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滁城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滁行执秘〔2021〕104号
琅琊区、南谯区城管执法局,城管经开区分局、苏滁分局、琅琊山分局,局属相关科室、二级机构: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建设系统完善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提高滁城户外广告管理水平,解决当前广告管理乱象,现印发《关于加强滁城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请各单位贯彻执行。
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强滁城户外广告管理工作意见
为加强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建设系统的完善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提高滁城户外广告管理水平,根据目前城区广告管理现状,制定此工作意见:
一、解决问题
重点解决管理职责不明、市区两级信息不畅、偷设乱建情况突出、日常管理薄弱等问题。
二、责任分工
(一)属地城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日常管理,对违规设置、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执法处罚,安排指导第三方服务公司(由市局提供)对违规、超期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拆除,根据审批信息,跟踪实际设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定期(尤其是大风等恶劣天气期间或敏感时间节点)开展户外广告安全排查,督促产权单位或管理单位尽到安全责任。
琅琊区、南谯区城管执法局继续受市局委托负责本辖区门头店招审批工作,经开、苏滁、琅琊山分局负责本辖区门头店招设置现场勘察并提出勘察意见。
(二)公用事业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户外广告审批工作,按照协调、美观、整齐、安全的要求严把审批关,及时共享审批管理信息,负责公益宣传任务的落实、督促、协调。
(三)考评督察科。将户外广告管理情况纳入城管综合考核内容,交办、督办户外广告管理重点问题。
(四)监督指挥中心。将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的管理情况纳入信息采集重要内容;及时采集交办违反管理规定,私设、乱设、广告破损、内容错漏等影响市容和安全的问题;根据审批信息,跟踪实际设置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交办督办;配合市容科依托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户外广告管理信息系统。
(五)法制科。对户外广告管理提供法律指导。
(六)市容环境管理科。牵头负责户外广告管理和整治工作。参照非机动车拖移模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第三方服务公司,为属地提供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依托数字城管系统,谋划建设户外广告管理信息系统。
(七)城管综合支队。负责查处跨区域或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违规、违法设置户外广告的案件。
(八)局属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局属户外广告设施由财务科和办公室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进行登记管理。广告招租和安全运行维护,由公用事业科会同办公室、财务科组织实施。
(九)广告协会。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头招牌的整治,负责组织各广告会员单位积极摸排认领大型户外广告,宣传广告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行业自律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开展公益宣传,对诚实守信热心公益有社会责任感的的广告公司给予表彰,建立统一的二维码管理平台,加强户外广告的行业协会管理。
三、工作步骤
分两个阶段推进我市户外广告管理工作:
(一)深入摸排底数,遏制偷设乱建,形成管理台账为长效管理打下了基础。
1.参照非机动车拖移模式,市容科牵头采取公开招标的方法确定第三方服务公司,为属地城管部门提供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服务。
2.属地城管部门按照附件一表格对辖区内大型户外广告全面摸排,突出位置、性质、安全状况及现场图片,报市容科汇总。数字城管在属地摸排信息的基础上,查漏补缺,对属地摸排结果进行补充。
市容科汇总摸排信息后会同公用事业科针对属地及数字城管难以确认的责任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通知相关广告发布单位进行认领,完善形成城区户外广告底数信息。
3.对无单位认领的大型户外广告,由属地城管部门按照法律程序通过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拆除。对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根据属地城管部门意见,由设置单位加固整改或者由属地城管部门责令拆除,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4.建立专项微信群,市区两级审批、管理相关人员参加,道旗、桁架及其他大型户外广告审批情况及时在群内共享,畅通信息,协同管理。
5.在掌握底数的基础上,各单位、科室各尽其责,坚决杜绝新增偷设乱建情况,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处罚一起。属地城管部门担负起辖区户外广告日常管理职能,及时发现破损、错漏等问题,联系责任单位限时整改。
(二)依托数字城管建设户外广告管理信息系统,形成完整的常态化管理体系。
依托数字城管,建设广告管理信息系统,包含设施定位信息、设置单位、联系方式、负责人、审批批文原文及编号、设施安全维护检测台账、设施当前及历史画面、公益发布情况等等信息,形成数据库,并通过二维码链接数据库,大型户外广告设置信息二维码,并根据情况向门头店招延伸。
各单位依托信息系统,进一步细化责任,形成包括设施安全、公益广告设置等内容的全面管理体系。
四、近期整治工作安排
(一)摸排准备阶段(2022年2月底前)。属地城管部门牵头,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单位配合,2022年2月底前完成全方位摸排工作。
市容科完成广告拆除服务公司招标工作。市容科、公用事业科在各区摸排基础上2月底前完善形成城区户外广告底数信息。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3月-2022年4月)。整改限期过后,属地城管部门为主,相关单位配合,根据实际情况开展集中整治。
(三)常态管理阶段(2022年5月之后)。形成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新增偷设乱建情况,加强日常管理,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内容无错漏、外观无破损、公益内容按比例设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