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寿光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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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寿光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寿政办发〔2024〕1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要求,寿光市依据《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更新成果已经2024年寿光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寿光市城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111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1110日。《寿光市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寿光市城镇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的通知》(寿政办发〔202054)同时废止。

附件:1.寿光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寿光市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寿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0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寿光市城区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土地级别

用途

级别

面积

(公顷)

商服用地

一级地

北至健康街,西至兴隆路、晨鸣路,南至建新街,东至幸福路、建桥路。

1009.53

二级地

两个区域:区域I北至文圣街,西至菜都路,南至农圣街,东至金海路;

区域:北至洛盛街,西至企业家总部,南至富士街,东至洛兴社区。

1622.32

三级地

以下线路围合区域:北至横三路、城镇开发边界范围,西至农产品物流园、黄海路,南至圣阳街、富民街,东至永乐路、永祥路

3701

四级地

级地以外评价范围以内的区域

6555.48

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一级地

北至金光街,西至正阳路,南至农圣街,东至尧河路。

1690.44

二级地

北至文圣街,西至渤海路,南至农圣街、圣阳路、马疃,东至永乐路。

3093.03

三级地

北至元丰街,西至菜都路、静山路,南至圣阳街、卢家庄、城镇开发边界范围,东至东外环

2816.80

四级地

级地以外评价范围以内的区域。

5288.06

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控制区一

中心城区,西至晨鸣路,北至健康街,东至幸福路,南至建新街。

659.66

控制区二

北至横三路、元丰街、文圣街,西至圣城西街、菜都路,南至农圣街、富士街,东至永乐路。

5293.82

一级地

三个片区,西部片区主要分布在晨鸣工业园区,由圣城西街-菜都路-农圣街-文昌路组成的围合区域;北部片区主要分布在益羊铁路以东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由益羊铁路-文圣街-特钢路-洛前街组成的围合区域;东部片区主要分布在洛城,北至文圣东街,东至永和路,南至富民街,西至永乐路。

2027.71

二级地

分布在控制区和一级地范围以外的区域,四个片区。西部片区西至西环路,北至圣城西街,南至农圣街,东至文昌路。东部片区是北至洛城街以北,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尧河路、东外环路,东至永丰路、城镇开发边界。北部片区北至范围边界,东至兴尚路、城镇开发边界,南至安阳街以南、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幸福路。

2136.7

三级地

在二级地以外评价范围以内的区域。

2770.44

二、基准地价

寿光市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用途

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控制区一

控制区二

商服用地

/

2740

2120

1610

1100

——

——

万元/

182.67

141.33

107.33

73.33

——

——

住宅用地

/

3270

2700

2130

1255

——

——

万元/

218.00

180.00

142.00

83.67

——

——

工矿仓储用地

/

516

475

440

——

660

545

万元/

34.40

31.67

29.33

——

44.00

36.3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

1600

1140

910

620

——

——

万元/

106.67

76.00

60.67

41.33

——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

525

490

455

——

650

540

万元/

35.00

32.67

30.33

——

43.33

36.00

三、基准地价内涵

1.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地价构成:基准地价是熟地状态下的市场价格。

3.评估基准日:本次基准地价更新的基准日为202311日。

4.土地开发程度: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一、二级地宗地红线外七通及宗地内场地平整;三、四级地宗地红线外五通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控制区一、控制区二宗地红线外七通及宗地内场地平整;一、二、三级地宗地红线外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5.容积率:容积率统一为商服用地1.6;住宅用地:1.9;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1.0

6.土地使用年期:基准地价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7.土地还原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还原率分别确定为7.0%6.0%5.5%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八个二级类,二类包含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两个二级类。



附件2

寿光市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一、土地级别

建制镇名称

土地

级别

土地级别与边界范围

级别面积

(公顷)

羊口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891.03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4455.89

田柳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55.07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62.15

营里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81.09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140.38

台头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78.01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627.45

侯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165.82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570.84

上口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61.58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75.27

纪台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63.29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107.57

化龙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37.96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72.02

稻田镇

一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115.55

二级

详见附件各建制镇驻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图

297.20

二、基准地价

寿光市各镇(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镇(区)

单位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羊口镇

/

660

510

650

505

390

350

万元/

44.0

34.0

43.33

33.67

26.0

23.33

侯镇

/

710

562

705

530

395

350

万元/

47.33

37.47

47.0

35.33

26.33

23.33

台头镇

/

697

510

690

525

376

320

万元/

46.47

34.0

46.0

35.0

25.07

21.33

稻田镇

/

697

510

690

525

390

323

万元/

46.47

34.0

46.0

35.0

26.0

21.53

化龙镇

/

530

455

515

420

372

336

万元/

35.33

30.33

34.33

28.0

24.8

22.4

营里镇

/

550

458

540

430

385

310

万元/

36.67

30.53

36.0

28.67

25.67

20.67

田柳镇

/

550

460

540

430

370

319

万元/

36.67

30.67

36.0

28.67

24.67

21.27

纪台镇

/

570

455

540

430

370

315

万元/

38.0

30.33

36.0

28.67

24.67

21.0

上口镇

/

672

510

670

525

370

335

万元/

44.8

34.0

44.67

35.0

24.67

22.33

双王城

/

530

400

490

360

360

305

万元/

35.33

26.67

32.67

24.0

24.0

20.33

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价格参照工矿仓储用地加价修正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价格参照工矿仓储用地减价修正10%

三、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日:202311日。

2.土地权利状况:完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3.土地使用年期:指各类用地国家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标准容积率:商服用地为1.5,住宅用地为1.5,工矿仓储用地为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1.0

5.土地开发程度:本次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红线外四通一平(包括通上水、通讯、通电、通路、场地内土地平整)。

6.土地还原利率: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工矿仓储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还原率分别确定为7.0%6.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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