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管〔2023〕7号
关于2023年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
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各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面节约战略,按照《关于2023年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安排,稳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战略部署,提出“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等具体任务,对实施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决策部署,结合地区部门实际,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能源、水、粮食、土地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序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和全面节约战略,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用能结构优化、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协同推进降碳、节能、减污、扩绿,进一步推动各级公共机构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扎扎实实把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二、稳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坚持节约优先,全面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积极运用市场化机制对空调、照明、食堂等重点用能系统和部位实施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新能源、新技术,常态化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反食品浪费、生活垃圾分类、节水护水等工作,营造绿色低碳氛围,多措并举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一)持续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组织2022年度创建单位和已建成单位迎接国家抽查评价。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遴选宣传节约型机关典型案例,多种渠道宣传推介。加强动态管理,组织第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评价复核,市属建成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10%,县属建成单位抽查比例不低于5%(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
(二)扎实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建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不少于26个,其中建成不少于22个(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发挥引领作用,带动各级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参加全省塑料污染治理厅局联合专项行动,督查《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结合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开展宣传。
(三)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科学推进各类公共机构加强食品节约减损管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按照全省党政机关绿色食堂评估细则,积极创建绿色食堂不少于9个,其中建成不少于4个(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坚持完善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持续开展餐饮浪费行为明查暗访。
(四)全面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出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分级分类推广标准,指导各县市区建立项目库和推广计划。通过观摩学习、推介案例等方式,加大各市直单位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力度,探索县区打包托管模式,全年落地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少于4个。
(五)逐步促进能源消费绿色转型。常态化开展节约用电行动,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推动有条件的公共机构率先建设全电厨房。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食堂余热回收等新技术宣传推广力度,鼓励市场化方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光热项目建设。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规范和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本级行政中心、政务中心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
(六)深入推动节水护水。强化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参与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推进市直属事业单位巩固节水型单位成效,推动市属高校开展合同节水管理试点。
(七)大力营造绿色低碳氛围。坚持不懈做好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日常宣传,充分利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先进经验,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倡导构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不断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标准制度体系,完善创新工作推进落实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摸清底数基数,不断选树优秀典型增强示范效能,进一步壮大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为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一)深化能源双控。以2020年能源、水资源消费量、碳排放量为基数,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累计下降3%,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分别累计下降4.5%,单位面积建筑碳排放量累计下降5%。
(二)摸清工作现状。积极引导高等学校、三甲医院、阜阳市市民中心及各县市区行政中心、政务中心等重点用能公共机构中开展能源审计和碳排放核算,分析节能改造潜力,督促超额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开展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梳理节约型机关创建、合同能源管理推广等重点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办法。
(三)提升信息化水平。做好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试点,组织全市公共机构使用综合信息平台填报2022年度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进一步提升数据统计质量和效率。配合省管局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场景应用项目建设,采集核实各级公共机构的用能人数、建筑面积和各类计量器具等基础数据,协调供能单位共享电、水、气、热等能源消费数据,年底前配合省局完成党政机关电耗数据接入公共机构节能场景应用模块。
(四)完善标准制度。持续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配合省管局发布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绩效评价导则地方标准,健全能源资源消费计量、统计调查、定额管理等制度规定。
(五)优化落实机制。强化运用节约型机关动态管理评价复核、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检查、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等工作机制,将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市直单位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统筹调度,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六)增强示范效能。选树节约型机关、合同能源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和反食品浪费等工作典型,遴选优秀案例,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充分吸收借鉴全国试点示范先进经验和沪苏浙等省市有效做法,突出示范性、引领性抓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遴选首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启动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七)加强能力建设。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分级分类开展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合同能源管理政策解读等业务培训,组织基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观摩交流学习,配合省管局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有效措施,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高质量完成2023年和“十四五”时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目标任务。
附件: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分解表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2023年3月8日
附件
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分解表
|
地 区 |
绿色食堂 |
垃圾分类示范点 |
节约型机关复核 |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
|
市 直 |
1 |
2 |
10 |
4 |
|
颍州区 |
1 |
3 |
3 |
|
|
颍东区 |
1 |
3 |
3 |
|
|
颍泉区 |
1 |
3 |
3 |
|
|
临泉县 |
1 |
3 |
3 |
|
|
太和县 |
1 |
3 |
3 |
|
|
阜南县 |
1 |
3 |
3 |
|
|
颍上县 |
1 |
3 |
3 |
|
|
界首市 |
1 |
3 |
3 |
|
|
合 计 |
9 |
26 |
28 |
4 |
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处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