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全市
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支持全市
软件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的通知
阜政办〔202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快全市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关于支持全市软件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
关于加快全市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软件发展战略,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升关键软件产品供给能力,努力创建特色型软件产业园,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推进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建设战略要求,按照省、市党代会部署安排,积极抢抓新一代信息技术蓬勃兴起的重大机遇,加快软件产业园建设,加大创新投入,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生态,不断激活数字产业化引擎动力,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阜阳经济社会发展赋智赋能。
二、主要目标
构建“1+3+N”的总体布局体系,以阜阳软件产业园为核心,以颍泉智能制造产业园软件基地、颍东岳家湖科创园软件基地、阜合园区软件产业园为骨干,以五县市软件产业园基地为补充,推动软件产业园多层次建设,推进产业聚集,加速成果转化,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软件产业园,使软件产业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力争“十四五”期间,软件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技术创新体系更加完备,产业有效供给能力大幅提升,融合支撑效益进一步突显,培育壮大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龙头软件企业,形成富有特色的产业生态体系。到“十四五”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达100亿元以上,规上企业数量超过50家。
三、重点任务
(一)培育市场主体。完善软件企业发展梯队,围绕工业软件、云计算、大数据、工业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瞄准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机构和重大项目,借助龙头企业、专业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实行精准招商,努力引进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头部企业。同时,借助市场力量,对存量软件企业进行嫁接和改造,鼓励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软件企业。加大对初创企业的扶持力度,探索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类创业创新团队落地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招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所有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及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照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锻造产业平台。强化软件产业发展的支撑空间,以园兴产、以产促园,高标准、高起点建设阜阳市软件产业园,辐射带动周边特色园,推进软件产业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引进专业化运营机构,建立包含投融资、适配验证、测评认证、产权交易、价值评估、信贷、保险等专业化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园区软件企业提供优质化、专业化服务;聚焦智慧城市建设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服务和面向智能制造的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等特色软件产业,支持组建软件产业联盟、技术创新联盟和产学研联盟,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软件产业生态。(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数据资源局、市招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创新驱动。推进“产创才”融合,优化人才资源配置,积极招引省内外高校、软件龙头企业创建或共建数字产业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等,建设人才数字工场、人才实训基地,将工程师队伍与教师队伍相融合、学院学习与项目化实训相结合,实现人才与产业需要无缝对接,培育一批研发水平高、自主创新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软件人才团队。依托阜阳师范大学、阜阳职业技术学院、阜阳技师学院等高校,加强与国内领先平台企业孵化基地合作,加快建设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载体,提升创新孵化效能。支持软件企业在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应急、智慧医疗等领域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示范标杆项目,建设有影响力的前沿技术测试实验室和场景展示应用平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数据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数字赋能。深化数字融合应用,大力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等,创新行业软件应用,推进融合智能产品创新迭代。围绕工业产业研发设计、生产控制、生产管理、市场流通、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培育一批工业软件服务企业。加快5G通信、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发展。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参与“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鼓励企业实施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深化数字在医疗卫生、交通物流、环境监测、应急保障、治安防控等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领域的集成应用和创新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成立市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指导调度。坚持市区联动、部门协同,优化整合各地软件资源,积极引导软件企业向园区集中,推进软件产业集群集聚发展,增强园区发展能级,努力把软件园打造成立足阜阳、辐射周边的数字经济战略高地。
(二)加强政策导入。制定出台软件产业园项目落地优惠扶持政策,加快引进国家软件百强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企业,支持设立区域总部、研发中心、数据中心等。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并参与基金的运营和管理,重点支持软件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大项目引进培育,加大对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扶持,推进资本与项目、需求与服务有效对接。加大对软件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重点软件产品、服务及解决方案依法纳入政府采购清单。
(三)强化要素保障。坚持“集中、集约、集聚”原则,优先保障园区软件企业土地供应,用好用活存量土地资源,支持优质项目建设;支持制造企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创新企业融资服务,深化产融对接,推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软件企业在安徽股权交易托管中心挂牌,精准对接软件企业融资需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软件产业生态,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产业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整合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金融等资源予以支持。对软件企业举办的具有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会议、论坛、展会等,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及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软件产业园建设规划,推进招商引资和产业集聚。
附件:阜阳市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阜阳市软件产业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胡明文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虞建斌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 博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 浩 市政府政研室副主任
韩 烁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高文军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刁卫华 市教育局局长
笪乘胜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局长(主任)
桂 超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增泓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姚晓群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窦灿辉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玉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周拥军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翟奇志 市商务局局长
都凤仁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刘 飞 市统计局局长
徐云飞 市科技局局长
李文志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
齐明砾 市数据资源局局长
柳 飞 市委办副主任、市招商中心主任
刘利庆 市税务局局长
王诗兵 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长
笪前进 颍州区委常委、副区长
曾 认 颍泉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玉洲 颍东区委常委
虢 磊 颍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朱启峰 太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倪 捷 阜南县副县长
叶战伟 临泉县委常委、副县长
