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
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秘〔202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开区、阜合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阜阳市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18日
阜阳市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及阜阳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食安安徽”整体品牌建设,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和质量强省战略,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1〕3号)《中共阜阳市委办公室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阜阳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阜办发〔2020〕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食安安徽”品牌建设计划,“十四五”期间,计划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含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235家、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5个、食品安全街区(小镇)5个、食品安全示范县5个。到2025年,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食品产业新格局,构建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现代食品产业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积极参与创建“食安安徽”公共品牌。全市各级各部门与社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品牌的挖掘、遴选和培育工作,引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内涵,培育建设安全放心和高品质、高附加值的安徽食品品牌。(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以“食安安徽”品牌建设为载体,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基地(园区)、食品安全街区(小镇)、食品安全示范县等为主体,实施食品安全质量提升行动。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质量兴农计划。提升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水平,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申报工作力度,全面实现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深入实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大力推进绿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加工集聚区和物流供应平台建设,持续深化区域交流合作,积极拓展沪苏浙绿色农产品销售市场。培育“食安安徽”食用农产品企业50家,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3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建设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以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提升林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培育1家林下特色中药材、森林食品等“食安安徽”林下经济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食品产业转型。深入实施“三品”战略,推动我市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抓好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和信息交流工作。从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贮存管理等关键环节防控风险,积极应对新原料、新工艺、新业态带来的新风险。深入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培育“食安安徽”食品生产企业50家、食品生产基地1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规范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管理。提高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企业质量水平,打造食品流通消费环节领军企业品牌。食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食品安全自查、人员管理、经营过程管理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确保经营过程持续合规。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做好涉疫食品核查处置和应急处置,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信息登记上传、“四证一码”销售和无接触点取餐等要求。开展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及时公示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风险分级等级评定结果。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推广采用4D、5常、6T等管理方法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结合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创建活动,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培育“食安安徽”食品流通企业55家、餐饮服务企业80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实施示范创建引领行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开展食品安全街区(小镇)创建活动,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培育“食安安徽”食品安全街区(小镇)5个、食品安全示范县5个。(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出口食品安全管理。促进蜂蜜、果蔬罐头等地方特色产品出口,助力农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外贸发展。出口食品合格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阜阳海关、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打造“优质粮食工程”升级版,加强“皖美粮油”公共品牌建设,助推粮食产业提质增效,增加优质食用农产品供给总量,提高绿色优质安全粮油供给水平。(责任单位:市粮食和储备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评价工作监管。加强对“食安安徽”品牌评价工作的管理,实施跟踪评价和动态管理,构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大对“食安安徽”品牌的管理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非法使用标识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十一)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在品牌整合、市场策划、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消费者评价机制,提高公众认可度。(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二)讲好“食安安徽”品牌故事。定期向社会发布和推介“食安安徽”品牌名单,推进“食安安徽”品牌形象标识的使用和推广。加大“食安安徽”品牌宣传力度,全力打造安徽食品品牌整体形象,扩大安徽食品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强化食品科普宣传。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责任单位:市食安办、市科协,市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
(十四)扩增公众消费信心。大力倡导绿色、健康、节约的饮食消费文化,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助推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消费新模式。加快推进农产品区块链可信质量追溯系统和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应用,实现食品可追溯管理。积极发展线上经济,开辟消费新空间,统筹推进农产品和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管理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食品产业发展需要,依托高校、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大食品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合行业及自身特点,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严格执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制度,促进食品安全专业人员素质提升,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食品产业从业人员,打造食品安全品牌建设专业化队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品牌建设、品牌塑造、品牌提升等方面,食品企业实际发生的提升质量、品牌塑造等方面经费投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综合运用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优惠措施,将支持食品实体经济品牌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向高端供给侧和品牌建设集聚。(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提升品牌科技内涵。争取省科技计划项目,统筹现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创新。采取“政产学研用金”联合的方式,支持公共研发、设计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食品企业自主创新,提升综合实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粮食和储备局)
(十八)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健全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深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检验检测资源,不断提升我市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阜阳海关、市粮食和储备局、市林业局、市菜篮子中心、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健全信用监管体系。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阜阳市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如干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始终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将“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发展目标,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支持力度。完善扶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县、街区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有关食用农产品和食品产业规划、用地、投资、融资、信贷等方面提供政策扶持。鼓励食品行业开展品牌宣传、展示和交流活动,提振消费信心,推动阜阳美食“走出去”。加大对人才培养、执法装备、检验检测能力、信息化、追溯体系、科技支撑体系等方面的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资金投向食品安全基础设施、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品牌日、质量月和进社区、进企业、进商超、进校园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对“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参与度。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宣传解读、品牌整合、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深度挖掘品牌价值内涵。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营造“食安安徽”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督查评估。围绕“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工作,结合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规划,强化跟踪调度、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