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科学技术局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阜科〔2025〕39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卫生健康委,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我市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医学技术成果临床转化与推广,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科学技术局 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9月1日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四个面向”,进一步加强阜阳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升临床医学研究水平,促进卫生健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建好创新平台,培育创新生态,规范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与管理,参照《安徽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阜阳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中心是面向阜阳市疾病防治需求,以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为宗旨,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本地临床诊疗水平领先的医院为主体,联合县(市、区)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共同组成的疾病诊疗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疾病诊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市级生命健康科研平台。
第三条 中心的主要任务包括:
1. 根据中心建设方向,围绕本领域、本地区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和临床诊疗共性技术问题,开展相关临床研究,提高本领域、本地区诊疗技术水平;
2. 构建覆盖市县乡的诊疗协同网络,推广临床研究成果,组织业务培训,带动本领域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提升;
3. 培养临床研究领军人才和骨干团队,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阜阳市科技局、阜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中心的管理部门,负责:
1. 制定全市中心布局规划;
2. 审批中心的建立、调整和撤销;
3. 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
4. 研究制定支持中心建设和运行的相关措施。
第五条 医疗机构按照行政属地,所在地的科技、卫生健康管理部门为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1.对申报中心的资料进行初审和推荐;
2.指导中心的日常管理;
3.支持中心的建设。
第六条 中心依托的法人单位是中心建设的责任主体(以下简称“依托单位”),主要职责是:
1.组织本单位中心申报工作;
2.负责中心的建设实施,提供人财物等保障条件;
3.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
4.保障中心临床研究顺利开展。
第七条 协同网络成员单位应协助中心开展协同研究、成果推广和人才培养等工作。
第三章 申报与评审
第八条 申报中心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的牵头单位应为依法设立的具备相应临床研究能力的医院,信用良好;
2.拥有学术水平高、临床经验丰富的学科带头人及结构合理的创新团队,能够广泛开展临床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
3.临床医学研究能力突出,近5年内主持过相关领域科研项目,并取得标志性临床科研成果;
4.中心按照本领域疾病防治重点和实际需求,建立协同网络。
5.能为中心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第九条 申报评审程序:
1.依托单位向归口管理单位提交《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2.归口管理单位对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报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并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
4.管理部门根据综合评审结果,综合考虑全市临床研究发展需求、医学科技发展整体布局等因素,择优审批中心的依托单位,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5.管理部门对通过社会公示的中心发文予以正式确认。
第十条 获批建设的中心应在1个月内提交建设方案,经审定后开展建设工作。
第四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中心依托所在的法人单位建立,依托单位是中心和研究网络建设的责任主体。
第十二条 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负责中心建设、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中心设立学术委员会,提供战略规划、研究方向、重点任务及网络建设等咨询指导。
第十四条 中心应科学规范地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第十五条 中心建设期限一般为2年,建设期满后组织验收。确有合理原因需延期的,原则上可延期1次,时间不超过1年,并经市科技局报备。
第十六条 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每年1月底前将上年度工作报告报送市科技局。
第五章 验收与评估
第十七条 建设期满后由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八条 验收结果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不通过者可限期整改后重新验收。
第十九条 验收通过后的中心每3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
第二十条 对评估优秀的中心给予表扬;不合格者限期整改;连续两次不合格予以撤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中心统一命名为“阜阳市XXX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参考格式)
2.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格式)
3.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参考格式)
附件1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申报领域:
申报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阜阳市科技局
填 写 说 明
一、申报书由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申报书中的依托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依托单位公章一致。
三、申报书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申报书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六份报市科技局。
六、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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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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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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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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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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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中心负责人 相关信息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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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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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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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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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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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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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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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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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书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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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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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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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疾病领域
临床专科: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阜阳市科技局
填 写 说 明
一、方案中由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方案中的依托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依托单位公章一致。
三、方案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方案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六份报市科技局。
六、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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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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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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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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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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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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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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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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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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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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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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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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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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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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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心建设方案 1.分阶段的建设目标及考核指标。 2.体系建设整体构想及分阶段的年度工作计划(中心及网络的组织构架、主要单位和任务分工;对中心及网络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的考虑,包括资源整合方式和协同研究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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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工作方案 1. 分阶段的研究目标及考核指标。 2. 任务分解:突出临床实际需求,研究提出中心的重点研究任务,针对各具体研究任务进行任务分解并提出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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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及推广方案 1. 分阶段的推广目标及考核指标。 2. 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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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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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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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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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20 年)
疾病领域
临床专科: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阜阳市科技局
填 写 说 明
一、报告由中心依托单位提交意见并签章。
二、报告中的依托单位名称,请按规范全称填写,并与依托单位公章一致。
三、报告中文字须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1.2倍行间距。
四、凡不填写内容的栏目,请用“无”标示。
五、报告用A4纸打印、装订、签章。一式三份报市科技局。
六、表格内各栏如填写不下,可自行顺延加页。
阜阳市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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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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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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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领域或 临床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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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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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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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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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联系人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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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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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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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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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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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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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度进展概述(限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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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取得的研究成果情况 1.新承担的临床研究课题(包括市级以上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等)。 2.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突破或成果情况(防治技术、诊疗规范、指南采纳等数据;发表临床研究文章:核心期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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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成果普及推广情况(普及推广情况:推广的新技术/规范数量及范围、培训的机构数及覆盖的人员数、技术/规范的推广应用、社会经济效益和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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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情况 1.中心建设情况及协同网络运行的基本情况(包括网络主要成员单位和人员等相关数据)。 2.人才培养情况(领军人才、技术骨干、创新团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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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中心管理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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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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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 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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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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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口管理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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