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市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
标准》的通知
建质〔2022〕34号
琊区、南谯区住建交通局、文明办,滁州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琅管委建设局,琅琊区、南谯区文明办,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筑工地围挡标准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品质形象提升,市住建局会同市创建办制定了《滁州市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标准》的贯彻实施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滁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含琅琊区、南谯区、经开区、中新苏滁高新区)新开工的建筑工地,应按本《标准》要求设置围挡。
城市主次干道、整面围挡破损且无法修复的在建工地,应按《标准》进行升级改造。
二、建筑工地围挡应定期检查、清洗,保证其整洁、完整、牢固;围挡外侧不得堆放各类建筑材料,不得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杂草等。
三、加强围挡日常巡查工作,发现围挡倾斜、破损、公益广告内容过时等情况,要及时进行维修及更换。
四、工程结束前不得随意拆除施工现场围挡,当妨碍施工需要拆除时,应使用不低于2.5m的临时围挡进行隔离围护。
五、城市储备用地和拆迁工地围挡设置可参照《标准》执行。
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