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山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可行性研究报告 - 政策法规] 发表于:2026-03-04 23:3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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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福山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    

烟福政发〔20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福山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福山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发挥福山区制造业基础雄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势头强劲的优势,进一步激活供给产能,释放消费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二手车交易量与新车销售比值达到1: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显著增长;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3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实施工业提质增效技改工程

(一)推动产业高端化发展。坚持链式思维,围绕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优势产业,聚链发力,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技术改造,加大设备更新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加快向产业链中后端、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升产业链水平。(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推动产业智能化改造。实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标行动,紧抓胶东经济圈数字经济生态产业园建设机遇,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积极融入智能产线“百企千线”试点示范行动,创建智能工厂,打造数字赋能产业发展新引擎。到2025年,遴选10家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培育5G工厂1家以上,省级以上智能工厂数量达到4家。(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动产业绿色化转型。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引导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节水技术和工艺,加快源头减量减排以及过程控制等绿色智能装备的改造升级,打造绿色工厂、生产绿色产品、建立绿色园区。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做好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鼓励产业集群积极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力争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家、市级以上绿色工业园区1个。(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四)推动先进产能供给能力提升。聚焦工业母机、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和医疗装备、工业机器人、节能环保装备等新兴产业,打造一批质量过硬、市场公认的“烟台名品”,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到2025年,装备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200亿元左右,高端装备占装备制造业比重达到50%左右。(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农业装备水平提升工程

(五)支持农业机械装备升级。结合我区实际需求积极争取资金,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认真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推广使用智能终端和应用智能作业模式,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2.5%以上。围绕高效植保、套袋、修剪、采摘、清选分级等关键环节,积极推广大樱桃、苹果等果业先进机具装备,助力全区大樱桃、苹果等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粮食烘干能力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六)推广单产提升农业机械装备。围绕全区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因时因地施策,加快推动当前主流机播技术升级和装备更新,加大高性能播种机械、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等推广应用力度,夯实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根基。牢固树立“减损就是增产”理念,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收获机械,提升粮油作物机械化收获质量,最大可能降低机收损失,最大程度实现颗粒归仓。(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农机应急作业能力建设。着眼提升区域机械化生产和防灾减灾能力,统筹全区农业机械,鼓励培育一批市场营运、政府支持、平战结合、指挥高效的区域性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农机应急服务体系并强化报废更新补贴等政策支持,保障关键节点农机作业顺畅。(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转型工程

(八)提升交通运输装备水平。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政策支持,落实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客运车辆,大力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扶持货运车辆结构调整,引导货运车辆结构向专业化、标准化、清洁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发展厢式运输、甩挂运输和重载化运输,推广LNG等节能型货运车辆。到2025年,在保留必要燃油公交车用作应急保障的基础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达到100%。(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财政局)

(九)推动智慧停车及充电设备更新。推进公共停车场及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对老旧停车场进行智慧化设备更新升级,推动充电运营企业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协调构建全面覆盖、布局均衡、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智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推进普通国省道沿线充电站(桩)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城际快充网络。推广落实各类充电优惠政策。到2025年,新增停车泊位400个、充电桩1000个。(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

五、实施住建领域设施更新工程

(十)推动住房电梯设备更新。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后须满足经济适用、安全耐久、运行平稳、绿色环保和通讯畅通等要求。结合推进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适应老龄化需要,开展加装电梯需求摸排工作,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推广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外窗(幕墙)、门窗、外墙(屋顶)保温、供热装置、照明设备等,推进存量建筑节能改造。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供热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十二)加速更新建筑施工设备。按照《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范》(JGJ160)等要求,更新淘汰使用超过10年以上、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包括挖掘、起重、装载、混凝土搅拌、升降机、推土机等设备(车辆)。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三)加快城区管理设施更新。推动城市燃气老化管道改造,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加快部署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污水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强化污废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提升教育文旅医疗设施工程

(十四)推动教育设备更新。以教育数字化建设为目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提升全区教育数字化建设水平,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认真执行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标准和需求的老旧设备。(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

(十五)推进文旅设施提标。推进演艺设备、广播设备、智慧景区、智慧场馆等升级改造,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推动旅游车辆等旅游装备和数字文化新业态设备更新购置。加快文化、体育和旅游公共服务场所设施智慧化升级。(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体育中心)

(十六)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村卫生室改造提升行动,全面优化硬件配备。加快更新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设备。(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七、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程

(十七)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安排,组织举办车展、汽车下乡等各类汽车巡展促销活动2场以上。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推动政府采购公务用车更新应用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十八)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依托“家电消费节”,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三联家电、日日顺智家电器、日日顺乐家电器等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等各类让利促销活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九)开展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生产、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鼓励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八、实施高效能循环利用工程

(二十)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积极发挥“公物仓”作用,对有利用价值且可继续共享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二十一)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培育建设二手商品回收平台公司。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

(二十二)加快推动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三)推动资源高水平再利用。积极参与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区、国家级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骨干基地建设,培育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企业。加快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实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九、实施全方位标准提升工程

(二十四)健全完善产业标准体系。鼓励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参与制修订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鼓励企业修订一批能耗限额标准,引领设备更新。围绕全区重点产业链,实施标准化强链工程,培育和发展企业联合标准,鼓励制定实施先进团体标准。贯彻落实城市道路、海绵城市等基础公共设施相关标准,积极推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五)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聚焦汽车、消费电子等大宗消费品,支持企业参与制定相关国家标准。指导我区相关企业积极申报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制定装备制造、“新三样”、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技术标准,严格落实国家、省、市碳核算、碳交易、减污降碳协同等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强化保障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发展和改革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级工作专班,抽调有关部门骨干力量开展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发展和改革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七)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持续落实好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技术升级改造补助政策、进口设备贴息政策等。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以汽车、高端装备等产业作为重点方向,对符合条件的新上或技术改造项目,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给予一定补助。深化政府绿色采购管理改革,对节能节水、循环利用、新能源等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提高节能节水、环保产品采购规模占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的比例。加强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八)落实税收优惠。推动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精准、高效落地。多种途径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执行好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落实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对相应企业制定一对一辅导方案,定期上门辅导。(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二十九)强化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机构积极贯彻落实央行相关政策工具,强化金融对低碳环保、绿色低碳项目的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及信贷额度。(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三十)推动创新支撑。聚焦高端装备、新材料等领域,组织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计划。积极跟进全市中试基地建设情况。围绕市级相关政策,充分发挥烟台市技术大市场福山分市场的优势,挖掘成熟科研技术成果,推动中试熟化,争取落地福山,为科技成果转化迈向市场做好服务。组织实施一批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动创新产品迭代升级。(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十一)提升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重点用能保障。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于工业用地,现有工业企业在满足设计规范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厂房。环卫设施等公用设施用地在福山国土空间分区规划中落实保障。(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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