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商务局等4部门
关于印发《东营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东商务字〔2025〕4号
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东营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东营市商务局
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东营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6号)《山东省商务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鲁商字〔2025〕1号),结合东营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实施时间
自“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系统”上线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系统上线时间以市商务局官方网站相关公告为准。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1.补贴范围:对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电冰箱(含冰吧、冰柜、冷柜)、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一体机)、电视机(含激光电视、智慧屏)、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风管机)、电脑(限台式电脑和笔记本电脑,其中台式电脑主机和显示器为一套)、热水器(含燃气壁挂炉热水器)、家用灶具(含家用集成灶)、吸油烟机、净水器(含家用净水机)、洗碗机、微波炉、电饭煲(含电饭锅)给予补贴。
2.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对其中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最终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类产品最多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补贴资格券发放及使用
(一)发放方式
自“东营市家电以旧换新系统”上线之日起,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补贴资格券,一次性投放,滚动使用,直至资金全部核销完或至活动截止日结束。活动期间每天上午九点通过“云闪付”APP发放补贴资格券,资格券总量控制,先购先得,即领即用,当日有效。活动有关事项将通过“云闪付”APP、东营市商务局官网和“东营商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二)申领核验
1.资格校验:消费者通过云闪付指定入口进入“鲁换新”小程序,选择“东营市”,进入“东营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专区”,点击“补贴资格券申请”,并按照提示完成资格校验。
2.领取补贴资格券:资格校验通过后,选择“换新类型”,领取相应资格券。每种类型资格券仅可领取1张(空调类可领取3张)。
3.资格券查询:消费者可在“鲁换新”小程序中选择“补贴资格券状态查询”,查看资格券及其状态。资格券获取后,需在有效期内使用,每张资格券只能使用1次,使用后在活动期内不可再次获取,如发生退货退款,该补贴资格券视为已使用。
4.资格券使用:在线下购买家电的消费者,在领取补贴资格券后,可在参加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购买政策适用产品,消费者应主动出示补贴资格券,通过领券渠道对应的云闪付App支付货款,享受财政补贴;在线上购买家电的消费者,领取补贴资格券后,在参加活动的线上商城购买政策适用产品,通过云闪付渠道确认补贴资格,支付货款,享受财政补贴。
5.配合审核校验:个人消费者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应配合销售企业做好必要的信息采集等工作,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销售企业确保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只能用于补贴审核使用。
四、工作任务
(一)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政策参与主体应诚信经营,公开承诺产品销售价格。对不履行价格承诺、“先涨价后打折”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处理。开设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专区,明确家电以旧换新的国家补贴标准、额度及补贴性质。保障消费者投诉渠道,严打假冒伪劣。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叠加优惠让利,形成政策“组合拳”。
(二)完善家电售后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售后服务领跑企业,推动售后服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平台,不断提升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完善家电配送、安装、维修服务标准,推动全链条服务标准化。家电产品自销售之日起,应在15日内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如消费者因房屋装修等特殊需求需延期送货,延期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90天,且延期后的送货时间不得超出活动结束日(2025年12月31日)后的15天范围。即本年度内销售的所有家电产品,均需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及消费者签收服务。
(三)加强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鼓励家电生产企业依托产品销售维修服务网络,通过自建或合作共建等方式,构建废旧家电逆向回收体系。鼓励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消费者交售废旧家电,销售企业应具备回收资质或通过委托第三方担负起回收责任,将回收的废旧家电交售正规的拆解企业,推动健全包括废旧家电在内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严格审核把关。规范家电以旧换新流程标准,严格把控实施过程中的关键点和风险点。个人消费者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必须提供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销售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售新机品牌、品类、型号、产品条形码数字、购机发票、能效等级、商品价格及补贴金额、产品出库配送(安装)和消费者签收等信息,形成严格闭环。家电生产企业及代理机构必须向商务主管部门提报企业1、2级能效或水效产品商品名称、品牌、品类、型号、能效和水效等级、销售指导价等信息清单。
(二)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先由销售企业暂行垫付,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销售企业提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销售企业。促消费资金地方分担比例待省定后再行通知。如消费者发生退货,销售企业应按照消费者实付金额以“原路返回”的方式进行退款,未向政策补贴平台申请并取得同意,严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退款。退货时,销售企业已收到补贴资金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所退家电产品的补贴资金退回市商务局。
(三)开展重点核查。市商务局将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进行重点核查,对补贴落实情况的合规性、真实性进行查证,严防地方保护、借机涨价、重复购买、大量囤货、骗补套补、非法翻新、以次充好等行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及时收回资金,严肃追究相关主体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合作平台。活动合作平台负责提供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及时提供真实完整后台数据等,及时识别骗取、套取政府补贴等违法行为。
2.参与主体。参与活动企业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对公账户、产品目录等,须满足合作平台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条件,且自愿接受政府对企业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账户监管等要求;参与企业对参加补贴家电产品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目录内补贴产品要统一张贴“以旧换新标识”;参与企业存在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旧产品、虚标能效水效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参与活动资格,并赔偿骗取的政府补贴资金;消费者发生退货退款时,参与企业应配合退回政府补贴资金。
3.部门分工。市商务局负责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建设补贴政策地方平台,对接省级平台和支付机构开展联接消费者资格核验、收集品类折扣券核销信息、监测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汇总建立补贴商品库,组织家电企业参与政策实施。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审计,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拨付、清算和绩效评价。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市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拨付进行监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销售环节换新家电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依法查处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