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商品混凝土
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铜政办〔2021〕10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商品混凝土行业秩序,引导商品混凝土行业提升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水平,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安徽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行业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不断提升绿色环保水平,实现商品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规范行业发展
1.健全进入和退出机制
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公开、透明、择优原则实施新建项目备案。新建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环保和安全等方面相关规定;应建设全封闭厂房;并实施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三大管理体系认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强资质管理,对不符合资质标准,且未在整改时限(不超过3个月)内达到标准要求的企业,依法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对资质证书被撤回,或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商品混凝土企业,应注销其建筑业企业资质,退出市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各区政府)
2.提升行业水平
鼓励现有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新建(扩建)项目应严格按照绿色搅拌站标准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要求建设,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并建立完善的企业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区政府)
(二)鼓励创新驱动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商品混凝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技术研发中心和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积极研发绿色混凝土材料、高性能混凝土、绿色智能制造等技术;支持企业研发固废资源化利用技术,在满足混凝土质量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突破大掺量固废和建筑垃圾再生骨料混凝土的质量控制技术,提高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促进行业高端发展。(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各区政府)
4.推广智能制造技术
鼓励应用预拌混凝土智能制造共性技术与装备,支持企业建设智能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实现采购、调度、生产、运输车辆、泵送设备、物流、技术、质量、试验、检验、财务等核心业务信息化。(责任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三)加快绿色发展
5.促进环保升级改造
支持企业加强生产、运输、存储环节管控,降低生产消耗,减少污染排放,完善扬尘污染防治在线监测系统,确保有效运行。(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政府)
6.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支持企业对商品混凝土生产方式、设备、材料运输方式、利废技术、厂区封闭、再生能源利用、循环利用等方面进行升级改造;鼓励企业建设绿色、环保、智能化生产线。(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区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统筹协调,加强联系沟通,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商品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政策宣传,引导企业主动落实绿色发展路径,为商品混凝土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舆论保障。
(三)加强服务保障。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政府要做好辖区商品混凝土企业绿色低碳环保智能化发展过程中的服务保障工作,依法合规支持企业在站点环保、利废技术、再生能源利用、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绿色升级改造工作。
本实施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政策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枞阳县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