利用产品目录》并向社会公布。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优先采购目录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大力实施试点示范工程
政府投资项目每年安排不少于10项试点示范工程,率先使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业主单位在项目立项、勘察设计阶段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建设方案。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在抽查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时,对应当明确使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而未明确的,责令项目单位改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
(三)拓展产品应用领域
鼓励市政公用、交通基础设施、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政府性工程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标准和使用条件的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政道路、环境综合整治、园林绿化等工程,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工程设计阶段优先选用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生产的透水路面砖等产品。鼓励社会投资项目在建(构)筑物、道路、园林造景、场地硬化等工程中积极采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引导房地产开发项目使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积极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工程领域的应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积极推广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并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加强监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四)建设一批固体废物利用项目
支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优化、简化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项目的审核备案、建设用地等环节程序。积极引进和建设金属尾矿综合利用项目,鼓励现有利废项目通过技术改造升级,完善规格品种,保障水泥缓凝剂、纸面石膏板、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和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供应。生态环境部门搭建我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供需平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有效处置利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招商服务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县区政府)
(五)强化质量监管
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责把好产品质量关,监督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省相关技术标准组织生产,确保相关产品满足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
将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研发列入全市年度科技计划优先支持范围,组织推广先进、成熟的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等。落实企业创新支持政策,鼓励企业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
成立由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铜陵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度推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日常协调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落实推广应用措施,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加大政策支持
积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等促进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国家政策。加大尾矿、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支持力度,以企业当年税收增量扣除按相关政策返税后的余额为上限,按照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年利用量给予适当奖励。支持企业利用新技术消化金属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对利用金属尾矿、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材料且掺量超过50%生产墙体、装饰等新产品,以及利用金属尾矿、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材料生产胶凝材料的项目,按照建成后的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年实际利用量,每吨给予5元奖励;对利用金属尾矿、工业副产石膏为原材料生产水稳等基础材料的项目,按照建成后尾矿、工业副产石膏年实际处理量,每吨给予1元奖励。(年补贴额度以当年扣除按税收优惠政策应退税款后的实际缴纳税款为上限)(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三)开展宣传推广工作
加大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政策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利废产品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利废产品无害化、环保化知识,形成全社会更加重视利废产品推广、主动参与应用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铜陵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铜陵市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
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纲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相义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 勇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成 员:郜贻明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工作推进中心主任
吕 武 市科技局副局长
周金生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储跃然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 毅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级调研员
郭 忠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朱前定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任 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诗斌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绍才 市应急局副局长
徐继庆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洪宝国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副局长
陶春旺 市招商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 瀚 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
方勤俭 枞阳县政府副县长
顾大伟 铜官区政府副区长
龙道宁 义安区政府副区长
魏国荣 郊区政府副区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