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宿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宿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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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宿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宿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

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直有关单位党组(党委)、市属各高校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精神,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宿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宿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1224


附件:

 

宿州市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

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皖教组发〔2021〕2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美育育人功能,加快美育工作改革步伐,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2022年,配齐配好美育教师,美育课程开齐开足,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显著,资源配置不断优化,评价体系逐步健全,管理机制更加完善,育人成效显著增强,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明显提升。到2035年,基本形成全覆盖、多样化、高质量、现代化的学校美育体系。具体目标:

——教师队伍。多渠道补充美育教师,建立多元化专兼职美育师资队伍,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美育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明显提升。

——学生发展。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确保每名学生至少参加1个美育社团,学生在学校期间能掌握1-2项艺术技能,学生参加艺术活动呈常态化。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陶冶高尚情操,塑造美好心灵,增强文化自信。

——场馆设施。全市中小学校美育场馆设施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满足课程教学和美育活动的需求。

——办学水平。整体推进学校美育发展,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缩小,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

二、重点任务

1.完善美育课程。严格落实学校美育课程开设刚性要求,不断拓宽课程领域,逐步增加课时,丰富课程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丰富艺术课程内容,在开好音乐、美术、书法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高中阶段开设多样化艺术课程,增加艺术课程的可选择性。职业教育将艺术课程与专业课程有机结合,强化实践,开设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拓展性艺术课程。完善各级各类学校美育课程目标,构建大中小幼相衔接的美育课程目标体系。树立学科融合理念,有机整合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推进课程教学、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建设深度融合,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

2.深化教学改革。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增强各学科教师的美育意识,形成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园文化"三位体"的育人合力。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全面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用3-5年时间,培育一批学校美育优秀教学成果和名师工作室,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开发一批美育课程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3.提升教研水平。加强学科基地校与名师工作室建设,探索建立市、县()美育教研协作机制,发挥学科带头人在美育教学研究上的引领作用,促进美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定期开展网络教研、片区教研、学科中心组教研,送课下乡等教研活动,开展协作攻关、联合攻关,实现区域间、校际间科研资源的共建共享和优势互补,及时总结推广科研成果。市教体局每年举办次市级 美育课评选活动,大力开展以美育为主题的跨学科教育教学和课外校外实践活动,将相关学科的美育内容有机整合,发挥各个学科教师的优势,形成育人合力。

4.丰富艺术实践。建立面向人人,常态化学生全员艺术展演机制,大力推广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广泛开展班级、年级、校级等群体展示交流。加强中小学校学生艺术社团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市每年开展一次幼儿艺术游戏展示,举办“宿州市中小学艺术节”“职教校企文化艺术节”等活动。学校要结合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国家重大节日、大事件、革命文化题材的比赛活动。推动高雅艺术、戏曲、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企业文化等进校园。遴选建设市级并推荐申报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和基地。

5.强化师资队伍。各县区要加大中小学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县区应每年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美育教师。鼓励“跨校走教、共享教师”,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缓解美育师资不足问题。鼓励优秀文艺工作者等人士到学校兼任美育教师。全面提高美育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素质、育人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优化美育教师岗位结构,畅通美育教师职业发展通道。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在教学成果奖等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各县区要把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当地政府“十四五”规划之中,力争到2022年全市小学和初中教师中美育专职教师比例分别不低于60%和80%,;加强对现有教师、兼职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在职中小学艺术教师全员培训。

6.改善设施条件。配齐配足必要的美育功能教室和设施设备。建立美育器材补充机制。把农村学校美育设施建设纳入地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与周边学校和社区共用共享。

三、健全工作机制

1.推进学校美育评价改革。认真开展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校美育工作评估和学校美育工作年度报告工作。将学校美育课程开课率、美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学校美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生艺术素质发展状况等作为工作报告重点。市教体局定期组织美育工作专项调研,了解学校美育发展状况。

2.完善美育教师岗位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美育教师素质的第一标准。围绕教会、勤练、常展的要求,完善美育教师绩效工资和考核评价机制。将评价导向从完成课时数量转向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对美育教师的表彰力度,在教学成果奖、拔尖人才评选表彰中,保证美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在全国、全省美育展评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美育教师,参加职称评聘或评先选优时,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

3.加强美育督导评价。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支持学校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列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督导考核的内容。加强学校美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课程实施不规范、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保障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总体谋划,制定具体措施。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美育工作。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对学校美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把学校美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制定实施学校美育师资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强化经费保障。各县(区)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稳步提高学校美育工作经费投入。探索和鼓励社会力量协助发展学校美育,拓宽学校美育投入渠道。

3.营造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学校美育工作的宣传力度,传播正确观念,营造良好氛围。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充分展示新时代青少年健康向上,充满活力的精神风貌,形成全社会重视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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