屈 凯 界首市委常委、副市长
苑光辉 阜阳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成双 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能如下: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软件产业园建设发展工作。
(二)建立软件产业园建设发展协调会议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筹指导、协调解决软件产业园区建设及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三)协调园区投资主体制定园区建设方案和年度计划,跟踪园区建设进度。
(四)建立完善软件产业园软件产业统计体系,加强经济运行监测。
(五)督促协调成员单位研究制定政策扶持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韩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发生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关于支持全市软件产业园建设的政策措施
为加快我市软件产业园建设步伐,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具体实际,现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培育良好产业生态
(一)支持各类创新平台建设。以满足企业共性需求为导向,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及公共设施共享为重点,着力发展一批设施完备、支撑力强、运作规范的软件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软件技术创新服务支撑体系。支持软件产业园申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对绩效评价优秀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所有任务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及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对照落实,以下不再列出)
(二)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获得省财政支持关于企业信创目录产品奖励项目、企业软件收入上台阶奖励项目、“智能+应用场景”优秀解决方案奖励项目、优秀解决方案示范建设奖励项目、人才实训奖补项目、建设软件名园奖补项目奖补的,按照省政策要求兑现市级奖补。(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壮大高新技术企业规模。支持软件产业园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当年新认定及第2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连续3次及以上通过认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由市外整体迁到阜阳、有效期内的软件类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二、打造低成本发展空间
(四)给予企业入驻补贴。为降低企业开办成本,对新入驻的软件企业给予租金、购置办公用房、装修及物业管理费补贴。租金补贴方面,鼓励大量集聚软件专业人才,按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50人(含)以上按照20-30元/平方米*月,50人以下按照10-20元/平方米*月,连续三年给予租金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在园区内实交的租金总额。购房补贴方面,在园区购买办公场所的按照一定标准给予购房补贴。装修补贴方面,对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达到50人的软件企业,根据核定面积,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给予装修补贴,在企业入驻后三个月内补贴到位。物业管理费补贴方面,自入驻时间起,三年内根据核定面积予以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以上租金、购房、装修、物业管理费补贴所指房屋面积以该企业在本区缴纳社保的软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
三、加强软企运营扶持
(五)支持软件产品研发。对经省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经省认定的信息消费创新产品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每年遴选一批优秀智能硬件,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进入国家目录的创新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实施研发投入考核奖励,对软件产业企业根据研发投入总量、研发投入强度给予相应奖励。(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优先发展云平台、云原生、中间件、自动化测试、EDA软件;支持发展主导产业数字化、大数据处理、数据治理、人工智能、数字内容软件。支持基于国产软件基础开发的工业应用软件研发。支持EDA国产化替代软件的研发,推进集成电路制造、封装、测试软件研发及多物理场计算软件的设计与开发。围绕软件产业“卡脖子”技术,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究与开发项目,单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七)参与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大数据相关企业参与数字阜阳、数字政府、城市大脑等数字城市应用场景建设,对运用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开展数字城市应用场景创新项目投资300万元以上,具有示范意义且取得一定成效的择优按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对我市首次认定的省级大数据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市数据资源局、市财政局)
四、强化人才招引培育
(八)给予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对软件产业园企业新引进的人才,根据相关规定按一定标准给予生活补贴。
新引进人才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申报企业工作12个月及以上,并在该企业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人事档案须迁入阜阳市(境外人才除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九)给予新增研发人员补贴。入驻软件产业园企业当年新增研发人员,满足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园区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每名按一定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培训补助。(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十)鼓励引进高科技人才。对软件企业引进的年薪达50万元以上(税前)的急需紧缺科技人才,按其年薪10%的比例奖励用人单位(年薪超过150万元以上部分不予奖励),专项用于企业科技研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一)优化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完善高等院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专业设置,根据产业需求不断扩大办学规模,强化资源配置。鼓励国内外高水平大学和机构与阜阳市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共同建设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产业人才培训班,对培训班建设和运营给予一定支持。(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五、提升人才安居保障
(十二)提供良好生活居住环境。整合现有人才公寓资源,保障软件产业园的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住房需求。支持完善园区周边商业娱乐配套,打造15分钟生活圈,为软件行业人才提供现代化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房管局、市城乡建设局)
(十三)提供良好教育服务保障。大力支持解决软件企业人才子女教育入学问题,积极协调处理人才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入学需求。(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六、强化金融支持力度
(十四)鼓励商业银行加大对创新型、成长型软件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商业银行开展领军人才纯信用、免抵押、免担保类贷款。对首发上市的软件企业,分阶段奖励10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的,分层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软件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对软件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按照发行规模的1%,给予企业补助单个项目最高70万元。发挥市级股权投资基金作用,将创新型、成长型软件企业纳入基金投资项目“白名单”给予优先支持。各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软件企业优先提供融资性担保,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1%,并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阜阳银保监分局)
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
(十五)在软件产业园进行硬件建设时,优先给予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扶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给予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贴等支持。引导优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软件产业园,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补贴。(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八、其他事项
(十六)“一事一议”政策。国家软件和信息服务竞争力百强企业、软件领域内国内单项前十强企业等国内外龙头软件企业落户我市,或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基地、技术支持中心且吸纳软件技术人才特别多的软件企业,可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具体协商优惠政策。
(十七)本措施涉及的奖励与各县(市、区)、园区其他同类奖励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项政策措施可视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十八)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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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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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