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直教体系统文明创建工程暨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的通知
埇桥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局相关科室:
现将《市直教体系统文明创建工程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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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教育体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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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2日 |
市直教体系统文明创建工程暨未成年人
思想道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市文明委创建工作安排部署,巩固深化市教体系统文明创建成果,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结合市直教体系统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线,牢牢把握为民创建、创建为民主旨,突出文明校园创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国民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等重点,全面提升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和师生的文明素质,助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幸福美丽的现代化美好宿州。
二、创建目标
全面落实《宿州市实施文明创建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确定的目标责任,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全市教育系统文明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通过三年努力,党的创新理论更加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广泛弘扬,全市中小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市直教体系统干部职工、广大师生文明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文明创建基础更加夯实,人民群众对宿州教育体育事业的满意率进一步提高。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培根铸魂工程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学校长期政治任务,纳入理论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支部学习计划,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以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为示范带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中国道路宣传教育。在每年的重要时间节点(清明、五一、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及抗战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国家公祭日等),运用访谈宣讲、展览展示、演讲征文等方式,组织开展中国道路宣传教育。切实担负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积极稳妥做好经济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舆论引导,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托道德讲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化阵地,广泛开展核心价值观宣讲解读;充分运用微信、微视频、抖音、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不断拓展核心价值观传播平台;持续把核心价值观融入学生守则、行业规范、职业规则、团体章程,利用升国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入队仪式等时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4.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人物选树活动,深化“好人成名人、名人做好事”主题实践,持续开展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进机关、进学校系列活动。引导教育界公众人物带头践行核心价值观,并通过基层宣讲、公益广告、专题展览、故事汇巡演等方式,广泛开展道德模范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积极在机关、学校搭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风尚宣传平台,确保抬眼可见,举足即观。
(二)推进行风清廉工程。
5.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经常性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深入开展深化“三个以案”等党风廉政宣传警示教育活动,创新教育方式,宣传先进典型,强化警示教育,干部群众对反腐倡廉满意度达90%以上。
6.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大力整治各级教育“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市民对教育系统的机关工作、政风行风作风建设满意度大于90%。制定实施《宿州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细则》,制发宿州市师德师风建设学习手册,持续深化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7.推进政务公开。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决策责任制和决策过错追究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听证咨询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和新闻发布制度,推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与网民经常性交流互动。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回应网民诉求,办理回复率100%、满意率90%以上。
(三)推进安全法治工程
8.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教体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把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大力提升广大教职员工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活动,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和“宪法晨读”等活动。
9.推进基层依法治理。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高教育行政执法能力。依法受理行政复议、参加行政诉讼。修订市教体局行政权力清单、服务清单。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办学管理章程。制定推行《宿州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宿州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的实施办法》。推进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机制全覆盖,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落实《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10.保障校园安全。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风险预控、专项整治、联防联治和安全制度机制完善等工作,加强对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残儿童等青少年特殊群体的一对一帮扶工作,有效防范性侵、体罚、虐待、欺凌、溺水等问题隐患。加强新时代校园卫生工作,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食堂食品安全。
(四)推进为民惠民工程
11.发展国民教育。加快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巩固义务教育阶段均衡发展成果,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办好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加强教育投入保障,确保生均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高于国家基准定额。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建立扶助弱校发展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高于75%。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全年至少开展两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12.深化文明实践。落实市文明委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制度,深化俭以养德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反对浪费、崇尚节约”文明行动,推动“文明餐桌”行动不断深入;加强文明行为养成教育,深化“做文明有礼宿州人”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部师生除陋习、树新风、践行文明礼仪;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培育良好家风家教,深化文明家庭、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创建,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开展扶贫济困、慈善捐助、支教助学、义务献血、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公益活动,引领社会风气向善向好。
13.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认真学习宣传《志愿服务条例》,细化志愿服务年度计划,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深度融入文明城市建设。围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文明创建等内容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提升学雷锋、三关爱、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水平,开展党员进社区、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传播志愿者活动,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对志愿服务的认同率、支持率、参与率。
(五)推进德育提质工程
14.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实施深化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创新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持续开展“青春告白祖国”“新时代先进人物进校园”等品牌工作,全面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贯彻落实。指导“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持续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开学第一课”“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系列活动。选树身边榜样,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优秀童谣征集、推广和传唱活动。加强未成年人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题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完善机制,开展留守儿童、困难儿童、流浪儿童和社区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关爱帮扶活动。
15.加强体育美育劳育工作。实施学校体育固本行动,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举办市、县级青少年体育比赛。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力度。实施学校美育提升行动,制定实施《宿州市加强学校美育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完善市、县(区)、校艺术展演体系。加强劳动教育,落实《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创建一批市级劳动教育实验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推进全市心理健康教育“一十百千万工程”。
16.深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广泛开展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大力推进戏曲进校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党建领航传统体育项目进校园力度,传承和弘扬传统体育文化。
17.创新协同育人机制。成立宿州市家校共育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管理服务平台,创新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建设“家校政社”家庭教育德育工作指导服务评价体系,努力打造面向全市、国内一流的家庭教育公益品牌。
18.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文明校园评选规则,落实“六个好”评选标准,落实负面清单制度。规范文明校园评选程序,加强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审议确定等逐环节工作指导。切实强化文明校园动态管理,丰富运用每年督查、届满复查、随机抽查等督查形式,严肃约谈警告、责令整改、撤销荣誉等处置措施。积极争创一批安徽省文明校园,择优推荐一批创建全国文明校园先进学校。
19.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常态治理校园周边环境,坚决取缔“黑网吧”,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经营性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未成年人。严厉打击校园周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学校周边无歌舞厅、游艺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和非法出版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摆上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带头抓、共同抓,按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联络员”的运行机制,努力形成同心同向、合力合为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增加随机督查力度,建立完善约谈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影响创建工作整体效果和整体进度的单位实行严格的绩效考核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坚持常态创建。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作为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载体,在人、财、物方面加大支持,促进创建活动常态长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