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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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

《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

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政办〔20212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皖政〔202139号,以下简称《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以更大力度在我市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改革目标,认真对照执行

按照《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方案》中《安徽省“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全省2021年版)》,对各事项分类实施改革。

(一)直接取消审批。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取消68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附件2革方式为A类事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等不得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行政许可证件。

(二)审批改为备案。按照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将15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附件2革方式为B类事项)改为备案管理,各有关部门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开展备案工作。审批改为备案后,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确需事前备案的,企业完成备案手续即可开展经营。企业按规定提交备案材料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当场办理备案手续,不得作出不予备案的决定。

(三)实行告知承诺。国务院对37项中央层面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我市按照省政府部署,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增加46项,共对83项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附件2革方式为C类事项)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同时对“农村能源产品市场经营许可证核发”等3安徽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告知承诺,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开展工作。实行告知承诺后,有关部门要依法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对因企业承诺可以减省的审批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对可在企业领证后补交的审批材料,实行容缺办理、限期补交。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发现企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并将失信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将企业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优化审批服务。国务院对403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我市按照省政府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对358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优化审批服务(附件2改革方式为D类事项)。同时对“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等2安徽省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全市范围内优化审批服务。有关部门要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指导意见开展审批工作。要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限、取消或者延长许可证件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方便企业持续经营,鼓励企业有序竞争。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回应企业关切,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面对标落实

各县区负责抓好本地“证照分离”改革的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和各项改革措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金寨县要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监管职责、健全审管衔接机制。

市有关部门(市有关部门名单见附件3下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开展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并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同时将有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省江淮大数据中心、省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平台推送给有关主管部门。市发改委、市数管局负责将我市相关数据接入省江淮大数据中心、省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推送等功能。市有关部门负责及时通过省江淮大数据中心、省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查询、认领、下载主管企业信息。

二是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方面。市有关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省江淮大数据中心、省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市数管局要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做好证照信息归集。市数管局要加强电子证照运用,实现跨地域、跨部门互认互信,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市有关部门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相应材料。

三是应改革要求明确监管责任方面。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的监管职责。审批部门依法负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事项的持证经营企业监管、无证经营行为查处。

四是据改革方式健全监管规则方面。市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直接取消审批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新设企业情况,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审批改为备案的,有关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对未按规定备案或者提交虚假备案材料的要依法调查处理。实行告知承诺的,有关部门要重点对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承诺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未履行承诺的要依法撤销相关许可,构成违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五是结合行业特点完善监管方式方面。市有关部门对一般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企业信用风险高低科学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市有关部门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落实全覆盖重点监管,强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市有关部门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市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基础性作用,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严重违法责任企业及相关人员行业禁入制度,增强监管威慑力。

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推进全市“证照分离”改革,负责调查研究、政策解读、督促落实、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有关部门要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措施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指导督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改革各项任务落实,将“证照分离”改革纳入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政策体系。要做好改革政策工作培训和宣传解读,及时调整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完善工作规则和服务指南,改造升级信息系统,确保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要适时组织改革成效评估,听取企业意见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改革举措。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对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确保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1.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证照分

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的通知

2.国务院、省政府“证照分离”改革方式对照表

3.市有关部门名单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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